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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李某某与上海市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21-09-02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SHRTHZ1629083368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7岁患儿李某某因反复包皮感染1年余,于2018年11月某日入住上海市某医院泌尿外科,经诊断为瘢痕包茎,次日即行“阴茎皮瓣成形术”,术后第二天出院。拆线后,患儿母亲王某某发现李某某阴茎歪斜,随即带李某某去医院复诊。医方告知其需要恢复一段时间。直至2021年,患儿李某某阴茎仍有歪斜。

患方认为:医方手术不当,导致术后患儿阴茎歪斜,要求医方采取补救措施,并进行赔偿。医方认为:手术没有问题,阴茎歪斜在合理范围内,是患儿自身原因所导致,与医方无关,不接受患者提出的赔偿要求。双方就该纠纷经多次协商均无果。为促使纠纷解决,患儿母亲王某某于2021年3月某日向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了调解申请。医调委按规定予以审核、受理,随即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请医患双方分别陈述意见。患儿母亲王某某表示,患儿年幼,家人十分疼爱,患儿在医院诊疗过程中遭受了痛苦,已经让家人非常心疼。术后拆线后,发现阴茎歪斜当即就医,医方告知需要一段时间恢复,但至今已2年多,患儿阴茎仍有歪斜。医方则坚持认为手术没有问题,阴茎歪斜在合理范围内,不接受患者提出的赔偿要求。

调解员认为医患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患儿经医方诊疗后阴茎歪斜是否构成医疗过错,医方应承担何种责任。为了尽快明确过错是否存在及责任问题,调解员一方面收集材料并咨询有关专家医生的意见,另一方面立即联系医方,再次了解核实患儿的诊疗经过,并将王某某的诉求转告医方,听取医方意见。

鉴于医患双方对于责任承担始终各持一词,互不相让。在此情况下,调解员按照规定启动了专家咨询程序。在专家咨询会上,专家分别听取了医患双方的陈述,详细询问了患者治疗的相关过程,仔细研读了病历材料,对纠纷争议焦点进行了分析,最终提出了咨询意见。二位专家一致认为,患儿反复包皮感染就诊,医方诊断“瘢痕包茎”明确,行“阴茎皮瓣成形术”手术指征明确,操作也规范,术后包皮较松弛,无瘢痕挛缩。术后患儿父母发现阴茎勃起时略向左侧歪斜。对这一现象,专家考虑其原因应和先天性阴茎海绵体发育不对称有关,而和包皮手术无关,故据此作出了医方无责的意见。

王某某当即表示不同意专家意见,并一直强调患儿手术后就发现残留包皮不对称,导致了阴茎勃起时歪斜,而且医方当时解释需要第二次手术,之后又推脱说没有责任,故王某某认为是医方手术导致患儿阴茎歪斜。

调解员意识到王某某一时无法接受专家的专业咨询意见,短期内心情难以平复。调解员一边安抚一边耐心细致地向其解释专家咨询意见的内容和观点,并对王某某进行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医疗事故中,医方承担过错责任,患方想要提出赔偿请求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而本案中,专家于中立角度给出了医方无责的意见,患方主张赔偿无据可依。调解员建议王某某尊重客观事实,适当降低赔偿请求的心理预期。同时,调解员也以一名孩子家长的身份推心置腹地劝说疏导王某某,表示现在最重要的是多腾出时间照顾恢复中的孩子,尽快了结纠纷,而不是因为情绪不满,使纠纷久拖不决,这样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恢复。王某某接受了调解员的劝解。

结合专家咨询意见,调解员制定了调解方案,组织医患双方又进行了多次调解,适时提出了新的调解建议,并加以解释说明。调解会上,医方对患儿母亲的想法和疑惑表示理解,同意对患儿医疗自费部分给予一定的补偿。患方也作了反思,接受了赔偿方案,并对调解员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厌其烦的工作热情表示感激。通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医患双方各自作出让步,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最终互谅互让,就纠纷解决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医调委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1.医方一次性补偿患方9000元。

2.患方就此事不再对医方提出其他赔偿请求。

经回访,医方已按照上述约定支付了补偿款。医患双方对调解员的高效工作均表示感谢。

【案例点评】

本案中涉及的焦点法律问题是患者是否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了损害,以及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过错,是否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本调解案中,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和病史记录等材料均无法证明系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导致患方出现阴茎歪斜的状况。因此从法律上分析,医方的诊疗和患者目前的状态并没有因果关系,故医方应系无责。调解员为了平复患者家属情绪、避免双方矛盾继续激化,做了大量工作促使医患双方最终顺利达成和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这起医患纠纷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是由于患者是年仅7岁的孩子,患儿母亲对医方的不信任,对医患调解产生了抗拒心理,一旦处理不当,很可能激化医患双方的矛盾,导致调解无法继续进行。因此,本纠纷调解的关键还是在于如何化解患儿母亲心中的担心和疑惑。

调解员在第一次调解后敏锐地观察到患方的不满情绪,也理解他们作为家长的心情,因此判断出本次纠纷的调解关键就在于如何疏导患方的情绪。调解员抓住事情的主要矛盾,采取对应的解决办法,耐心劝慰,分析案情,成功说服患方从理性角度提出诉求,使难题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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