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郑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8-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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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JYJG1523871660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郑某,男,1995年出生,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人,初中文化程度。2012年1月8日上午,郑某与其父在家发生纠纷,因其父对其责骂、殴打,郑某一气之下用绳子将其父勒死后将其父的衣物烧毁,将尸体扔进水井中。2012年10月26日郑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唐山市市玉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审判时郑某系未成年,故被送至少管所服刑,2013年9月6日调入张家口监狱服刑。刚调监的郑某改造情况异常,半夜睡觉经常说梦话,大喊大叫惊醒,不言不语,不与其他服刑人员接触,不服管教,不参加劳动改造,经常因琐事与他犯争吵,甚至动手打架。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郑某出生在农村,父亲自幼身体不好,不能干重活,脾气也不好,平时喜好喝酒,母亲是广西柳州人,经人介绍嫁入郑家,郑某年幼时母亲便离家出走,郑某父亲和爷爷曾去柳州找寻母亲,但仍杳无音信。自此郑某与父亲开始相依为命的生活,但自从母亲离家出走后,父亲变得好吃懒做,身体也大不如前,腰疼反复发作,严重时不能下床,家里往往靠郑某放学回家独自一人做两人饭,父亲脑子好像也受了刺激,脾气变得更加暴躁,开始嗜酒,酒后动不动就辱骂和体罚郑某,经常说一些没娘养的话刺激郑犯心理,严重缺乏对郑某的成长教育。
(2)社会经历:2011年郑某初中毕业便回家务农,父亲好吃懒做,脾气不好,郑某爷爷、大姑和大伯多次劝说其父改改,其父非但不听还跟大姑、大伯争吵打骂,与他们断绝来往,甚至要求郑某不与他们来往,否则必挨打。16岁的郑某就成为家里顶梁柱,干农活,做饭做家务,经常忍受着父亲的殴打和辱骂,还害怕挨打不能求助大姑和大伯等亲戚,不能来往,因为年纪较小,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委屈着和父亲继续共同生活。2012年1月8日早上,父亲早饭喝了不少酒,就又开始说教郑某,话语中夹杂着有人生没人养等辱骂的言语,郑某顶撞了几句,其父动手打郑某,郑某忍无可忍,情绪没控制住和父亲厮打起来,郑某一气之下用绳子将其父勒死后将其父的衣物烧毁,将尸体扔进田间水井中,与亲人谎称父亲外出打工去了,直至四个月后尸体被人发现,才得以真相大白。
2.入监改造表现
郑某调入张家口监狱服刑,从少年服刑人员群体调入成年服刑人员群体,出现反常现象,始终沉默不语,对一切表示漠不关心,不服管教,抗拒改造。监区领导和干警多次找其谈话教育,逐步了解了该服刑人员反常现象的原因和想法。
(1)家庭原因。
郑某年幼时母亲离家出走,杳无音信,父亲身体不好,喜好喝酒,脾气暴躁,经常被父亲打骂,但始终与父亲相依为命,单亲家庭成长,16岁初中毕业便开始承担农活和家务,维持生计。
(2)自身原因。
郑某性格较内向,家里贫穷且单亲家庭,较自卑,喜欢独处,不喜欢与他人接触,环境不适应感强,由未成年服刑人员群体调入成年服刑人员群体,严重不适应,服刑人员中年纪大点的,使郑某想到父亲的身影,对郑某刺激较大,经常做恶梦,梦到父亲死亡场景,致使郑某又自责又害怕,整天感到周围环境压抑,无法呼吸,想早日解脱。
(3)对所犯罪行的认识。
郑某认为,父亲作为唯一亲人却被自己杀害,认识到自己做错了,对自己所犯罪行后悔莫及,痛恨不已,自己无法原谅自己,无法面对老家爷爷,担心爷爷、大伯和大姑不会原谅自己,没有人关心自己,自己变得无亲无故,整日备受煎熬。有时想自杀结束自己生命,偿还自己所犯的过错。
3.心理行为表现
针对郑某情况,监狱专门安排其到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其心理进行了测试,经90项症状清单(SCL-90)测验:郑某存在人际关系敏感、抑郁、敌对等症状,与人交往存在不自在感和自卑感,对人较敏感,抱有敌对心理,戒备心强,对生活兴趣减退,失望、悲观,睡眠不安,自我意识消极,容易出现自杀倾向。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郑某对自己用绳子勒死父亲的犯罪行为,认识到自己犯得大错,深感悔恨,后悔莫及,始终不能释怀,而且受父亲影响,与大伯、大姑、爷爷等亲属关系疏远,甚至可以说断绝亲属关系,再加上自己所犯罪行,自认为更加深了爷爷他们这些亲属对自己的憎恶,感觉自己在世上已经无亲无故,活着也没什么希望,对未来彻底绝望。教育矫治过程中更加需要多进行个别教育谈话,打开他的心结,愿敞开心扉,然后积极引导郑犯。
(2)性格因素:由于郑某家境贫苦又是单亲家庭,使其形成内向的性格和自卑心理,长期处于父亲打骂的成长环境影响,内心成长更加不健全,喜欢独来独往,对他人戒备心强,不善于与人交往。在教育矫治过程中郑某存在严重的抵触情绪,很难建立信任,干警找其谈话,经常一言不发或回避问题答非所问,常常使教育矫治工作很难取得进展。
