一例心因性木僵的心理治疗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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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JYJG1528159615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梁某,男,1984年8月出生,广西人,初中文化,离异,育有一幼女。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2014年刑满释放;2017年2月,梁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7年3月投入广东省北江监狱服刑。
(一)犯罪情况
2015年梁某在广东打工期间,结识了被害人余某,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2016年余某以两人感情不和为由提出分手,梁某则多次通过骚扰、恐吓等方式威胁余某与其发生性关系,最终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二)服刑改造情况
梁某入监后表现出情绪痛苦低落,少言寡语,不洗漱,在劳动岗位上长时间发呆,经常在监仓小组独自哭泣,并拒绝与警察及家属沟通交谈。2017年4月10日,梁某开始拒绝进食,4月13日,梁某突然狠咬自己的手部,致使右手大拇指粉碎性骨折,次日梁某开始出现全身不动、表情呆滞、大小便潴留、不能沟通等情况。经监狱医生与精神病院专家会诊,确诊梁某患因严重精神刺激引发的心因性木僵,监狱将其认定为重点罪犯进行教育转化。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原因分析
1.COPA-PI(罪犯个性分测验)测试显示:梁某性格偏执、内向,情绪易波动,感情用事,戒备、自卑心理严重,报复欲较强。
2.梁某性格固执己见,认知偏激,认为自己在追求余某时全身心投入,换来的却是“抛弃和背叛”,不能正确面对挫折,极易做出极端行为,梁某曾表示“她(被害人余某)要我死,我就死给她看”。
3.梁某母亲患有精神分裂症,不排除其有家族遗传因素。据梁某家人介绍,梁某从小性格固执,曾不顾家人的反对追求余某。
(二)矫治难点
1.梁某性格偏执,不易受外界影响而改变自己的态度,遇事意气用事,以极端行为表达自己的情感。
2.缺乏法律常识,法律意识淡薄,面对情感挫败,采取自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威胁恐吓等违法行为去试图挽回感情。
3.外归因倾向明显,梁某将自己入狱服刑归结余某的绝情背叛,并通过折磨自己的方式来“报复”余某,企图让余某悔恨终生。
(三)矫治方案的研究与制定
1.梁某社会支持系统较完善,其家人十分关心梁某,多次来监会见。梁某在会见中虽对家人不理不睬,但当家人说道其母亲和女儿的情况时,梁某流下了眼泪,说明其亲情未泯。
2.梁某面对感情有严重的依赖感和从属性,说明其渴望被关注关心,攻坚团队经分析认为这是矫治梁某的一个突破口,矫治的关键点在于如何将梁某的情感依赖转移到监狱警察和梁某的家人身上,使其对监狱警察和家人产生心理信赖和情感依附。
3.攻坚团队经研究,结合梁某的心理行为实际,决定采取“三结合、三步走”策略,通过科学治疗、综合矫治的措施对梁某进行教育转化。“三结合”即药物治疗与心理咨询相结合,人文关怀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教育矫治与亲情帮教相结合。“三步走”即对梁某进行药物干预,缓解其木僵症状;人文关怀突破其心理防线,心理咨询矫治其不合理信念和认知模式;法制教育和亲情帮教帮助其提高是非辨别能力,端正人生态度。
(四)矫治方案的实施
1.落实监管防控措施,实施药物干预,防止监管安全事故发生。
(1)为防止梁某再次做出自伤自残行为,攻坚团队重新编排了梁某的互监组,互监组成员由心理互助员、医护卫生员和改造表现较好的罪犯组成,并单独安排在一间监舍关押,监舍地面和墙体均铺设了防撞海绵。
(2)由于梁某的木僵症状属于精神运动性抑制性精神障碍,医生对梁某采取鼻饲方式注射地西泮和舒必利等精神类药物,以缓解梁某的违拗行为和偏执状态,降低其情绪及肌肉紧张度。
2.以人文关怀为突破口,建立信任关系,为教育矫治打下思想基础。
