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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服刑人员李某心理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8-08-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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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BJJYJG1523591510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李某,男,20岁,北京人,小学文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李某出生情况比较特殊,属于私生子。在其出生后母亲就将其带回安徽老家送与他人,后李某父亲又将其带回北京,李某一直跟着父亲生活。李某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家庭关系比较和睦,由于无医院出生证明,无法上户口,从小只能在一家私立学校上学,后因户口问题停学。十几岁时就开始跟着父亲在工地干活,后来在外打工,干过装修、保安、送货,做过小生意。李某从小就比较叛逆,经常在外生活,很少回家,案发前一直无正当职业。

2.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在北京务工,因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淡薄犯罪入狱。由于自己从小养成的恶习,出现问题总是想以暴力去解决,面对监狱环境出现了生活不适应。入监两个月以来,出现了人际交往紧张、劳动不能集中精力、睡眠质量差,对未来生活感到茫然,不服从规章制度与民警管教,与其他服刑人员发生口角时有发生。

3.心理行为表现

民警专门对李某进行了16PF调查问卷的测试,结果表明李某有强烈的自卑感与不安定感,认为别人总是在伤害他,尤其认为民警对其存在“偏见”。自信心丧失,自我评价欠缺,不能与别人建立感情关系,对周围的人采取怀疑、不信任、过分警惕和敌视的态度,易怒。

通过开展访谈调查以及与周围人的了解,认为李某心理问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现在由于无户口和身份证明,目前无法接见,而且很少收到家信,心情比较焦虑、烦躁。

二是李某得知父亲重病,心情焦躁,向监狱反映希望进行家属接见,且其让家人帮助履行财产刑的现实愿望无法实现,因此晚上有时抑郁、失眠等现象。

4.教育矫治的难点

从人格形成上看,李某幼年所处的环境对其人格的形成具有消极影响。作为养子,李某的养母有自己的孩子,因此他很难得到亲情的关怀与温暖,造成在感情上与别人的疏远,不信任别人,导致其更进一步认为别人才是问题的根源,从而易对他人产生愤怒和怀疑。

从其生理因素上看,李某在不良的环境中,逐渐产生强烈的、但自己并不能认识到的自卑感,为了补偿自己的自卑感,其渐渐发展为倾向于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主要表现在人际交往方面。

5.矫治方案

一、从日常改造中的现实问题入手,引导李某宣泄心理压力,正确认识改造环境。如其他服刑人员不小心摔跤时,李某说:“出了这种事都是自己不注意造成的,活该。”针对这个问题,民警让他将心里想说出的话都说出来,达到谈话宣泄的目的,还定期对李某进行访谈咨询,引导他宣泄心中积压的事件与情绪,有时会到心理咨询室进行发泄。通过这种方法,增进了与李某的沟通、了解,并使李某存在的一度紧张、害怕等不良情绪得到缓解。几次访谈之后,李某对民警信任了,减弱了对别人的怀疑和不信任感,在与别人建立感情关系上得到了锻炼。

二、采取认知疗法。针对李某的怀疑、猜忌心理较重,有妄想倾向的特点,民警采取认知疗法,在心理咨询过程中与李某共同分析某一问题发生的全部过程,给予积极的指导,如对洗澡发生的事进行讨论,通过讨论使李某承认并认识自己的个性缺陷,以及由这种个性缺陷导致的行为对人对己的危害,进而指出人的个性是可以改变的,帮助其正确面对环境,让其选择或认同,提高认知能力。如加强平时训练,要看到自己和别人好的一面,学会尊重他人,对别人的尊重就如同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一样,别人也会尊重你;然后“学会对他人真诚的表达自己的友谊-微笑”,通过认知疗法的帮助,李某对一些问题产生了新的认识,开始有意识地对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对他人的怀疑减弱。

三、课外作业法。在咨询结束后,民警给李某布置了一定的课外作业,以巩固咨询的效果。针对李某烦恼较多、人际交往有困难、改造生活乏味的问题,让其将一切不良情绪写出来进行自我评价,然后再与其共同探讨、评价,并先后进行对比,对良性变化进行鼓励,使其认识到自己在成长,在变化,增强改造的自信心。

6. 预期矫治目标

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李某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让其感觉到监狱和民警对他的关心和照顾。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综合运用心理科学手段,多次开展咨询与矫治,李某的改造心态与情绪有了明显的好转,不但学会了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而且与其服刑人员的磨擦也逐渐减少,感到在改造中轻松了许多,失眠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目前,李某在监区的劳动中能积极地听从安排,主动找民警谈话。监区民警也反映,李某与以前判若两人。在后来的心理咨询中,李某已不再像以前咨询中那样愁眉紧锁,而是滔滔不绝诉说自己的各种问题,而且主动地表露自己。经过四个月的努力,李某的人格逐渐成熟,生活观念和改造态度已经发生转变,积极地投入到当前的各项改造活动中去,矫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感到,“三无”服刑人员身上有着各种各样复杂的因素,他们渴望亲情、渴望被关爱,民警从生活上关心他,从情感上接近他,让他感受到自己被需要,是进一步解决这类服刑人员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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