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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虑性神经症的心理咨询个案

  • 案例时间:2017-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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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XJJYJG1513077681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袁某,1983年生,小学文化,贩卖毒品罪,有期徒刑9年,罚金30000元。刑期起止:2006年7月19日至2015年7月18日止,该犯2008年11月13日入监。有吸毒史。袁犯入监以来受处罚较多,取消一次全部奖励,现累计积分负1分,5个选评鼓励奖,7个专项鼓励奖,因一直在严管队,嘉奖未折监狱表扬。经了解,袁犯已在本监狱服刑5年多。家庭状况一般,独子,自幼贪玩好胜,常受父亲责罚。犯罪入监后,多次违纪受罚,多次调换服刑分监区,最后一次受罚因故在严管队接受审查和教育达7个月,自称受迫害,担心自己能否平安出狱,时常有痛苦和仇恨感,伴随有发抖、出汗、口吃、失眠等躯体症状,影响正常的改造生活,调入本分监区后主动求助。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案矫治整体思路

1、通过严格管理,明确要求,促使袁犯在新分监区的环境中重新认识和养成行为规范;通过民警的教育,帮助袁犯重新理解管理教育与接受改造的关系;通过同犯的关心和关系的处理,让袁犯在新的人际关系下寻找交往的方法和心中的平衡。

2、重点是从矫治袁犯焦虑性神经症入手作为突破,帮助袁犯缓减焦虑,减少痛苦,恢复信心,重建正确的认知。这是个案成败的关键所在。

(二)袁犯的咨询矫治个案

1、一般资料

求助者,袁某,家中独子,父亲在老家打工,母亲在家照顾年幼的孙子,妻子在求助者犯罪后断绝联系,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自幼贪玩好胜,父母娇惯,不爱学习,成绩较差,常会受到父亲的责罚,随着年龄增大,辍学并在社会上混荡,成家后与乡友跑至外地闯荡,有一同居女友耿某,此期间吸毒贩毒,直到判刑入狱。入监后,多次受到严管教育、记过和禁闭处罚,服刑已到后期却从未减刑,自以为与民警和其他服刑人员相处很好,却很受伤害,父亲也因此责备,家人很是担忧,求助前因为与一名服刑人员关系紧张继而做出诸多不理性的行为,包括顶撞要挟民警等言行,受到调查处理在严管监区改造7个多月,认为“没有人管自己”,内心很痛苦,有时充满了仇恨的感觉,因此诉求最多的是希望能够调监改造。

2.主诉

求助者说,一年前自己因违纪受处罚后调换了一个分监区服刑,那已经是第三次受处罚并调队了,自己也很后悔,服刑过半却没有减过一次刑,心里也着急,改造比过去小心多了。总是担心遇到什么事,自己也很努力的向干部靠近,半年多时间里还算平稳。八个月前,自己因与一老乡私下里做点事,结果因自己话太大,出了差错,没办法,又担心老乡的报复,于是就大吵大闹,试图用这种方式寻求民警的保护,没想到没人管这事,结果关进了禁闭室,自己越想越气,感觉自己付出了很多努力,结果却比想象中的还要差,继而把对民警的怨恨当作了一种发泄,心里想着干脆大闹一场然后调个监狱算了,没脸在这个监狱呆下去了。没想到闹到现在虽然又调换了一个服刑分监区,但是就是不让调监狱,想起过去七八个月发生的事情自己就感觉愤怒和耻辱,太丢人了。求助者因人际环境出现恶化,担心自己受伤害,却又感觉心理极不平衡,处在想报复他人又怕遭人报复的矛盾中,丧失改造和生活的信心,故而主动前来咨询和求助。

3.咨询师观察和他人反映

据咨询师观察发现:求助者衣着整齐,言行规范,面部僵硬,眉头常拧,说话口吃,激动处身形发抖伴鼻尖脑门出汗,情绪不稳定。据求助者的直管民警反映:求助者平常表现较积极,但是性情急躁易冲动好惹事,自称与民警关系很好,但又常常提些过度的要求,因顶撞民警、打架等多次受到处罚,调了四个分监区,余刑也只有两年,至今未减刑。这些情况与求助者的主述内容一致。

