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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李某某与某特色医学中心医疗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21-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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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HRTHZ1626702930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患者李某某,男,71岁。因胆道结石于2020年3月到安徽颍上县某医院就诊并入院行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术中发现粘连严重、Mirizzi综合症、胆道缺损1/2,故行中转开腹胆囊切除+胆管空肠吻合术。术后反复出现黄疸并发热。2020年10月,经安徽某医院高新院区行上腹部ct检查提示肝内胆管扩张、肝门部胆管内可疑结石、胆管结石待排。10月,在该院行ERCP治疗,并行胆总管下段取石。此后情况无好转迹象,仍有黄疸并反复发热。2021年3月至南京某医院行MRCP检查提示,胆管内多发结石伴肝内胆管扩张、胆囊切除术后+胆肠吻合术后改变、胆总管下段局部狭窄。为求进一步治疗,患者李某某2021年3月以“胆管狭窄、胆囊切除术后”收住上海市某特色医学中心。3月,行胆肠吻合口拆除重建、桥襻延长+肝门部胆管切开取石+肝门部胆管整形+高位胆管空肠Roux-en-Y端侧吻合+T管引流术。手术困难,术后前期恢复尚可,然而随后在4月里,患者相继出现T管内出血、呕血、肠麻痹,继发低K、代谢性酸中毒、呼吸窘迫等症,虽经多方治疗抢救,但仍于2021年5月某日死亡。患者家属认为李某某因为手术后出血死亡,医方在医疗行为上存在过错,要求医方赔偿。但医方认为医院在对李某某的医疗行为上符合诊疗规范并无过错,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遂决定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这个第三方的调解平台,通过医调委协调解决此事。

【调解过程】

接到上述医患纠纷后,调解员首先就案件本身做了客观的分析,了解了事情的发生、发展及转归等情况,整理了病情的相关资料,梳理了事件的经过,归纳了争议的焦点,分析了双方责任分担,拟定了调解计划。首先了解李某某的整个治疗过程;其次了解了医生的诊疗过程,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决定启动专家咨询会流程,希望对此次案件做一个客观专业的分析评估。

调解员依照之前梳理过的问题,制定了调解方案,展开协调。调解员首先与李某某家属进行了沟通,对李某某家属目前的心情和诉求表示理解,但告知李某某家属,医方在医疗行为中是否有过错不取决于医患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辞,必须要经过专家咨询,由专家来对此进行专业的分析和判断,并承诺一定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处理这起纠纷,取得了李某某家属的理解和信任。调解员在与院方的沟通中指出了医院在此次事件中的不足和应承担的责任,医院对此也表示认同。

在专家咨询会上,首先,专家根据李某某既往的病史和手术史以及听取了李某某家属的叙述后,告知李某某家属李某某在第一次手术后反复出现发热黄疸是否考虑手术存在问题,并且明确告知李某某家属关于李某某在经过了前两次手术后,腹腔内组织结构粘连解剖不清,第三次手术本身就存在着极大的难度和风险。患者既然同意进行手术,就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风险。李某某家属对此并未提出反驳。接着,专家在听取了医院的陈述之后,告知医方:医院在对李某某的手术及术后出血的处理上虽没有大的过错,但在与李某某家属的沟通与告知方面有所欠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此种胆道手术存在极大的风险,特别是像李某某的情况,医院术前对此应有充分的预估。在与家属的术前谈话中,应充分告知术中及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并发症,并且得到家属的认可和理解。

医院对专家的意见表示认可。专家经过充分分析判断最终给出了意见:1.患者李某某本次的手术指征明确,手术方式正确。2.院方对本疾病及本次手术的风险及严重后果告知不够。3.患者李某某本身疾病因素在本医疗事件中是主要因素,院方负次要或轻微责任。专家咨询会后,调解员又与医患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要求双方认清各自的责任和应当承担的风险,在调解与诉讼之间权衡利弊,各自退让一步来解决问题。最终,医患双方接受了医调委的调解,并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意见,此次调解圆满结束。

【调解结果】

在医调委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1.上海市某特色医学中心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后一次性补偿李某家属125000元整。

2.免除医疗费自费部分40000元整。

双方就此纠纷处理达成了一致意见,彼此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由于患者胆道手术后胆道出血最终导致死亡引发的纠纷。在临床上,胆道手术后死亡率最高的并发症就是胆道出血,约占50%左右。此案中的患者李某某系第三次手术,术后出血的概率自然就更大,并且由于前两次手术造成的粘连和解剖不清,一旦出现术后出血,出血点很难找到,因此就难以处理出血甚至根本无法止住而导致死亡。李某某家属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对李某某前两次手术造成的后果并不十分了解,因此在李某某手术后死亡的责任认定上固执己见,与医院发生了纠纷,好在纠纷最终在医调委的协调下得以圆满解决。

从此纠纷的发生可以看出,专家咨询在此案的调解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专家在咨询会上对医患双方所给出的意见得到了双方的认可,使双方都认识到了各自所应当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再加上医调委专家从中协调才使纠纷得以解决。通过此案,医院也可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作为一个长期从事外科手术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对于此类手术的难度和风险以及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应该了如指掌,因此与患者家属手术前的谈话就显得尤为重要。倘若院方在与患者家属手术前的谈话中,把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仔细地、如实地告知患者家属,让家属充分考虑清楚后决定是否手术以及为此决定所应该承担的相应风险,那么,即使在手术后出现任何问题,在责任的认定和分担上就可以各担其责而不是把责任全部归结到任何一方。在医患矛盾依然日益紧张的当下,谨慎、细致和严谨永远是医院医疗工作必须遵循的准则,也是医务工作者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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