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罪罪犯徐某的教育转化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7-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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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BJJYJG1527823375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徐某,北京人,回族,现年57岁,大专文化。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徐某性格偏执强势、敏感多疑,较以自我为中心,遇事易冲动、一意孤行、习惯深陷在自己的思路当中不听劝解,因此导致徐某较易因日常琐事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矛盾,或是将与自身无关的事情强行联系到自己身上,胡思乱想,导致情绪不稳定而引发问题,且徐某为不认罪罪犯,反复性较大,监区根据徐某的性格特点及改造表现,成立攻坚转化小组,对徐某进行教育转化工作,并要求班内服刑人员积极配合民警工作,营造良好的认罪悔罪氛围,同时利用一切有利因素促使徐某认罪悔罪。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
1)无法正确看待自身案情,反复性强;
2)敏感多疑,经常猜忌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从而导致情绪波动性较大;
3)遇事易冲动,不够理智,强势偏执,控制欲强。
原因分析:
1)法律知识较为淡薄,经常从自我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而非从法律角度看待案情,并且存在投机改造心理;
2)由于身体健康状况较差从而产生一定自卑心理,且因其子常年在外奔波,较少与徐某联系,导致徐某缺乏安全感,从而敏感多疑;
3)早年当兵经历导致徐某养成不服输、要面子、说一不二的强势性格;
4)思维方式习惯主观臆断,无法用辩证、客观的角度看待问题。
2.拟定教育策略及目标
拟定的教育策略:
第一步骤:深入了解,赢得信任
第二步骤:望闻问切,对症下药
第三步骤:班组建设,科学引导
第四步骤:自省自查,重获新生
拟定的教育目标:
1)促使徐某认罪悔罪。
2)引导徐某正确、客观、全面、辩证看待事物,正视自身问题。
3)矫正徐某日常行为,改善人际关系,重新审视自我。
3.教育矫治过程
1)深入了解,赢得信任
结合徐某成长史,了解到徐某青年时期有过当兵经历,因此拥有较强优越感与荣誉感,且养成了较为强势、不愿服输的性格。但后来徐某因身患疾病,健康状况较差而产生一定的自卑心理。徐某初入监时能够认罪悔罪,积极参加劳动,并获奖减刑,但后来徐某因病无法继续出工劳动,又恰逢减刑政策收紧,导致徐某心理上出现偏差,自此便不再认罪。因此若想使徐某再次并且诚心诚意认罪悔罪存在一定难度。鉴于徐某反复性强、关乎自身的问题爱钻牛角尖的特点,如果冒然沟通、强行转化,则极有可能适得其反,因此首要任务是使徐某放下戒心,赢得其信任。
通过日常谈话,了解到徐某学习过琵琶,并至今对琵琶深感兴趣,碰巧我也曾习得琵琶,与徐某有共同语言,便以此为契机,经常与徐某探讨琴艺,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每当谈及与此相关的话题时,徐某都能够滔滔不绝,眉飞色舞,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仿佛找到“知音”一般。同时,每当徐某产生不良情绪时,民警及时找徐某进行谈话教育,秉持“不捋顺不罢休”的原则,不厌其烦、推心置腹地对徐某进行劝导,用真诚与决心去打动徐某,让徐某能够真正将民警的话听进心里,并心服口服。此外,由于徐某身体不好,民警在每次进班时都会询问其身体状况,使徐某十分感动。通过不懈努力,终于成功赢得了徐某的信任。
2)望闻问切,对症下药
徐某在谈话过程当中多次提及自己对母亲的愧疚以及对儿子的牵挂,并且屡次向民警强调自己与前夫关系并不十分融洽,且儿子经常辗转于外地,已许久未与徐某取得联系,希望民警能够对自己的出监日期严格保密,并申请让其表妹代替儿子来接自己。由此可以看出,亲情是促使徐某完成转化的一大助力。因此攻坚小组把握时机,找准突破口,利用亲情感化徐某,教育徐某唯有发自内心认罪悔罪,才能够不负母亲多年的等待,才能够坦然地面对自己最爱的儿子。同时,攻坚小组积极联系徐某的表妹,找到徐某的儿子,并顺利使其写信与徐某取得了联系,收到儿子的信件时,徐某喜极而泣。随后,民警继续积极帮助徐某解决出监面临的各项问题,并与徐某家属保持联系。这一切使徐某对民警的付出满怀感激,进一步加速了成功转化的进程。
3)班组建设,科学引导
通过综合分析徐某的性格特点与症结所在,利用班组建设为抓手,对徐某进行全面、具体的转化改造工作,不仅力求使徐某认罪悔罪,更为使徐某养成正确、健康的思维方式,为回归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法律宣讲,以理服人。利用日常教育改造及周六教育日的机会,安排徐某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同时请监区内法律知识过硬的民警为徐某进行细致、深入的普法小课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徐某解读自身的违法之处,使徐某跳出自身存在的错误认知,从法律的角度重新审视案情,同时也为告诫徐某要实事求是,不论何时都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真理永远胜于雄辩。
心理建设,正视自我。班组积极开展心理建设活动,通过集体活动帮助徐某完善自我认知。例如:开展“吐槽大会”,让每一名罪犯说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其他人身上值得学习的优点,并群策群力集体讨论克服缺点的办法,使徐某培养面对不足的勇气、改正缺点的决心以及发现别人优点的习惯;开展“最佳辩手”,使徐某在辩论的过程中明白一件事情通常有多面性,辩论的目的不是要辩清是非对错,而是为了让我们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
特色讲堂,寓教于乐。开展特色讲堂,通过趣味测试的方式对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从科学的角度出发,以实际生活为例,引导徐某树立看待问题、解决问题的正确态度,学会客观、辩证地看待这个世界。
随着一系列班组活动的顺利开展,徐某渐渐能够开始正视自身的问题,并试着听取他人的意见。面对问题时,徐某不再一味深陷在自己的思维当中,能够学会从多个角度看待问题。因此徐某对于自身案情的看法也有了较大的转变。
4)自省自查,重获新生
民警要求徐某每日对自己的改造生活进行“三省”,即:是否尽力做到了最好的自己;是否凡事尽量体恤他人;是否度过了不留遗憾的一天。通过每日“三省”徐某懂得了“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同时也学会了心怀感激,更坚定了自己必须认罪服法,重获新生,以一个全新的姿态回归的决心。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徐某的心理状态,改造行为,思想态度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而完成了对徐某的教育转化工作。
目前,徐某始终心怀感恩之情,积极热情地投入到改造生活当中。在遇到问题时,也能够主动向民警反映,诉说内心的想法,寻求正确的解决方式。徐某也表示在自己回归社会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从零开始,重塑新生。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因人施教,根据服刑人员特点打造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
2、加强心理建设与行为训练。帮助服刑人员树立健康正确的心理认知,以矫正认知来引导行为,用规范行为来强化认知。
3、对待服刑人员需要用心与真诚,同时也要有原则和方法,刚柔并济,疏堵结合。
4、有效利用班组建设,将集体教育作为个别教育的助推器。通过良好的集体氛围使个体受到感染,从而产生更好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