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田某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9-0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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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NXJYJG1527584207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田某某,女,1987年07月出生,文盲,宁夏回族自治区某县人。因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01月12日被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田某某家境贫寒,母亲系聋哑人,父亲早逝,16岁便只身到外省打工,分别到过宁夏、陕西、甘肃等6个地方,每个月大约能赚到600元,留下基本的生活费后都寄给母亲供家里使用。21岁那年,在学习理发时不慎从四楼掉下,造成左腿骨折,至今腿部一直有钢板固定。随后回家修养,腿部康复后,家里包办与甘肃省的一名男子结婚。
(2)社会经历。田某某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居住在宁夏青铜峡市郊区租的平房内,生活拮据,其丈夫经常酗酒,挣来的钱自己挥霍,对家里的生计问题不管不顾,并且经常对田某某进行家暴。
田某某属重刑犯、刑期长,成长环境较差。性格孤僻、内向、自卑感强。
2.入监现实表现
田某某于2012年03月13日入监服刑改造后,担心家里的生活情况,想念母亲,担心孩子,长期情绪低落,心理压抑,不与人沟通。与其他服刑人员关系紧张。
综合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法律观念淡薄。田某某因从小跟随母亲务农,没有上过学,对法律常识的匮乏和对法律置若罔闻,导致最终将丈夫杀害。
(2)家庭原因。田某某年幼丧父,母亲是聋哑人,年老体弱,家境贫寒,大哥在家务农,已经四十多岁,为了照顾母亲,至今未婚。
(3)自身原因。田某某性格内向,不爱与人交流,对自己的行为怀有深深的罪责感,长期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压抑在心里。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该服刑人员性格内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不与人交流,情绪低落,心理波动大,长期失眠,容易出现各种身心问题。
4.教育转化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该服刑人员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认为自己是因为家暴导致了最后悲剧的发生,命运对她特别的不公平,才使她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2)性格因素。由于该服刑人员家庭环境影响,缺乏父爱,家境贫寒,一直存有自卑的心理且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
(3)心理因素。由于该服刑人员母亲系聋哑人,担心母亲和大哥的生活状况,自入监以来,情绪低落,易产生消极负面的情绪。
综合诊断:该服刑人员自卑感太强,改造动力不足,性格孤僻,自我认知较差。具体表现为:
反社会性:该服刑人员上诉无望后表现很消极,并将自己的犯罪归结于命运,归结于社会,改造不积极。
自卑感太强:监狱组织的活动该犯不积极参与,在责任警察与其谈话后,该服刑人员表示不想与人说话,不想与人交流,表现出自己肯定不行的想法,自卑感强。无论外界怎样评价她,她都不在乎,对外界的事务不管不顾,并且对警官的亲近有抵触情绪,态度极其消极。
5.教育转化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田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该服刑人员尽快放下心理包袱,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法制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每周教育日的法律讲座、国学教育以及狱内电台播放的道德讲堂让其知道犯罪的危害性,同时还给该服刑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律师来监对其进行法制讲解,答疑解惑,促使该犯走出思想误区,促使该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踏实改造。
(2)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利用罪犯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每周教育日会对文盲进行文化教育,让其尽早脱盲,提高文化水平。对于个案情况会安排心理宣泄课程,对于性格内向的田某某来说无疑是最好的帮教,并帮助他培育一些兴趣爱好,比如剪纸、计算机等,排除心理压力,逐步融入到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在小组内引导其与其他服刑人员正常沟通,在生检会、小组自查会等场合鼓励其积极发言,对其合理诉求予以支持。同时,责任警官经常对田某某进行谈话教育和心理疏导,保证田某某以正确的心态投入到教育改造中。
(3)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合理安排劳役,使该服刑人员学习掌握平缝机操作,提高生产技能,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让其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培养积极劳动自食其力的习惯,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
(4)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该服刑人员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梳理分析该服刑人员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针对性的开展管理与教育,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6.预期矫治目标
加强遵规守纪意识,牢记服刑人员身份,时刻反省对社会危害,严格遵守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牢固树立遵守监规纪律光荣,违规违纪可耻的荣辱观,服从管理、听从警官教诲;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认真完成劳动任务;积极参加“三课”学习,争取优异的成绩;严格遵守卫生规范,保持个人内务卫生整洁,积极打扫维护环境卫生;遵守罪犯互监制度,团结同犯,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努力改造,早日新生。
7、教育转化方案实施
措施一: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对于服刑人员38条规定要熟记于心,避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改造中。
措施二: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经常性对田某某进行监规纪律和法律知识的提问,保证学习的常态化,让其感觉到政府、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杜绝再犯罪。
措施三:监区心理咨询师罗警官,将心理宣泄工作列入对该服刑人员的转化教育中,通过行为疗法和认知疗法,完善人格。
措施四:责任警官与该服刑人员同监舍的服刑人员协商一起对该服刑人员进行鼓励,并安排文艺活动,利用参加活动的方式活跃改造气氛,制造该服刑人员与他人交流的机会,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通过对田某某的转化,重点解决了转化体系中四个核心问题:
(1)根据改造需要和转化矫正规律,不断调整对暴力犯的管理和教育,确保了转化矫正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实施。
(2)根据个案分析和反馈信息,运用综合手段和方法,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选择了攻关重点,实现了管理、教育、矫正三大手段综合改造能力。
(3)纠正了偏离暴力犯改造基本原则的倾向,通过设置暴力犯招标攻坚,有效整合专业警力资源,提高了转化矫正效果,减轻了基层工作压力,化解了暴力犯内心冲突和改造矛盾。
(4)促进了警察专业知识积累。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一年的教育矫治,和几次走访,社会爱心人士帮助其孩子进行爱心援助,该服刑人员目前已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深地忏悔,并且很快地融入到了集体改造中。因为兴趣爱好的培养、警官的关心、其他服刑人员的帮助,也让她对生活有了很大的信心,每月给家人打电话询问生活情况。在改造过程中,该服刑人员能够自觉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劳役,与其他服刑人员关系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她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家庭与家人团圆。该服刑人员在6年的改造生活中获得过减刑两次,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不断完善转化矫治工作的机制建设与内控体系,落实大教育工作规划,使用非暴力沟通的心理学教育方式不断强化改造暴力犯工作在个案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加强工作交流与创新,利用个案管理优势,借助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种手段和方法,提高对罪犯的管理教育水平,促进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通过对田某某的转化,拓展了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实际应用,确立了监管质量可控环境,把暴力犯改造质量的管理置于立体式的教育矫正网络中,拓展了管理的有效空间,激发了暴力犯改造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了监狱改造罪犯的新理念。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如果只是空洞的讲道理或谈政策,只能得到服刑人员表面上的服从,并不能真正地让其转变态度,心服口服。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就必须通过亲情感化和普法教育等多种手段,了解服刑人员真实的想法,刨析服刑人员的犯罪动机和根源,及时掌握其心理动态,站在服刑人员的立场上,从她们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教育转化服刑人员就是要去帮助她们更清楚地看待问题,进一步做出理智的选择,这样的教育方式,才能令服刑人员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变起来也才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