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得云开见月明
- 案例时间:2018-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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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YJX1522282927
- 案例类型:减刑案例
【案件基本情况】
守得云开见月明
——罪犯张某的矫治个案
安徽省巢湖监狱 张旭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张某,1985年12月出生,安徽寿县人,初中文化,无业。2006年1月,张某因抢劫罪被六安市金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6年11月,在白湖监狱服刑期间因故意杀人罪再加刑七年,合并执行十四年(2006.7-2020.7)。2009年3月,张某又因漏罪押回重审,被再审判非法买卖枪支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合并执行十五年。2009年4月,张某被从白湖监狱调入巢湖监狱服刑。
罪犯张某加刑调入巢湖监狱后,分配至二监区改造。张某两度加刑,尤其是在白湖监狱服刑期间因人际冲突意图杀人而加刑,在巢湖监狱服刑仍然难以与同犯处理好人际关系,加刑后仍不见悔意,平时难以与同犯和睦相处。2013、2014两年间,甚至又出现与同犯偶发矛盾冲突后,有再次行凶的迹象和意图。张某改造中表现出明显反复性大,不能接受民警教育和严格管理,且具有高行凶危险,2011年、2012年连续列为监狱级挂牌攻坚对象,2013、2014年连续两年列为省局级挂牌攻坚对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制定和实施】
(一)张某个性人格评估
根据张某服刑经历、犯罪经历和民警管理情况、综合状况,可以得出:张某个性内向偏执,暴力攻击倾向明显。具体表现为:1、平时与同犯几乎没有交流,与民警交流也是全程低头被动状态;2、教育谈话和调整环境等手段对其影响改变甚微;3、行为方式易采用极端暴力手段,如:在白湖服刑时,仅因怀疑他犯用了他的大帐,竟私制刀具杀人(未遂),在巢湖监狱服刑又因对劳动工种不满意,竟意图再次私制凶器攻击分监区事务犯。
张某心理测量情况:艾森克(EPQ)测量精神质(P)高达70,SCL—90(90项症状清单)中具有躯体化症状、强迫症状、高敌对和性格偏执。另外,2006年9月,张某经司法鉴定评定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综合评估认为:罪犯张某,个性内向不易交流,极度偏执,其焦虑度高,人际关系敏感,易激惹,高暴力攻击性,总体具有高危险性,改造难度大。
(二)深度原因分析
1、多种外因造成复合性压力大。
张某经历两次服刑过程中加刑,即是两次重大负性重大刺激,加之加刑后调监,即环境改变而造成新的压力。张某入监(巢湖)后初期、中期处于多重复合性压力之下,情绪波动大也是这种压力的必然反应。
2、幼年经历及创伤影响巨大。
张某10岁时,其父突患脑溢血去世,他随其母改嫁,受到继父家人的冷漠和歧视,造成童年创伤阴影,和深度自卑心理,其人格在成长中逐步扭曲,成年后内心压抑且累积怨恨和报复心理,形成内向性格下的逐步自我封闭,严重缺乏安全感,解决问题只会采用简单暴力方式,外化表现为做人极端、性格孤僻。
3、监禁坏境下生活波动易诱发高危行为。
罪犯张某长期监狱服刑,两次加刑和调监,对其极度内向自卑、偏执的人格影响巨大,且张某家中亲情淡漠缺乏支持缓解,使其对周围充满不信任,甚至充满怀疑敌对,当人际关系中因敏感误解而产生冲突时,张某缺乏有效解决行为而极易诱发其危险攻击行为。
(三)制定项目化教育矫治方案
1、成立教育攻坚组织。
监狱教育组包括了教育改造、心理矫治和狱政管理等多方位和多层次的民警,且因张某已上升至省局级挂牌,省局主要领导甚至多次长时间和亲自参与了直接的教育谈话。
2、强化个别化教育。
整个攻坚转化过程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说,给予对象关注的强度都是很大提升,在生活、改造、学习等各个方面体现关心和帮助,积极的关注给予对象以巨大的心理支持,激发出其内在改变的能量。
