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林某假释案
- 案例时间:2017-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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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XJYJS1513835757
- 案例类型:假释案例
【案件基本情况】
罪犯林某,1971年2月出生,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刑期自2013年12月11日起至2018年11月6日止,2014年6月6日投入江西省洪城监狱服刑。
【案件办理过程】
在办理该犯假释案件中,监狱各有关部门认真审查,认为该犯在服刑过程中,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能按时完成各项劳动任务,无违监违纪行为,符合提请假释条件,但该犯尚有罚金3万元未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监区就此规定及时做好对该犯法律、政策解读工作,该犯及时、如数地向法院缴纳了罚金3万元。
【案件办理结果】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XX月XX日作出(XXXX)赣XX刑更第XXXX号裁定该犯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