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8-08-31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HBJYJG1525421970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曾某,男,1967年出生,湖北省通城县人,文盲。2011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投入监狱服刑,多次因未完成劳动生产任务、在车间劳动岗位睡觉、不按规定上厕所,不接受干警管理受到扣分处罚。2013年7月因生产生活琐事与他人发生打斗,在民警制止过程中曾某不服从民警管理,继续持械殴打他人,在制止过程中威胁辱骂民警并且用自伤自残,因受到集训四十九天的处理,记过处分。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曾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兄弟姐妹七人,以种四亩水稻为生,父亲是生产队长,酗酒,脾气暴躁,曾某回忆小时候经常看到父亲酒后殴打母亲,兄弟姐妹也经常挨打,自己是最调皮的,挨打也最多,现在身上的疤痕多数是那个时候父亲留给自己的,母亲很老实一直默默承受,兄弟姐妹们吃饭的时候都不敢说话。这样压抑的成长环境给他童年留下了阴影,也为自己日后的性格和家庭观念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祸根。
2.社会经历:因为家境贫寒,只有两个哥哥读过书,曾某从小游手好闲,19岁去广东打拼,因为没有文化,也不想吃苦受累,就和几个同村人靠偷抢为生。靠这些不法收入在村里开了个超市本来应该走上生活的正轨,可是经常和老婆吵架、打架。2007年妻子因为长时间的压抑喝农药自杀了,儿子因此怨恨他,直到2011年他被捕,他的儿子都没和他说过话。
(二)入监改造表现
1.法律观念的淡薄,多次违规违纪。
曾某因为没读过书,长期以违法犯罪的方式作为生活主要来源,对法律常识的匮乏和对法律置若罔闻,导致曾某对法律和监规缺乏敬畏之心。
曾某投入汉津监狱后,经常与他人发生矛盾、在劳动现场睡觉,无故不完成生产任务,以年纪大为由拒绝参加队列训练,以文盲为由拒不完成作业,民警对他进行谈话教育时,他流露出“刑期比命长”、“活不活得出去还是个问题”的消极思想,并以自己有过自伤自残史为由透露出威胁民警的意图,企图达到民警对其放松管理的目的,多次教育引导后无明显效果。
2017年5月的某日,曾某在厕所私藏、使用电池电线自制点火装置点烟被民警当场查获,在省局开展的“两违品”查处阶段不能认清形势、顶风作案严重扰乱监管秩序,给予严管三个月,记过处分。
2.社会支持系统缺失,改造动力不足。
曾某基本处于与家人失去联系的状态,唯一的儿子一直认为是父亲的殴打导致年仅34岁的母亲自杀,父亲没有给过父爱,母爱也夺走了,因而对曾某产生怨恨。
3.行为意志力较差,改造信心不足。
曾某性格偏执,脾气暴躁、自由散漫,做事不计后果,同改对他避之不及,加之环境压抑使得他以对抗管理、殴打他人、挑衅民警。认为自己已经五十多岁了,劳动跟不上,减刑政策也越来越严格,还有二十几年的刑期,对减刑持无所谓的态度,抱着只要过一天安逸一天,谁不想让自己安逸还不如弄死我,反正自己也活不出去。
(三)心理行为表现
曾某COPA-PI测试结果:人格比较趋于内向,好独身,人际交往能力较差、环境适应能力差,行事冷漠。情绪波动易变,性情急躁不安。戒备心理较强,对周围事物持比较明显的敌视和排斥态度,自我保护意识强。焦虑感很强缺乏安全感,是自伤、自杀、自残的高危人群。暴力倾向较强,比较恃强霸道,报复欲较强,比较喜欢惹事挑衅,胆大敢为,解决分歧时比较崇尚暴力,气量较小,睚眦必报,有一定反抗精神,不易屈服。变态心理突出,犯罪思维严重。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文化程度较低,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成长史就是他的犯罪史,同时不信任法律,崇尚暴力。
2.性格因素:由于家庭环境影响,家庭教育简单暴力,缺乏父爱,成长环境压抑,导致曾某心生怨愤,叛逆心理较强,有反抗精神,轻易不屈服,性格偏执,崇尚暴力, 缺乏安全感,以自己的恃强霸道、睚眦必报来掩饰自己的自卑和焦虑,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曾某习惯用对抗管理、打架斗殴来显示自己“肌肉”以此来刷自己的存在感,希望得到关注,哪怕是负面的关注。
3.心理因素:性格属于倔犟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不喜欢约束,缺乏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因材施教,制定详细的更有针对性的矫治方案,让他感到被关注,找到认同感和安全感适应并融入改造生活,找到新的合理的精神寄托,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自我约束能力。通过法律、道德、传统文化教育 ,行为规范教育,让曾某能正确认识法律、监规的约束力,并培养他的荣辱观,自觉抵制亚文化,形成正确的是非观,让他知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2.培养曾某的认同感,归属感。通过心理互助组,对曾某进行干预,时间为1年,初步达到可以与他人正常沟通,让他找到安全感,并伺机找到突破口。比如发现曾某平时很难接近,但却喜欢看别人下象棋,民警决定抓住这一突破口培养他的兴趣,在业余时间找他下棋,提高他的下棋水平,在他与他人正常下棋时,民警适时介入,与他每月下两次,通过边下棋边拉家常,外围收集他的成长史,感情史、怎样走向犯罪之路的。通过半年左右的有效链接,达到与他培养认同感,减轻戒备心理,使他认为有人和自己聊得来,有人在关注自己的,引导其通过正常的文体活动引起同改和民警的关注和认可,此使缓解人际关系紧张,自我保护意识过强的文体,培养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
3.培养曾某的亲情观。通过曾某的情况来看,最大的情感关注应该是获得儿子的原谅,培养他的家庭观念。但是通过多方联系,家人并不能接受他、原谅他,所以短期内曾某不可能得到亲情帮教,如果冒然家属介入帮教很有可能在缺乏沟通的情况下激化矛盾。因此民警决定让他在狱内暂时接受现实,把注意力集中到身边的人,引导他把同改当成亲人,进行关注点转移,在余下二十几年的监狱生活中,把监狱、监区当成是自己的家庭。
4.宽严相济。针对曾某认知水平和生活习惯,不宜于制定太高的改造目标,以逐步适应为主。对他的小毛病以批判引导为主,对生产任务量体施劳逐步形成质量意识,任务意识。在打架斗殴、顶撞民警方面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做到公平公正,让他认识到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打消通过对抗管理来使民警放松管理要求的意图。
5.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曾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梳理分析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针对性的开展管理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作为“三无”人员进行重点帮扶,让他感觉到警官的关心和照顾。
2.改善认知能力和健全人格,通过文体活动促使交际范围,逐步增强交际能力,消除对民警对抗戒备心理,通过心理矫治,能认清自己,健全人格,适应改造环境正常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两年的教育矫治,曾某目前对民警的个别教育已经能用正确的心态对待,对民警的日常管理不再有敌对心态。人际关系紧张得到初步缓解。对抗民警管理的行为明显减少,尤其是?2017年5月29日因私自使用违禁品受到严管三个月、记过处分后,他对自己的改造态度有了新的认识,明白了自己对抗管理并不会让自己改造真正“安逸”,明确了改造方向只有尽量完成改造任务,才不会给监区和民警带来麻烦,也不会给自己“找麻烦”,自己余下的刑期还很长,不希望自己为集体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