3、系统性心理矫治。
矫治部门安排专职咨询师为张某建立起固定长期实施的心理咨询,在长期转化过程中实施及时心理干预与心理指导,并为监区给出科学矫治建议,咨询师与张某也建立起长期的移情性情感联结,从深层心理角度使其对自身创伤有修通领悟,有效帮助其人格成长完善,使张某在社会应对中逐渐增长有效行为运用能力。
4、控制环境变量。
在长期的转化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劳动改造,调动和促成兴趣培养,设置氛围引导,激励张某学习文化,充实生活和思想。
5、增强亲情支持。
监狱主动与其亲人(主要是母亲)增强沟通,帮助其建立和调整其存在严重偏差的亲情关系,增强其亲情感受和增多必要的亲情支持。
(四)教育矫治主要过程
1、持续性个别教育强化。
从2011年至2014年,张某一直被列为各级挂牌攻坚对象,尤其是2013年和2014年,省局主要领导甚至亲自参与与张某的直接教育谈话。在这个过程中,张某获得极大程度的关注,对其心理产生不言而喻的巨大正面影响,使其心理上受到慰藉和支持,在客观上让张某在应对复合性压力时,起到极其有效和显见的减压舒缓作用。从2011年至2015年,监狱上下在顽危犯张某的教育转化上是长达四年多时间的坚持,这样的坚持使张某人格的逐步改变和完善具有了时间和空间维度的最重要保证。
2、长期心理矫治深度影响人格。
在2011至2014年的时间里,监狱心理矫治部门针对张某个性特征做了深度分析,之后安排了适合其的心理咨询师,长期和定期实施专业和精准的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和危机干预,深度参与监狱监区教育转化方案制定与修改,为管理民警提供矫治教育建议与具体指导。这个过程中,心理咨询余治疗本身也形成完整心理咨询个案。长期的教育转化过程同事也是一个长期的心理咨询与矫治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从心理科学矫治罪犯的角度对张某的人格实施深度改造,运用心理矫治方法积极促变。张某在这一过程中,在咨询师的帮助下一方面重新体味认识自己的幼年经历,另一方面重新审视认知自己现实的心理行为,不断获得修通和领悟。从心理健康的角度来说,张某人格获得有效成长。
3、多种因素的可控调整发挥巨大作用。
环境是个体生存状态的背景,对个体的情绪有根本性影响,而情绪也对个体行为有决定性影响。劳动、生活、学习、更重要的是人际等,都是环境要素。在张某的攻坚矫治过程中,监狱根据现实情况,有过主动适时地其对劳动岗位做出调整,让其更适应和更能发挥所长。生活学习上,监狱鼓励张某参加监区的文化兴趣小组,如:乐队和读书会等,张某自身对英语有兴趣,监区就主动支持和帮助其学习英语,如:购买书籍和口语音碟等,甚至还有辅导等;还鼓励其参加了狱内自学考试。在人际关系上,民警特别注意辅导其与同犯调整好关系,努力帮助其认识人际的核心和本质,提高人际交往能力;期间特意安排其连续两年参加监狱矫治部门组织的人际主题团体训练营(“你我同行”和“有话好好说”),在训练营中,张某明显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这也体现出极其内向的张某内心深处对人际交往的渴望,心理咨询师及时助其分析领悟,提高其人际能力。在人际的重要一环——亲情关系方面,监狱非常重视,专门组织多名教育民警协同心理咨询师多次前往其家乡母亲家中家访,努力说服张某家人重新认识张某、关注张某和帮助张某,为张某与亲人的亲情关系做出十分具有建设性的联系与调整,几乎可以说重建了张某的亲情关系,这样的亲情关系为张某的改变提供了重要心理支持。综合以上各方面,可以说,在整个教育转化张某的过程中,多重因素,特别是对环境因素的有力调整和把控,为张某的持续长期稳定和逐步的改变起到了极大的、甚至是决定性意义的助益作用。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长时间的教育努力,尤其是2013年、2014年两年的集中矫治攻坚,在顽危犯张某身上已取得明显教育效果。
一方面,张某人际能力和人际关系得到明显改善。与其同犯之间建立了较为正常的沟通交流,与民警之间也有建立较为牢固的信任关系。二方面,张某人格心理有明显成长和完善。心理矫治效果效果显著,个性上多了完善和成熟,行为控制能力和主观认识能力均有明显加强。三方面,在改造上也取得较为明显的成绩,主动改造积极性有较为明显的提升。2015年度,按监狱顽危犯挂牌攻坚的正常程序,罪犯张某最终被撤销顽危犯挂牌,张某的教育矫治取得成功。