(3)心理因素:郑某属于性格偏执型的,看问题爱较真,自己认准的事,就必须按自己的方式去做,成长环境使其看待问题消极情绪严重,长期处于压抑状态,情绪不稳定,且情绪管理能力较差,易冲动,情绪激动时易产生极端心理,不考虑后果。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监区反映郑某近期的改造表现,针对郑某所犯罪行、个人成长经历及心理特征等特殊性,与监区共同确定了相应的攻坚措施,制定了详细的矫治方案,使郑犯尽快转变观念,积极看待问题,对未来充满希望,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1)建立信任,了解“病症”所在。罪犯监管改造中个别教育是开展罪犯矫治工作的必须手段,针对郑某情况,为顺利进行个别教育时贯彻因人施教原则,首先需要建立相互之间基本信任,才能真正摸清郑某的“病症”,为下一步“对症下药”打基础。在针对郑某矫治工作中,为确保个别教育谈话能较为顺利地开展,监区领导不厌其烦的多次找郑某谈心,运用尊重、温暖、真诚和关心等方式,一次又一次的谈心的背后都是干警的耐心和信心,最终感动郑某,取得郑某的信任,才得以走进观察倾听郑某的心理世界。得知郑某的近期反常改造表现一方面是因调监对新环境不适应,尤其成年服刑人员有些父亲身影,致使郑某不得不总想起比自己亲手杀死的父亲,一想起杀害父亲的过程自己就倍感折磨,做噩梦甚至浑身发抖,另一方面不仅极度悔恨自己所犯罪行,而且认为自己的爷爷、大伯和大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的罪行,自己真成了无亲无故的人,长期的想法使其压抑在心里的不良情绪不能有效地发泄出来。
(2)亲情帮教,重拾改造希望。对郑某进行个别教育转化工作中,明确亲人是血脉相连的整体,决不会因为其一时冲动的错误而对其进行疏远。引导其凡事要往好的一方面去考虑。郑某渴望亲情的原谅与支持,矫治期间我狱组织监区领导和部分干警专门到郑某老家进行家访,通过与爷爷、大姑和大伯见面交谈,详细说明了郑某在监狱的改造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希望其家人能多鼓励和支持该犯的改造。其家人均表示早已经原谅郑某,也都同意并承诺积极配合监狱通过亲情帮教郑犯,监狱借助“监狱开放日”的机会,专门安排爷爷、大姑和大妈(大伯身体不好不方便)入狱进行了一次特殊的亲情接见,与郑某见面场面感人,双方落泪哭泣,郑某痛苦着跟亲人下跪,大喊对不起,爷爷哭着劝郑某好好改造,家人都盼着他回家。大妈甚至表示出狱后自己就是郑某的“亲妈”,劝其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减刑回家。
(3)心理疏导,消除不良心结。郑犯痛恨自己杀父罪行,杀父情景长期折磨自己,夜不能寐,噩梦半夜惊醒,备受煎熬。在矫治工作中,针对郑某这种心理困扰,我狱专门邀请省局心理矫治攻坚专家小组对郑犯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通过运用心理专业方面的空椅子技术心理辅导,通过专家引导使郑某在情绪上变得稳定,减轻其内心悔恨和难过的程度,将不良心结一点点的打开,让其认识到人无完人,谁都会犯错,犯错不要紧,要紧的是对待犯错的态度,要想办法靠行动去弥补,而不是靠思想。防止郑某一生中都在内疚悔恨中度过,影响正常的生活。
(4)关心帮助,改变消极观念。为改善郑某与服刑人员群体的关系,提高其与人交往及适应能力,监区特意安排与郑某关系上较为和善且改造表现好,又积极乐观的罪犯对其多关心多帮助,帮助其慢慢适应新环境,融入服刑人员群体中。此外,寻找郑某身上的闪光点,以增强其改造自信心。了解郑某在外面的爱好,抓住其的爱好与特长,多鼓励郑某经常参加监区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教育其只要自己多与人沟通,就会获得除改造以外的快乐。明确改造生活是苦闷的,但要看自己如何去面对和支配。只要自己能放开心扉与人交谈,就会发现原来服刑生活也是可以过得很充实的。 通过关心和帮助,让其感受到改造期间的温暖,慢慢消除自己的一些消极观念和想法,培养积极的改造态度。
6.预期矫治目标
(1)干警继续关心和帮助,帮助其改变以往错误认识,让其感受到服刑改造期间也充满了温暖,从而改变其以往对待事物的消极态度,积极的去看待问题,从而乐于与他人交往。
(2)加强日常教育,遵守监规纪律,服从干警管理,提高自我控制能力,认识到犯罪的危害,认罪服法,进而积极改造,盼望早日回归社会。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矫治,郑某与以往判若两人,其学习调整心态,心理趋于平稳,能够正确看待自己所犯罪行,将劳动改造视为承担罪责的一种惩罚,改造态度积极,与爷爷、大姑和大伯经常通话,盼望早日出狱孝敬他们来弥补自己所犯罪行。郑某表示非常感谢监狱切身感受到干警真心帮助、关心自己,对自己曾经的改造表现深表歉意,今后一定积极改造,不会辜负家人和干警对自己的期望。截止目前,郑某通过自己努力,积极改造已经获得两次减刑,共减刑一年六个月。此外,在2015年中央电视台13套法制栏目组来我狱拍摄《忏悔录》节目时,郑某的教育矫治成功案例被选入《忏悔录》节目,期间郑某积极配合监狱与央视栏目组的拍摄工作。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深刻体会到:监狱开展教育矫治工作的最终目的永远不会改变,始终是为了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监管改造环境。新时代发展要求我们在监狱开展教育矫治工作不得不提升一个新的高度,要求我们必须多发现和多创新一些新的矫治方法,才能适应新时代的步伐,从而更好的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造工作的需要。每个人对待教育矫治工作都有不同的看法和方法,在新形势,新要求下,需要互相多交流经验,共同学习,开展教育矫治工作时,因人施教选择更容易突破服刑人员心理防线,服刑人员更容易接受,问题更容易解决的方法,才能更有效的转化服刑人员错误的观念和不良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