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汤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 案例时间:2018-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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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ZJJYZZ1522721435
- 案例类型:监外执行案
【案件基本情况】
罪犯汤某某,女,1975年9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住贵州省镇远县舞阳镇东关社区东门村一组。2015年10月20日,汤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自2015年10月20日至2018年3月5日止。汤某某于2015年11月10日投入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
【案件办理过程】
2017年9月26日,监狱接到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出具的关于罪犯汤某某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病情诊断后,立即对其启动了保外就医程序。汤某某系贵州省镇远县舞阳镇人,被捕后,只有父亲前往看守所送过物品,入监后也只与父亲有通话记录,与两个哥哥几乎断绝来往。监狱初步确定,将其父亲作为具保人。民警电话联系汤父,可一次次去电,或无人接听,或遭遇挂机。民警辗转联系到贵州省镇远县舞阳司法所、派出所,在他们的帮助下联络到其哥哥,就汤某某保外一事征求了意见。其哥哥表示,不愿意再管汤某某,任凭监狱处置。经与舞阳司法所沟通协调,由司法所出面上门走访汤父,征求意见,汤父坚决拒绝为其担保,汤某某保外陷入瓶颈。尽管遭遇家属拒绝,但监狱民警并不气馁,赶到医院找汤某某谈话,一方面希望通过谈话获得更多有利于办理保外的信息,另一方面让其做好心理准备,不管是否可以保外都要正确面对。汤某某因吸毒贩毒而逐渐与家人疏远,现已悔恨交加。民警敏锐地捕捉到汤某某发自肺腑的忏悔之情也许能成为案件的突破口,随即将谈话情况录制成视频,真实记录汤某某对吸毒贩毒的悔意、对家人的愧疚和对保外的殷切。监狱领导高度重视汤某某保外就医一事,召开了专案协调会,就其情况及案件办理难点等进行梳理和商讨,制定了甄选经验丰富、擅长谈判的民警上门走访,以谈判说理和视频亲情感化的方式,推动案件成功办理。 10月10日,监狱民警赶赴贵州镇远,就汤某某保外就医一事与当地司法局、司法所、村委进行了沟通,取得他们在汤某某案件上的支持。村书记当即联系汤父,告知监狱民警到访一事。起初,汤父坚决拒绝与监狱民警面谈,对于其保外就医一事也一口回绝,后经村支书耐心劝说,才同意与民警见面,但表示自己很忙,可以给予的面谈时间很短。10月11日下午3时,监狱民警在村委办公室见到了汤父,汤父再次拒绝具保,还拒绝看汤某某的视频。民警抓住汤父“恨其不争”的心理,以此为突破口,告知汤某某目前的病情、刑期情况,对其保外就医或减刑刑满释放的利害关系进行比对分析,并复述汤某某谈话中讲述的与家人的故事。汤父的态度渐渐缓和。随后,民警告知,汤某某后期的治疗可以通过申请困难救助,在当地医院收治。汤父的心理防线被彻底突破,下午5时左右,汤父签署了《暂予监外执行保证书》。
【案件办理结果】
2017年10月31日汤某某经审批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监狱于11月1日将汤某某送至贵阳市镇远县司法局完成交接,仅耗时一个月便完成了该难点案件的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