案例感悟:本案例中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教育转化持续时间长。从2011监狱挂牌年至2015年转化撤销,明确集中的挂牌教育期几乎持续五年之久,名副其实的“持久战”。在这么长的时间跨度里,监狱民警的教育攻坚工作中体现出的突出特征:一是坚持、二是智慧,坚持的是教育的耐心、恒心,智慧的是改造方法的科学运用,同时也证明“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道理。转变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真正的顽危罪犯是需要长久的时间作支撑的,加之科学和体现智慧的理念与手段来是必不可少的。而这期间难免会多有波折反复,我们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灰心放弃,唯有坚持与坚守改造人的信念,不断砥砺前行,才能获得最终成功的回报。
二是教育资源的充沛与有力。本案例中,为了深度了解和示范顽监狱危犯攻坚矫转工作,安徽省监狱管理局主要领导在全省监狱系统中慎重挑选后亲自加入巢湖监狱顽危犯张某的教育小组,且并非挂名形式,而是在全程的关注和指导之外,更有亲身多次来到监舍直接与对象谈话教育,给予对象关心帮助,这对教育对象张某的心理转变实在有着极大激励促进作用。同样的,在整个教育攻坚过程中,巢湖监狱各方教育力量与资源充分得以协同运作,执行力高效,环境调控非常得力,监狱上下合力一心、共同努力,这些因素就是我们能最终取得教育转化成果的根本性原因。
通过以上案例的实践,我们监狱民警越来越多的意识到:“治本安全观”指导下的监狱教育矫治工作,它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在为人民服务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下,努力提升我们监狱和监狱民警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与担当意识,通过我们的坚守和不断创新,做出我们更令人满意的工作答卷。
2018年3月29日
——罪犯张某的矫治个案
安徽省巢湖监狱 张旭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张某,1985年12月出生,安徽寿县人,初中文化,无业。2006年1月,张某因抢劫罪被六安市金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6年11月,在白湖监狱服刑期间因故意杀人罪再加刑七年,合并执行十四年(2006.7-2020.7)。2009年3月,张某又因漏罪押回重审,被再审判非法买卖枪支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合并执行十五年。2009年4月,张某被从白湖监狱调入巢湖监狱服刑。
罪犯张某加刑调入巢湖监狱后,分配至二监区改造。张某两度加刑,尤其是在白湖监狱服刑期间因人际冲突意图杀人而加刑,在巢湖监狱服刑仍然难以与同犯处理好人际关系,加刑后仍不见悔意,平时难以与同犯和睦相处。2013、2014两年间,甚至又出现与同犯偶发矛盾冲突后,有再次行凶的迹象和意图。张某改造中表现出明显反复性大,不能接受民警教育和严格管理,且具有高行凶危险,2011年、2012年连续列为监狱级挂牌攻坚对象,2013、2014年连续两年列为省局级挂牌攻坚对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制定和实施】
(一)张某个性人格评估
根据张某服刑经历、犯罪经历和民警管理情况、综合状况,可以得出:张某个性内向偏执,暴力攻击倾向明显。具体表现为:1、平时与同犯几乎没有交流,与民警交流也是全程低头被动状态;2、教育谈话和调整环境等手段对其影响改变甚微;3、行为方式易采用极端暴力手段,如:在白湖服刑时,仅因怀疑他犯用了他的大帐,竟私制刀具杀人(未遂),在巢湖监狱服刑又因对劳动工种不满意,竟意图再次私制凶器攻击分监区事务犯。