4.心理测试结果和诊断

针对求助者情况,一方面倾听了解他内心的声音,另一方面征得求助者本人同意,选用了EPQ、SCL-90、SAS测量,心理测验结果如下:

EPQ:测验结果各项分值为:E:70;N:65;P:70。可以看出来访者的人格特点属于外向不稳定型的胆汁质个性类型,精神质T分高,常感孤独,不关心他人,适应环境差,不友好,喜欢寻衅搅扰,且不顾后果。

SCL-90:该求助者的SCL-90(1-5级计分)总分175,可以看出该求助者躯体化、强迫、抑郁、焦虑、敌对等五个因子分超过2分,筛选阳性;各项相比较,焦虑因子分值最高。

SAS:标准分70,属于重度焦虑。

诊断为焦虑性神经症。

5.咨询目标。

根据以上的评估和诊断,经过与求助者协商讨论,确定如下咨询目标和方案:

A、具体目标与近期目标。

缓减焦虑的情绪体验,缓减失眠的状况,恢复受损的社会功能。

B、行为目标。

(1)学会以更合适的方式处理好现在的改造生活,有可能的话努力争取减刑的希望。

(2)纠正好胜妄为造成的人际困境。

(3)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并努力投入,坚持就会有改变。

C、情绪目标。

(1)降低求助者对目前改造生活产生的高度焦虑感。

(2)降低不合理思维产生的抵触情绪。

D、认知目标。

(1)我肯定很快会遭报复。

(2)我必须调监才能安全地改造,监狱必须满足我的要求。

E、最终目标与长期目标。

使求助者能正确看待理解自己的处境,接纳自我并努力改善,顺利地走过余下的两年,平安回归社会和家庭。

6.咨询过程。

(1)咨询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是心理诊断评估与咨询关系建立阶段,二是心理帮助阶段,三是结束与巩固阶段。

(2)具体咨询过程。

经过六次咨询,求助者自述自己感觉现在好多了,不象过去那样提心吊胆,每天想乱七八糟的事,现在自己过得挺好挺充实,人际关系也得到改善,也逐渐能看到一些减刑的希望,家人也理解自己。期间建议安排求助者打扫乒乓球室的卫生,求助者喜欢打乒乓球,球技进步挺大,对自身的心理发展也大有帮助。整体来看,求助者紧张、高焦虑的状态已得到改善,咨询基本达到效果,鼓励求助者摆正心态,投入到新的状态中,利用合理的情绪和认知来看待今后遇到的种种问题,学会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

经过系统的心理咨询,求助者已经能够进行自我发现和分析,进而改变一些不良的认知信念和习惯,整体咨询过程较完整。求助者日前已获得唯一的一次减刑,释放回家,表示自己会努力做人,守法做事。                 

【教育改造成效】

1、针对求助者的问题,采用合理情绪疗法和认知行为疗法,确立咨询目标和方案。袁犯在后期改造的两年期间,数十次出现矛盾冲突,不管指向固定与否,主要原因还是其内心的不平衡、不稳定高焦虑造成的,与民警谈话次数多达百余次,很多时候只是想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真正咨询意义上的对话次数也不少,一年多的时间通过33次心理咨询完成咨询目标。咨询结束时,焦虑症状明显缓减,社会功能恢复,能融入正常的改造生活中。

2、现实的改造意义是在一个罪犯过去的形态下将其好的部分加以修复,差的地方加以修正,在有限的刑期内做最大的改变。袁犯最终改变了,但不彻底,袁犯最终减了刑,虽然不多,但在他改造以及成长过程中已经是突破了,用他自己的话说,是真正意义上靠自己努力争取的一次。相信这些经历会对袁犯走向社会后的新生活产生积极的意义,这也是这次个案的最大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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