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张某教育转化个案
- 案例时间:2018-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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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QHJYJG1524726700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张某,男,1978年03月04日出生,中专文化,广西来宾市人,2006年08月02日因故意杀人罪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系新疆转监服刑人员。张某自新疆转监以来,虽然多次进行过隔离抗结核治疗,但效果欠佳,加之身体消瘦及结核药物的耐药性,张某转监以来一直情绪低落,意志消沉,少言寡语,卧床不起,对民警规劝、教育、鼓励置若罔闻,对治疗极度不予配合,对自身状况主观上没有康复的愿望,态度消极,不参加康复锻炼,与其他服刑人员不交流,自我封闭。张某认为自己的病已无药可治,对生活失去信心,自暴自弃,隔离期间曾一度拒绝进食、拒绝服药,卧床不起,生命危在旦夕。通过对张某在日常改造表现及言行分析,该服刑人员内心较为脆弱,自暴自弃心理较重,对疾病治疗失去信心,情绪极度低落,监狱确定为“危险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二、罪犯现实改造表现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缺乏亲情关爱
张某出生在广西一个农村家庭,父母关系的不和谐,吵闹打斗伴随着张某的成长,疏于对其的家庭教育,缺失管教,缺乏亲情关爱,对周围事物及社会的错误认识,导致其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2.现实疾病致使自暴自弃
张某自新疆转至我狱前,虽然多次进行过隔离抗结核治疗,但效果欠佳,加之身体消瘦及结核药物的耐药性,张某转监以来一直情绪低落,意志消沉,少言寡语,卧床不起,致使自暴自弃。
(二)改造表现
张某自2017年06月29日调入我狱服刑改造后,由于社会恶习较重,好逸恶劳等错误的思想以及自身疾病等原因支配着张某的日常改造,表现出改造态度不端正、积极性较差、目标不明确,混刑度日等特点,主管民警多次对其谈话教育,通过分析逐步了解到了该服刑人员日常改造表现较差的原因。
1.身份意识及规范意思淡薄。
张某由于混迹社会时间较长,法律知识较淡薄,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对疾病治疗信心不足等原因,导致张某对服刑改造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未能树立正确的身份意识及服刑改造意识,经常发生一些违反监规纪律的现象。
2.亲情观念缺失。
张某自入监以后,家人少有探视、无信件来往,张某也未曾主动给家人写信,随经民警教育让张某主动给家人写信,但张某思想上认为犯罪以前家人都没有好好管自己,现在入狱了更不会管自己了。由于缺乏亲情关怀,缺失改造动力,致使改造态度不端正。
3.医学知识匮乏。
张某总认为自己得了绝症,活不了多久了,经监狱医院诊治及局中心医院专家诊治,明确告诉张某,要积极配合治疗,对自身疾病治疗要有信心,但由于自身对疾病知识的匮乏,致使张某不相信医生的话,加之刑期较长,思想上较为压抑。
(三)心理表现
监狱心理矫治中心专业人士对其心理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张某性格较孤僻,自私心理重;缺乏同情心,亲情感知能力差;对人抱有敌意,对社会充满仇恨;情绪易失控,对刺激的反应过于强烈,情绪异常时平复时间较长,出现心理疾病的可能性较大。
三、“精准号脉、确定病门”做好教育准备工作
(一)通过收集张某的日常改造言行及对张某个别谈话中内容,张某表现为改造态度不端正、积极性较差、目标不明确,分析认为:身份意识及规范意识淡薄。
(二)查阅张某与家人来往信件、探视登记情况,无信件来往,探视次数较少,探视期间言语较少,分析认为:亲情观较差。
(三)对张某的就诊记录查阅及与主管医生交流,张某虽然患有双肺开放性肺结核,但通过药物治疗及康复锻炼对改造是没有太大影响,分析认为:存在以病抗改的可能性。
四、“针对病因、对症下药”制定教育转化方案
(一)成立攻坚小组,确定2名监管改造工作业务扎实、转化经验丰富的民警负责对张某实施教育转化工作。
(二)选定2名态度端正、积极性高、说服力强,能够起到带头作用的罪犯对其进行包夹帮教。
(三)利用信息员收集张某在日常改造言行等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准确的系统分析。
(四)充分利用心理矫治等资源,针对性的进行有效的心理干预。
(五)针对张某冷漠的亲情观,充分利用信件、探视、视频资料、亲情及社会帮教活动培养张某的亲情观建立。
(六)加强个别教育谈话力度,坦诚相见、真情沟通,充分调动改造积极性。
五、“注重实效、标本兼治”进行教育转化工作
张某性格较为孤僻,主观意识强烈,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歪曲,对张某的教育转化工作不易操之过急,应采取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教育转化方式加以教育转化。
(一)消除改造障碍,营造改造环境,培养改造意识
张某患有双肺开放性肺结核,也深知此病治疗期长,需要长期的药物治疗。通过与监狱医院主管医生交流,积极配合治疗、坚持康复锻炼及保持愉悦的心情,增强对病情好转有很大作用。平时民警也会鼓励张某积极配合治疗、参加康复锻炼及一般文娱活动,多和其他服刑人员进行交流,刻意去找一些开心的话题,张某孤僻的性格有所转变,病情明显有所改观。慢慢的张某对民警产生了足够的信任,也愿意和民警聊天,在聊天的过程中,民警也不断向他灌输改造信息,培养其改造意识。
(二)运用科学手段,紧抓亲情帮教,坚定改造信心
心理矫治民警定期对张某进行心理干预,采用科学合理的心理矫治手段,促使张某心理上有明显缓和。与此同时,借助监狱实行的离监探亲工作,组织张某观看其他罪犯离监探亲实录视频。通过观看视频,对张某的心理上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亲情有了全新的理解和认识,不在以前那样冷漠,慢慢产生了对亲情的渴望。民警及时开展相关工作,鼓励张某,通过拨打亲情电话、主动写信等方式满足其对亲情的需求,促使其在改造路上重拾信心。
亲情的关怀可以让人产生无限动力,就如同改造路上的一根神来之笔,让服刑人员对自己的改造更加坚定了信心。
(三)狠抓规范养成、健全身份意识、强化改造水平
张某前期在日常改造中规范意识较差,身份意识淡薄,改造成绩不理想,总是归咎于它因。随着身份意识、规范意识的转变,张某在改造中,能以《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改造言行,树立起了正确的服刑改造意识,改造态度端正,改造积极性较高,改造目标明确,改造水平得到了很大的升华。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攻坚小组民警的努力,心理矫治中心的帮助,运用个别教育等多项措施,让张某树立起积极、踏实、努力的服刑改造意识,能够认真遵守监管纪律,以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日常改造言行,张某得到有效的转化。
个别教育作为教育改造的基本手段之一,在教育改造工作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从入监教育到出监教育贯穿于监狱工作的始终,是一项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工作,不仅要长期坚持,而且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不断总结和完善。在监狱改造工作任务日趋严峻的形势下,更要探索个别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科学、合理和有效的运用个别教育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做一名新时期优秀的监狱人民警察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