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人员徐某的矫治个案
- 案例时间:2017-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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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JYJG1513075705
- 案例类型:教育改造案例
【罪犯基本情况】
徐某,女,2000年5月21日出生,初中肄业,自幼父母离异,由姥姥和姥爷抚养长大。2015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6年5月12日进入女子监狱服刑改造。徐某性格内向,有极强的自卑心理,脾气暴躁,易冲动,重面子,与同犯难以和谐相处,动手能力较弱,抵触管教干警的谈话教育,学习注意力易分散,喜欢独处,对劳动改造有很大的抵触和畏难情绪。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徐某出生于辽宁锦州,两岁时父母离异,父亲不知去向,母亲抛下她,跟随继父到河北承德围场生活。徐某从小跟着姥姥和姥爷长大。因为父母不在身边,姥姥姥爷对她溺爱有加,尽他们的所能满足徐的各种要求。
2.社会经历:从上学开始,徐某经常因为缺失父母关爱而被人嘲笑、欺负,因此,极度自卑,无心学业。两位老人在金钱方面对其很慷慨,使她有条件常常混迹于网吧、歌舞厅,从此认识了一批社会上所谓的“朋友”。刚升入初一,徐某就辍学混社会。在刚满15岁的年纪,徐某不顾法纪,为报个人恩怨,不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还指使他人奸污被害人,。
(二)入监改造表现
徐某于2016年3月16日入监后,一度悲观自弃,一副“反正我怎么样也没人管”、“爱咋地咋地”的消极态度,动辄打人骂人。通过干警不断地关心帮助与谈话教育,其渐渐打开心扉,能够与干警正常交流了。
1.法律意识淡薄
徐某初中肄业,法律常识十分匮乏,自认为对被害人所做不算什么,并未对被害人造成什么伤害,更不用说对社会造成什么影响了。
2.家庭原因
徐某自小随姥姥姥爷长大,缺少父母关爱与引导教育,老人的溺爱更加助长了徐犯唯我独尊、飞扬跋扈的嚣张气焰。
3.自身原因
徐某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在社会上混迹多年,不良习气严重,重义气,好逞强,自卑,总是担心被人看不起,人际关系紧张。
(三)心理行为表现
徐某在狱中年龄偏小,中间型个性,胆汁-忧郁质,脾气暴躁、情绪波动大,叛逆心极重,听不得批评,与同犯关系紧张。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较差,常常表现出自卑自弃,经常对同犯动粗以表现自己的强硬。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90项症状清单(scl-90)心理测试和艾森克人格测试显示:徐某在焦虑、抑郁、人际关系敏感、强迫、敌对、睡眠、饮食等主观感觉因子分数较高。缺乏同情心,不关心他人,对人抱有敌意,易激动而不易平静,自控力较差,挫折承受力较差,容易出现主动或被动攻击行为,常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焦虑紧张,导致出现各种心身问题。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徐某人际关系敏感度较高,以自我为中心,与同犯关系紧张,自控力较差,情绪不具稳定性,易激惹,敌对心理严重。在认知方面,其存在心理外归因,面对理想与实际能力的冲突,总是把错误归结于他人或外部环境,不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劳动水平、效率不稳定,导致心理失衡,出现一定的焦虑和抑郁症状。但其社会功能未受到严重影响,内容未泛化,思维合乎逻辑,人格无明显障碍。
依据心理测试结果、综合鉴别诊断分析:徐某存在一般心理问题。
(五)矫治方案
鉴于上述分析,结合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矫治干警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采取合理情绪疗法、钟氏认知领悟疗法、行为疗法等方法,帮助她尽快融入改造生活,建立身份意识,踏实走好改造之路:
