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危犯孙某教育转化案例
- 案例时间:2018-08-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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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JYJG1523867240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孙某,男,1990年出生,河北省保定市人,初中文化程度。2008年孙某因犯故意杀人、抢劫、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2014年孙某在服刑期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加刑七个月,现在保定监狱服刑。孙某在服刑期间屡次违纪抗改、顶撞干警,虽经多次严管处理,仍旧表现反复、不思悔改、屡教屡犯,成为全狱监管改造的重点关注对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孙某是家中的幼子,自小倍受溺爱,家人对其管教较少。随着年龄的增长、周围环境的影响,孙某逐渐形成了桀骜不驯、不喜约束、遇事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的性格特点,早早辍学并开始在社会游荡,结交了一些社会不良青年。
(2)社会经历:2007年至2008年,还是未成年的孙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便疯狂参与抢劫作案四起,故意杀人一起,目无法纪,随意践踏着法律和他人生命财产的权利。从孙某的故意杀人一案,可以了解到该犯性格暴戾、无情残忍的一面。
2008年1月28日凌晨,孙某的朋友在网吧因琐事和被害人田某发生冲突,用酒瓶将田某打跑。但孙某的朋友仍不甘心,为出这口恶气,先后纠集孙某等人,手持砍刀、匕首等凶器,在大街上寻找被害人田某。凌晨1时许,孙某一伙找到田某后,孙某手持砍刀、匕首,疯狂冲向被害人田某,用砍刀、匕首砍杀、捅刺被害人,将同其毫无矛盾纠葛的被害人田某残忍杀害。
2.入监改造表现
2009年,刚刚年满十八周岁的孙某,最终因故意杀人、抢劫、寻衅滋事罪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被关进大牢的孙某,仍不思悔改,不服从干警管教,多次因违反监规被监区给予严管处理。2014年12月1日13时许,在二十五监区厂区参加劳动改造的孙某,仅仅因同他犯发生了几句口角,便拿起撬棍、钻头,向他犯头部砸去,将他犯打的头破血流,造成轻伤,新市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孙某加刑七个月。年纪轻轻的孙某,多次因违规抗改,先后调入调出六个监区,每到一个监区,都会成为监区的“问题犯”和“顽固犯”,都会成为监区的重点关注对象、攻坚对象、麻烦制造者,成了全狱哪个监区都不想接的一块“烫手山芋”。
2017年4月1日,先后经过六个监区的攻坚改造都冥顽不化的孙某,调入了十二监区。来到监区没几天,对定岗定位参加服装生产劳动改造不适应的孙某,便扬言绝不在服装生产监区参加劳动改造,一定要回机加工、钢架构监区,并以书面方式、粗俗理由提出要么调离监区要么严管其五个月的无理申请;对于干警的劳动岗位分配,孙某也拒不执行,消极怠工;包组干警、监区领导多次找其进行谈话教育,但该犯始终态度恶劣、冥顽不化、我行我素。针对孙某的嚣张气焰、一贯表现,监区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孙某的言行和表现已经不适宜继续在监区进行攻坚教育,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采取必要的入监再教育,让其深入反思自身错误言行,为后续对该犯的教育攻坚做好铺垫、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3.教育矫治的难点
针对孙某这一块教育转化难啃的硬骨头、愚钝的顽石,监区并未“一关了之”,而是专门成立了由监区主要领导挂帅、包组干警主攻、心理咨询师干警协助的攻坚转化小组,主动同孙某家属沟通联系,分析研究该犯成长环境、性格类型、心理需求、抗改动机,对该犯逐渐有了一个深入、全面、立体的了解。孙某之所以屡教屡犯、违纪违法、不服管教,一方面是孙某心智不成熟、易受外界干扰、做事不计后果,对自身违法违纪行为的危害后果和责任认识不足;另一方面,孙某自幼接受家庭管教较少,尤其是该犯违法犯罪后,家人对其甚感失望,很少来狱关心探望,使孙某产生了一种被社会嫌弃、被家人抛弃的绝望,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和价值感,因此孙某封闭自我、否定自我、消沉堕落。
4.矫治方案
找到了“病根”、“穴位”,对孙某的教育转化措施也就有了导向、目标,攻坚小组自然就掌握了工作主动。攻坚教育转化小组针对孙某的情况,研究制定了专项教育攻坚方案,确定了以惩罚为辅助手段、以亲情帮教为突破口、以鼓励认可为动力保障的攻坚思路。
(1)监区成立教育转化攻坚小组,多次到高戒备监区同孙某谈话,为其分析利弊,帮助孙某认识错误。一开始,孙某依然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但经过监区领导和干警的耐心疏导,多轮谈话教育攻坚下来,该犯在态度上有了一定好转,拒不在服装车间参加劳动改造的抗改、偏激想法亦有所松动。在此情形下,攻坚小组抓住时机,及时向分包狱领导汇报工作,希望借助亲情帮教手段,通过亲人感化,使其重新燃起接受改造、洗心革面、早日回归家庭社会的希望和激情。
(2)攻坚小组通过请示相关狱领导和职能科室,在孙某入监再教育期间,将孙某家属接到狱内对其开展亲情帮教,在其母亲、兄嫂、姑姑来狱探望中,孙某真实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家人的牵挂和监区领导、干警对其不抛弃、不放弃的关心、用心和付出。经过一轮轮不懈的攻坚教育,最终,孙某决定痛改前非,表示回到监区后一定踏实改造、遵法守纪,决不辜负亲人及管教干警的期望和帮助。
(3)为不断巩固教育转化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攻坚小组同孙某的家人保持联系,及时交流孙某的改造情况,对孙某在改造上取得的点滴进步给予鼓励和认可,让孙某切身认识到,他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改造,换来干警的肯定、亲人的欣慰,逐渐找到自身的存在感、价值感和获得感。
【教育改造成效】
自孙某回到监区以来,经过后期的教育巩固,该犯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迅速成长为监区生产线上的主力机手,劳动改造积极;主动向政府靠拢,经常向包组干警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其对家人也逐渐流露出关心、依恋的情感,亲人的鼓励也让他对未来充满希望.那个曾经一度违纪抗改、不服从管教、多次被调离监区的“重点人”,通过十二监区干警的“点睛之笔”,如今转化成了监区遵规守纪、踏实改造、服从管理的“放心人”。从孙某教育转化的成功案例来看,我们总结出三个方面经验:
一是惩防并举、软硬发力。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对于任何罪犯的违规抗改行为,必须坚决打击、绝不妥协,从而起到打击抗改、震慑他犯作用。但惩罚不是最终目的,还要发挥教育转化的治本作用,树立治本安全观,发挥教育“软管理”效果。
二是亲情帮教、多方合力。对罪犯的改造不能片面孤立进行,不能就改造论改造,而应该引进社会矫治资源,通过亲情帮教、包组干警管教、专业心理咨询干预等多种手段,对罪犯施行以亲情帮教为重点的开放式教育改造。
三是滴水穿石、持续用力。对于罪犯的改造,不能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须要夯基垒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这是一个矫治、巩固、再矫治、再巩固的长期过程,需要耐心和耐力。同时还要善于从细处着眼、细节入手、细微改变,逐渐纠正罪犯的不良习性,使其走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