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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武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7-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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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XJJYJG1513077350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武某,男,1984年6月生于太原市,小学文化程度,无业。2001年1月11日因犯盗窃罪被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2年12月31日因犯抢劫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尖草坪看守所,在羁押期间该犯自感罪孽深重,肯定会被重判,加之家人对其再次犯罪唾弃,自感生活没有意义,采用吞服刀片和大量药品的方式自杀未遂两次。2004年4月27日因抢劫罪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于2006年4月26日调阳泉一监狱改造。投入改造后,不适应监狱劳动,曾经多次给父母写信欲求得父母谅解,但封封家书石沉大海,杳无音讯,该犯看不到希望,多次萌生死的念头,被监狱确定为危险分子。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罪犯武某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刚出生,亲生母亲因家庭矛盾离开了他们父子。武犯记事以来就随父亲和继母生活,父亲和继母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经常拳脚相向。该犯自幼在爷爷奶奶的庇护下生活,九岁时爷爷去世,十二岁时奶奶去世,奶奶去世当年,继母逼迫该犯退学,虽经学校多方努力,劝其复学,但在继母的执意坚持下,该犯还是退了学。辍学后无所事事,在家里经常受到继母的打骂,该犯慢慢开始脱离家庭,混迹社会。亲情关系淡漠,自幼缺少家庭关爱。

2.社会经历:俗话说:“学好千日,学坏一时”,不多久武犯就恶习成性,成了当地派出所的常客。2001年1月因盗窃判刑六个月,释放后继母更加嫌弃该犯,以“有他没我,有我没他”威胁其父亲,该犯知道父亲的难处,迫于对多病父亲的同情再次离家流浪于社会,没有基本的生活来源,没有亲人的帮助,该犯就如水中浮萍,生活跌跌荡荡,干过保安,被骗;做过小生意,经营不力,赔本;生存对他来说,一直是个问题。为了生存,沿街乞讨,夜宿地沟、地下室、录像厅,最终被人收留,被人利用,再次锒铛入狱。

(二)入监改造表现

该犯投入改造初期,体质虚弱,住院治疗,多次给家人写信表达自己的忏悔之意,寻求理解与支持,但封封去信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该犯万念俱灰,看不到希望,多次萌生自杀念头,且该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采用吞服刀片和大量药品的方式自杀未遂两次,被监狱列为危险分子。

(三)心理行为表现

1.SCL-90量表测量结果:躯体化3.83  强迫状态3.10  人际关系敏感3.52  抑郁3.92  焦虑3.64,各项因子分值明显高于正常值。2.艾森克个性测验:E:3  P:15  N:15  L:3  3.焦虑自评量表:标准分65,中度焦虑;4.抑郁自评量表:标准分78.75,重度抑郁;上述测量结果可以看出该犯性格内向,情绪非常低落、感觉毫无生气,没有愉快的感觉,经常产生无助感或绝望感,自怨自责,抑制不住哭泣,甚至产生悲观厌世的消极念头,抑郁体征明显。评估结果:该犯具有高度自杀危险性,作为危险分子管理。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社会支持系统缺失,是该犯悲观厌世的主要外在因素。人是社会的人,离不开亲人的支持与家庭的关爱,罪犯武某自幼缺乏亲情,此次犯罪使该犯对父亲及继母产生了深深的愧疚,担心失去本已脆弱的亲情。从看守所到监狱,亲人的不闻不问,一封封忏悔家书的石沉大海,折断了罪犯武某对生活的希望。

2.体弱多病强化了该犯对亲人的依恋,而该犯的家庭状况对其无异于雪上加霜,失去了病愈的支撑。

3.改造动机缺失、目标迷茫。社会心理学对动机的定义是:发动和维持个体行为的心理动因。改造动机则是驱动罪犯采取积极改造态度,实施积极改造行为的内在起因。改造动机的产生取决于两个必要条件:一是积极的个体需要,又称为改造内驱力,二是积极的改造行为目标,又可称为改造诱因。而罪犯武某两个条件皆不具备。

(五)矫治方案

1.帮助其寻找亲生母亲,尽力获得亲生母亲的支持。

2.派民警进行家访,据实反映罪犯武某的现实状况,争取家属的理解、支持。

3.罪犯武某住院治疗期间予以关心,让该犯体验到关爱,感到自己并未被社会遗弃。由于武某自幼缺少关爱,所以住院期间的关爱对该犯可谓弥足珍贵,是与武犯进行信任建立、希望重建的契机。

4.日常改造中诚心相待,真心关爱,动之以情,加强沟通,建立互信。在日常改造生活中刻意对其给予生活上的帮助,如送其生活用品(如香皂、毛巾、牙膏等),为其缝补穿破的囚服,让其感到监狱民警的关心。

5.鼓励其主动给家人写信或拨打亲情电话,多与亲人沟通,取得亲人的理解支持。

(六)矫治方案实施效果

1.作为该犯的承包民警,在了解到该犯的情况后,积极向监狱作了汇报,征得监狱批准通过电视台为其寻找生母,杳无音信。但通过此举,改变了武犯对监狱的态度,产生了对我的好感和信任。

2.通过民警实地走访,了解到罪犯武某父亲兄弟姊妹较多,但因老人遗留房产的问题,关系僵化。家访民警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一一见到了罪犯武某的叔叔、姑姑,向他们介绍了罪犯武某的改造情况,并让他们帮助做其继母的工作。民警的真诚打动了罪犯武某的家属,继母在该犯住院期间来探视,大大出乎武犯的意料。在病房武犯第一次握着继母的手表达了自己的忏悔,继母被当时的场景感染,娓娓道出了自己作为母亲对武犯的失职,表示只要其好好改造,一定等其回家,化解了多年的隔阂,修复了亲情的裂痕,让该犯再次感受到了家的温暖,燃起了生的希望。

3.该犯住院期间,我和其他民警几乎不间断到医院看望,针对其身体虚弱,向监狱申请多次发放营养品,特别在该犯病重期间,我经常守护在其身旁,喂水喂饭。点点滴滴的小事如同丝丝甘泉,滋润了该犯干涸的心,罪犯武某渐渐将民警当作了自己的亲人。

4.趁热打铁,以该犯继母探视为契机,我鼓励该犯给继母写信,表示自己的悔意和对母亲理解的感谢,每次寄信我都要随信附一段民警的评语,介绍武犯的改造情况,希望家属在理解的基础上支持武犯的改造。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去信,武犯的继母开始回信,并在时隔不久两次来监探望武犯,实质性地修复了武犯断裂的亲情,社会支持系统得以重建,悲观厌世的情绪开始远去。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七年的教育矫治,该犯逐步走出了自卑、自虐、自杀的状态,步入了改造正规。期间虽出现反复,但在各级各层的关注、帮助下,该犯的改造步伐愈加坚定,改造后期取得了较好的改造成绩,获得减刑两次,于2013年7月30日刑满释放,2014年春节前收到该犯写给监区民警的致谢信,告知自己在社区从事保安工作。

罪犯的转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它需要矫正工作者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将罪犯当人看,真正尊重罪犯的人格,用真诚去叩击罪犯禁锢的心门,消除罪犯那种自我封闭、戒备甚至抵触心理,建立相互信任,实现有效沟通;它需要矫正工作者不墨守成规,大胆创新,多管齐下,殊途同归地开展罪犯矫正工作;它需要矫正工作者不断学习,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矫正技术,丰富自己的矫正手段。面对日趋复杂的押犯结构,面对我国刑事政策的调整,罪犯的转化将面临更多,更新的挑战,作为一线的管教工作者,我将牢记自己的使命,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在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上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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