1.以普法教育为先导,树立身份意识,改变不良情绪和错误认知。在监区开展的未成年罪犯教育学习中,授课干警引导她变“刑期”为“学期”,注重从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等方面,进行认罪悔罪教育,树立法治、法制观念,切实深挖自身犯罪根源,反思因犯罪给国家、社会和家庭造成的伤害;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国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的学习,丰富提升其文化底蕴、素养以及内涵,重建正确的认知模式,树立改造自信。
2.以目标规划为引领,促进心理健康和谐发展。干警针对徐某自身特点,以周为时间单位,帮助徐犯从生活、劳动、学习等方面做出具体的目标规划,并结合监区开展的“成长”教育系列活动,要求徐某以“改造计划”为基础,制订“成长计划”,具体到要完成的目标任务、预计时间,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惩罚措施,以期通过加强行为训练,促使其尽快适应并融入改造生活。
3.以技能培养为抓手,增强改造自信与谋生本领。矫治干警针对徐某的实际情况,选择劳动技能好的服刑人员当师傅,手把手地教她制作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定时对其进行技术考评;在监区组织的劳动技能比赛中,鼓励她积极参与,全面提升自身劳动技能水平;每天对自己完成劳动任务的情况做以总结,并记录成册,一周一汇总,找出自己的经验与存在问题,并制订整改措施与时间计划。通过对徐某有针对性地帮助教育,她很快在未成年组中脱颖而出,被推选上特种机岗位。
4.以亲情帮教为契机,唤醒内心爱的回归。徐某入监之初,对于母亲的探望无动于衷,只有在听到姥姥姥爷的消息时才会有所动容。干警在与其母亲进行沟通后,开始了一场爱的接力。每月徐母接见之后,矫治干警都会与徐某认真沟通接见的细节,分析徐母的表情、动作、言语等,同时,特意找来讲述亲情的视频以及文字资料,给徐某细致讲解和分析案例中的亲情是如何回归的。在此过程中,干警深刻剖析徐某的心理发展过程,合理解释了其出现的种种异常行为,让她更加地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在干警不断的帮助开解下,徐某渐渐明白了母亲的不易,慢慢接受了母亲爱自己的事实,也开始反省自己这些年来的荒唐与错误执念。
5.以个性发展为带动,建立阳光心态。干警根据徐某年纪小且能歌善舞的特质,积极为其发展个性搭建平台,鼓励其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发挥自身特长,增强对自身的认同感,增强自信。从不断与人发生冲突,到帮助别人不急不躁,徐某不仅克服了自己的性格缺陷,同时也用自己的转变,影响和带动了身边其他未成年犯的共同进步。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增强法律意识和身份意识,认罪悔罪,加强遵规守纪教育,切实将《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坚持文化树人、技能育人的矫治思路,提升基本生活生存技能,增强“学习力”。
3.通过心理矫治方法的综合运用,增强自控力,提升自我认同感,悦纳自我、悦纳他人,建立积极阳光的心态。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一年的心理矫治,针对徐某亲情淡漠、心智不健全、价值观缺失等特点,矫治干警对症下药,通过改造生活中的点滴事件注重对其的引导和教育,帮助她正确认识自己、反省自己、认罪悔罪,并订立详细合理的目标规划,激发情感动因,激励其建立起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树立人生自信。
通过对未成年罪犯徐某开展心理矫治的案例,干警深刻体会到: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要真正做到“有教无类”,必须“对症下药”,推行个性化和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方案,建立矫治过程阶段化目标,小结评估矫治效果,适时调整方案和管理策略。在摸清摸透矫治对象的基本情况后,要及时、准确的切入矫治,缓解罪犯思想上紧张、压抑的情绪,要正确看待并逐条解决在矫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关键性、反复性问题;要在劳动、生活、学习等改造细节方面给予无条件积极关注,使罪犯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关心和集体的温暖,帮助矫治对象放弃自我封闭的为人处世理念,积极主动的融入到改造生活中去;要在合适的时间、关键事件上对矫治对象进行及时地表扬,肯定改造成绩,善于发现 “闪光点”,使矫治对象在改造过程中逐渐培养自信心和与人交流沟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