张某心理测量情况:艾森克(EPQ)测量精神质(P)高达70,SCL—90(90项症状清单)中具有躯体化症状、强迫症状、高敌对和性格偏执。另外,2006年9月,张某经司法鉴定评定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综合评估认为:罪犯张某,个性内向不易交流,极度偏执,其焦虑度高,人际关系敏感,易激惹,高暴力攻击性,总体具有高危险性,改造难度大。
(二)深度原因分析
1、多种外因造成复合性压力大。
张某经历两次服刑过程中加刑,即是两次重大负性重大刺激,加之加刑后调监,即环境改变而造成新的压力。张某入监(巢湖)后初期、中期处于多重复合性压力之下,情绪波动大也是这种压力的必然反应。
2、幼年经历及创伤影响巨大。
张某10岁时,其父突患脑溢血去世,他随其母改嫁,受到继父家人的冷漠和歧视,造成童年创伤阴影,和深度自卑心理,其人格在成长中逐步扭曲,成年后内心压抑且累积怨恨和报复心理,形成内向性格下的逐步自我封闭,严重缺乏安全感,解决问题只会采用简单暴力方式,外化表现为做人极端、性格孤僻。
3、监禁坏境下生活波动易诱发高危行为。
罪犯张某长期监狱服刑,两次加刑和调监,对其极度内向自卑、偏执的人格影响巨大,且张某家中亲情淡漠缺乏支持缓解,使其对周围充满不信任,甚至充满怀疑敌对,当人际关系中因敏感误解而产生冲突时,张某缺乏有效解决行为而极易诱发其危险攻击行为。
(三)制定项目化教育矫治方案
1、成立教育攻坚组织。
监狱教育组包括了教育改造、心理矫治和狱政管理等多方位和多层次的民警,且因张某已上升至省局级挂牌,省局主要领导甚至多次长时间和亲自参与了直接的教育谈话。
2、强化个别化教育。
整个攻坚转化过程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说,给予对象关注的强度都是很大提升,在生活、改造、学习等各个方面体现关心和帮助,积极的关注给予对象以巨大的心理支持,激发出其内在改变的能量。
3、系统性心理矫治。
矫治部门安排专职咨询师为张某建立起固定长期实施的心理咨询,在长期转化过程中实施及时心理干预与心理指导,并为监区给出科学矫治建议,咨询师与张某也建立起长期的移情性情感联结,从深层心理角度使其对自身创伤有修通领悟,有效帮助其人格成长完善,使张某在社会应对中逐渐增长有效行为运用能力。
4、控制环境变量。
在长期的转化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劳动改造,调动和促成兴趣培养,设置氛围引导,激励张某学习文化,充实生活和思想。
5、增强亲情支持。
监狱主动与其亲人(主要是母亲)增强沟通,帮助其建立和调整其存在严重偏差的亲情关系,增强其亲情感受和增多必要的亲情支持。
(四)教育矫治主要过程
1、持续性个别教育强化。
从2011年至2014年,张某一直被列为各级挂牌攻坚对象,尤其是2013年和2014年,省局主要领导甚至亲自参与与张某的直接教育谈话。在这个过程中,张某获得极大程度的关注,对其心理产生不言而喻的巨大正面影响,使其心理上受到慰藉和支持,在客观上让张某在应对复合性压力时,起到极其有效和显见的减压舒缓作用。从2011年至2015年,监狱上下在顽危犯张某的教育转化上是长达四年多时间的坚持,这样的坚持使张某人格的逐步改变和完善具有了时间和空间维度的最重要保证。
2、长期心理矫治深度影响人格。
在2011至2014年的时间里,监狱心理矫治部门针对张某个性特征做了深度分析,之后安排了适合其的心理咨询师,长期和定期实施专业和精准的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和危机干预,深度参与监狱监区教育转化方案制定与修改,为管理民警提供矫治教育建议与具体指导。这个过程中,心理咨询余治疗本身也形成完整心理咨询个案。长期的教育转化过程同事也是一个长期的心理咨询与矫治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从心理科学矫治罪犯的角度对张某的人格实施深度改造,运用心理矫治方法积极促变。张某在这一过程中,在咨询师的帮助下一方面重新体味认识自己的幼年经历,另一方面重新审视认知自己现实的心理行为,不断获得修通和领悟。从心理健康的角度来说,张某人格获得有效成长。
3、多种因素的可控调整发挥巨大作用。
