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实效 化顽石 ——曾某教育转化个案的分析与思考
- 案例时间:2018-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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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JYJG1525421541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曾某,男,1985年出生,小学文化程度,离异。2010年11月,伙同他人盗窃作案被判三年六个月,后因余罪加刑十四年六个月,合并执行十七年六个月。
曾某的COPA-PI测试结果显示其冲动性、焦虑、暴力倾向、变态心理、犯罪思维倾向分值较高,波动分值超过标准分。曾某刑期长,自卑心理严重,改造意识淡薄,又因余罪加刑、家庭变故因素导致曾某一度有轻生的念头。入监后思想消极,表现较差,存在重大自伤自残危险。2015年被定为监狱级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认罪悔罪意识差,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有侥幸心理,从思想上抵触、抗拒、排斥民警的管理。
(2)性格内向,孤僻不能及时与他人沟通,心理压力得不到渲泄,导致孤言寡语、不合群,容易导致同改的排斥,最后心理压力会越来越大,遇事喜欢走极端。
(3)刑期较长,思想包袱较重。
(4)经历了余罪加刑及家庭离异变故,父母年龄大,子女抚养压力大,生活希望渺茫。
2.入监改造表现
改造思想比较消极固执,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改造意志薄弱,改造目标比较模糊,缺乏改造信心,认罪悔罪意识差,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有侥幸心理,从思想上抵触、抗拒、排斥民警的管理。为了教育转化工作顺利进行,攻坚小组民警通过与曾某家人沟通得到的信息以及查阅档案、入监时的心理测试结果、历年来民警与曾某的谈话记录等资料,全面的了解掌握他过去的生活经历、犯罪事实及其习惯、性格、生理和心理特点。
(1)刑期,思想包袱重
曾某原判刑期不长,后因加刑原因且孩子多,家庭负担重,爱人常年在外帮人打工维持生计,很是艰难,使得心理压力大,思想包袱重,对改造前途无信心。
(2)抗拒改造的公开性
文化程度较低,导致其认知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曾某公然违纪,发表反改造言论。
(3)犯罪恶习的延续性。
思维模式顽固,人格偏执、变态,且犯罪恶习深,常常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好逸恶劳、投机取巧、冲动好斗,留恋入狱前的生活,对监狱里强制、枯燥的现实生活极为反感,时常炫耀自己以前犯罪的经历。
3.心理行为表现
根据入监心里测量数据,测试结果:冲动性、焦虑、暴力倾向、变态心理、犯罪思维倾向分值较高,波动分值超过标准分。性格内向,孤僻不能及时与他人沟通,心理压力得不到渲泄,导致孤言寡语、不合群,故容易导致同改的排斥。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刑期长,思想情绪波动频繁,会给教育转化工作带来难度。
(2)文化程度不高,固有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模式已经形成,普通的教育手段难以达到教育转化效果。特别是减刑政策的调整,使其对改造前途信心不足。
(3)自控能力差,易出现不理智行为(打架斗殴、自上自残),会影响到监狱的安全稳定。
5.矫治方案
针对以上分析,我们成立承包转化攻坚小组,管区全体民警配合工作。由民警从生活情况、改造目标确立、人际关系处理、心理状况干预、行为养成、遵规守纪、参加劳动等角度进行教育。
采取控管措施,不允许曾某参加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将曾某基本情况上报教育科,联系所关工委及社会人士对其进行帮扶,鼓励其积极改造,安排曾某家属参加亲情会见,通过亲情疗法感化他。
曾某平时生产上面能力强,针对其生产优势,管区民警引导其在劳动生产上下苦功,并及时公开公布每日生产劳动考核计分,调动他的改造热情。
针对其心理特点,由教育科心理咨询室每季度进行一次心理矫治,平时出现心理波动由攻坚小组民警负责干预、开导。
(1)以人为本,用真心、诚心打开心结。通过对曾某的关注,逐渐打消抵触心理,使其接受民警的教育,主动配合。民警抓住症结,分析曾某逃避改造的原因。于是主动找曾某谈心,结合其案情及违纪进行分析,通过详细的讲解,教导其对夫妻关系要有正确的认识,终于使其心服口服。曾某认识问题后,改造积极性大为提高,逐渐适应了管区的改造环境。
(2)通过法制教育,逐步树立服刑意识,打消自伤自残等念头,理智对待挫折。曾某性格暴躁,易冲动,为此,民警安排表现比较好、个性沉稳的服刑人员与曾某一起,通过性格互补达到缓冲矛盾,帮助其改变个性的作用。民警着重引导曾某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指出生活中的矛盾层出不穷,不可能每次都用极端的方法解决,有时候及时沟通或者宽容别人都是很好的宣泄方法,不计后果的争强斗狠,实际上是一种病态的心理。管区辅之以个别教育,引导其坚定克服困难的勇气,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改造观。使其步入正轨,稳定现实表现。
(3)帮助曾某确立目标,使其减刑的愿望更加明晰,积极投入改造。曾某刚入管区时懒惰怕累,自己刑期又很长,在劳动改造中,我们设定了适合他完成的生产岗位及任务,提高其生产兴趣,再逐步提高生产任务。同时,抓住机会、利用时机,借管区积极生产改造的典型,向其深入浅出地讲解减刑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了解我们监狱的改造形势,知道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原则。曾某逐步树立了改造信心。
(4)巩固前三个阶段的成果,力争让曾某完全转变。曾某在之前的改造中虽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改造情绪不稳定;害怕再次被加刑;接见少,得不得有效的亲情支持等等。民警针对这些问题,对其进行了心理矫治,努力改善其错误认知及不健康的心理。针对曾某的实际情况,利用亲情会见、结对帮扶、同时合理地利用好所部为服刑学员举办的生日parpty这一情感教育方式等爱心活动加强了曾某的亲情意识,建立改造信心。我们对症下药,着重引导曾某时刻要保持好良好的改造心态,说话做事要学会尊重别人,思想和言行不要过激,凡事都要冷静,要学会宽容和容忍,不要过于计较个人得失,学会辨别是非的能力。
(5)科学的心理矫正丰富了对曾某的转化的手段。通过对曾某心理诊断与评估,发现他的冲动性、焦虑、暴力倾向、变态心理、犯罪思维倾向较高,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目的性和科学性,最大限度地提高改造质量。在对曾某的心理矫正中我们让他参加监狱教育部门组织的“爱与感恩”团体活动,来增强他的集体荣誉感、个人归属感、增强自信心、改善人际关系,提高他自觉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学习和心理咨询的兴趣,从而达到自我矫正和自我认识的目的。
6.预期矫治目标
(1)初期目标:初步适应改造环境,服从管理;能正确对待自己的刑期,能与其他服刑人员和睦相处,相互关心帮扶。
(2)中期目标:认罪悔罪,提高改造积极性;心态调整较好;改造取得初步成绩,获得行政奖励。
(3)长期目标:初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劳动观,改造积极性高涨;心理稳定,积极参加劳动习艺,掌握一门实用就业技能;刑满出监评估结论为较好以上等次。
【教育改造成效】
一年来,管区民警对曾某进行了二十四次会诊,开展个别教育、心理矫治四十余次,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由一个在改造中做事冲动、焦虑、情绪波动大,转变为一个能认罪服判,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在近三年来的改造中,虽然表现偶有起伏,但在民警的教育帮助下,未发生一起较大的违纪,七次获得了表扬、两次获得记功等行政奖励,在2016年度被评为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两次获得减刑共计一年八个月。目前已经撤销其顽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