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杨某家属与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21-11-08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SHRTHZ1631082791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患者杨某,68岁,有“高血压、脑梗死”病史,平日口服“非洛地平”控制血压,因“带状疱疹”至上海市某医院住院治疗。杨某入院时测血压130/70mmHg,医方予口服“氨氯地平、厄贝沙坦”降压治疗。服药当日下午,杨某出现“头昏、恶心、呕吐”症状,医方予“胃复安”肌肉注射止吐对症处理。次日上午,杨某经头颅CT平扫确诊为“大面积脑梗死”,后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杨某家属认为,医方存在以下过错:1.用药错误,在患者已服用降压药物的情况下,医方又开具其他药物降压,导致血压过低(100/70mmHg),诱发脑梗死;2.误诊误治,医方在杨某血压降低出现不适后,未予以重视,处置不当,延误了诊治。医方则认为,其诊疗过程符合规范,无不当之处,患者死亡系自身疾病所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家属向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申请调解,要求医方给予经济赔偿。
【调解过程】
医调委受理纠纷后,立即指派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联系医方,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征询医方的调解意愿。医方表示,希望通过调解化解该纠纷,并表达了纠纷解决的初步意见。调解员随即组织医患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听取了杨某家属的诉求并与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杨某家属对医院的诊疗过程存在异议,认为医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要求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80万元。医方则认为对杨某的诊疗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科学、规范、合理并无过错,调解陷入僵局。
根据《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规定,有如下情形应当进行专家咨询:(一)预估赔付金额超过10万元的;(二)患者已死亡的;(三)医患双方对争议事实存在重大分歧的等。为正确科学评估医患双方的责任分担,调解员建议,医方是否存在过错并不是医患某一方单独决定的,建议组织专家咨询,让第三方专家来分析医方是否存在过错,医方、患方均表示同意。调解员根据当事人意见,对上述纠纷进行了专家咨询。专家在听取医患双方各自陈述并查阅相关病例等资料后分析认为,不能排除医方降压治疗不当引起的血压偏低与患者脑梗死之间的因果关系,医方对患者出现的脑梗死症状未予以重视,处置不当,延误了抢救的时机,医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专家咨询的意见,调解员给出了专业的观点,脑梗死是指因脑动脉血栓形成、栓子、炎症、损伤等导致局部脑组织急性缺血而发生的坏死、软化,形成梗死灶的脑血管疾病。根据类型的不同,可能有头晕、乏力等前驱症状,也可能突然起病,病程进展迅速。因此,早起诊断、及时救治对于患者预后极为重要。在本案中,杨某平日已口服非洛地平降压治疗,入院时血压130/70mmHg,说明血压控制良好。医方应当详细询问病史和用药史,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医嘱。杨某在当日已服用降压药的情况下,医方当日医嘱再次安排服用氨氯地平和厄贝沙坦实为不妥,由此引起的血压偏低,导致的脑灌注不足,既是缺血性脑卒钟可能的诱发因素之一,也对缺血性脑卒中的救治不利。而在杨某发生头晕、恶心、呕吐症状后,当班医生对患者的重视也不够,病情预估不足,既未注意到杨某既往脑梗死病史,也未考虑到脑梗后脑水肿颅高压的问题,仅予胃复安肌注,诊断思路狭窄、处理草率、观察不够细致、病程也未认真记录,丧失了早期识别卒中和溶栓治疗的时机。在确诊大面积脑梗死后,医方虽进行了大剂量脱水治疗,但未予以阿司匹林,治疗方案上存在瑕疵,因此,医方在诊疗过错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调解员根据该《解释》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关于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与医患双方共同查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2020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同时结合本案实际,计算得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2万元。
【调解结果】
经过反复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员通过专业的解答和耐心地解释,最终使双方就纠纷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签署人民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1.医方在本调解协议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偿杨某家属人民币32万元(大写:叁拾贰万元);
2.双方就本起医患纠纷解决完毕,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3.调解协议签订完毕后报送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医患治疗的纠纷,医患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医方的治疗是否存在过错.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中,常用的办法是通过引入专家咨询来确定责任。本起医疗纠纷涉及死亡且医患双方对争议事实存在重大分歧,通过引入专家咨询来明确本案责任划分,为下一步调解奠定了基础。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咨询,明确该疾病的复杂性和治疗的困难性,同时,就患方提出过高赔偿额的情况下,调解员采取加强法律释明的方式耐心劝导当事人冷静思考,使得调解结果更具说服力、更具专业性,最终快速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