(1)由于梁某大小便潴留,生活无法自理,专管警察专门安排互监组成员对其进行悉心照顾,帮助其清洗身体,喂食喂水,与其谈心谈话,开导情绪;为降低梁某的戒备心理,警察经常在谈话中拉住梁某的手,嘘寒问暖,给予其精神支持和关怀。经过攻坚团队近两个月无微不至的关怀,2017年6月,梁某开口表示想自己吃东西了,求生欲望终于重新点燃。鉴于梁某精神状态有所好转,医生暂停了相关药物治疗。
(2)由于前期专管警察对梁某的关心和照顾,使得梁某对专管警察产生了一定的信任关系,攻坚团队乘胜追击,加强了对梁某的谈心谈话工作,并适时调整了谈话的切入点,从一般的嘘寒问暖,转变为拉家常,以唤醒梁某对亲情的渴望。8月3日,经监狱批准,监区举办了一场特殊的生日晚会,并专门准备了生日蛋糕,发动同监舍罪犯为梁某庆祝生日,这突如其来的惊喜使得梁某不禁流下了眼泪,并一个劲表示感谢。
3.心理干预,帮助梁某转变不合理信念,重塑认知模式。
专管警察在谈话教育中发现,梁某在谈及受害人余某时情绪激动,并且每次谈及余某后,梁某的情绪状态会出现反复,表现为对亲近他的人会有抵触和躲避行为。为帮助梁某彻底转变不合理信念,摆脱心理梦魇,心理咨询师运用认知疗法,帮助梁某识别其自动思维,进而找寻内心的核心信念。
经过六次咨询,梁某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错误自动思维,即“失去她(余某)就失去了一切”,在咨询师的引导下,梁某继续挖掘其核心信念,发现梁某在情感方面是极其不自信。梁某与前妻离婚正是因为梁某因诈骗罪入狱服刑期间,其前妻从未来监会见过梁某,致使梁某刑满释放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提出离婚。梁某的自卑心理,导致其在感情上加倍付出,并希望得到预期回报,当现实结果与梁某心理预期不符时,容易产生痛苦心理,加之梁某个性缺陷使得其痛苦状态异常放大,才导致木僵症状的出现。梁某在咨询师的帮助下,深刻剖析了自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卑心理是导致自己产生痛苦情绪的根源,彻底抛弃了求死的念头,表示自己“会好好活着,活出个样来”。
4.运用法律知识,解开心理症结
虽然梁某经心理治疗情绪有所好转,言行基本能回复正常人状态,但思想根源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与警察的谈话中,梁某仍流露出不服判决的思想。为此,专管警察认真对照法律条文、分析法院判决,从犯罪动机、犯罪构成到犯罪危害性,逐一解开梁某的疑问。经过学习教育,梁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了清醒的认识,认识到了自己罪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对自己的罪行表示了悔过,并且要坦然面对、安心改造。
5.充分发挥亲情感化的力量,重拾生活信心
为填补梁某的情感缺失,攻坚团队多次与家属沟通联系,通报梁某的矫治情况,与梁某家属签订帮教协议。梁某最牵挂的是其母亲和女儿,但梁某母亲得知其犯罪服刑的消息后,精神分裂发作,梁某的女儿也才六岁,均无法来监会见。为缓解其思亲之苦,专管警察将梁某母亲和女儿录制的视频播放给梁某看,梁某当场跪下,痛苦流涕,表示一定痛改前非,争取早日与家人团聚。梁某思想顾虑得到消除,逐步建立了改造信心,增强了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2018年2月,监狱撤销了其重点罪犯。
【教育改造成效】
(一)心理测试反馈:梁某2018年1月测试的SCL-90结果显示,总分177,阳性项目数87,除偏执分值为2.0以外,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等指标均在正常值范围。
(二)管理警察及其他罪犯的评价:明显比以前乐观开朗,能够遵守监规纪律,情绪稳定,服从和接受警察的管理教育,劳动积极性明显提升。
(三)梁某自我表述:认为自己较之前有很大的改变,内心抑郁焦虑得到消除,对自己内心有了重新的认识,能够放下对被害人余某情感的牵绊,懂得通过沟通和换位思考来处理问题,身心感到轻松,现在不想辜负家人和警察的信任,要好好改造自己。
(四)近期改造成绩:2017年10月至今梁某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改造成绩明显进步,连续6个月劳动平均超产20%以上,截止2018年4月梁某考核分已累计达600分,监狱给予梁某表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