环境是个体生存状态的背景,对个体的情绪有根本性影响,而情绪也对个体行为有决定性影响。劳动、生活、学习、更重要的是人际等,都是环境要素。在张某的攻坚矫治过程中,监狱根据现实情况,有过主动适时地其对劳动岗位做出调整,让其更适应和更能发挥所长。生活学习上,监狱鼓励张某参加监区的文化兴趣小组,如:乐队和读书会等,张某自身对英语有兴趣,监区就主动支持和帮助其学习英语,如:购买书籍和口语音碟等,甚至还有辅导等;还鼓励其参加了狱内自学考试。在人际关系上,民警特别注意辅导其与同犯调整好关系,努力帮助其认识人际的核心和本质,提高人际交往能力;期间特意安排其连续两年参加监狱矫治部门组织的人际主题团体训练营(“你我同行”和“有话好好说”),在训练营中,张某明显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这也体现出极其内向的张某内心深处对人际交往的渴望,心理咨询师及时助其分析领悟,提高其人际能力。在人际的重要一环——亲情关系方面,监狱非常重视,专门组织多名教育民警协同心理咨询师多次前往其家乡母亲家中家访,努力说服张某家人重新认识张某、关注张某和帮助张某,为张某与亲人的亲情关系做出十分具有建设性的联系与调整,几乎可以说重建了张某的亲情关系,这样的亲情关系为张某的改变提供了重要心理支持。综合以上各方面,可以说,在整个教育转化张某的过程中,多重因素,特别是对环境因素的有力调整和把控,为张某的持续长期稳定和逐步的改变起到了极大的、甚至是决定性意义的助益作用。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长时间的教育努力,尤其是2013年、2014年两年的集中矫治攻坚,在顽危犯张某身上已取得明显教育效果。
一方面,张某人际能力和人际关系得到明显改善。与其同犯之间建立了较为正常的沟通交流,与民警之间也有建立较为牢固的信任关系。二方面,张某人格心理有明显成长和完善。心理矫治效果效果显著,个性上多了完善和成熟,行为控制能力和主观认识能力均有明显加强。三方面,在改造上也取得较为明显的成绩,主动改造积极性有较为明显的提升。2015年度,按监狱顽危犯挂牌攻坚的正常程序,罪犯张某最终被撤销顽危犯挂牌,张某的教育矫治取得成功。
案例感悟:本案例中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教育转化持续时间长。从2011监狱挂牌年至2015年转化撤销,明确集中的挂牌教育期几乎持续五年之久,名副其实的“持久战”。在这么长的时间跨度里,监狱民警的教育攻坚工作中体现出的突出特征:一是坚持、二是智慧,坚持的是教育的耐心、恒心,智慧的是改造方法的科学运用,同时也证明“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道理。转变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真正的顽危罪犯是需要长久的时间作支撑的,加之科学和体现智慧的理念与手段来是必不可少的。而这期间难免会多有波折反复,我们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灰心放弃,唯有坚持与坚守改造人的信念,不断砥砺前行,才能获得最终成功的回报。
二是教育资源的充沛与有力。本案例中,为了深度了解和示范顽监狱危犯攻坚矫转工作,安徽省监狱管理局主要领导在全省监狱系统中慎重挑选后亲自加入巢湖监狱顽危犯张某的教育小组,且并非挂名形式,而是在全程的关注和指导之外,更有亲身多次来到监舍直接与对象谈话教育,给予对象关心帮助,这对教育对象张某的心理转变实在有着极大激励促进作用。同样的,在整个教育攻坚过程中,巢湖监狱各方教育力量与资源充分得以协同运作,执行力高效,环境调控非常得力,监狱上下合力一心、共同努力,这些因素就是我们能最终取得教育转化成果的根本性原因。
通过以上案例的实践,我们监狱民警越来越多的意识到:“治本安全观”指导下的监狱教育矫治工作,它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在为人民服务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下,努力提升我们监狱和监狱民警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与担当意识,通过我们的坚守和不断创新,做出我们更令人满意的工作答卷。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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