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人民调解工作

郑州市岳某与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21-08-05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HNYRTHZ1626078391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某日,患者岳某以“发现右腹部股沟可复性包块2年半”为主诉入郑州市某医院。检查诊断为:右侧腹股沟疝,当日下午进行右腹股沟直疝无张力修补术,患者于2021年1月某日出院。2021年2月某日,患者发现手术部位出现包块,查腹部彩超示:右侧腹股沟区异常回声(疝内容物为大网膜)。针对这一结果,患者更无法接受,认为是医院手术失败,遂到医院讨要说法,要求医院承担责任,索赔80000元。医院认为医疗行为没有违反医疗原则,不应承担责任。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医方多次建议通过鉴定、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均遭到患方的拒绝,双方的矛盾无法得到解决。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医患双方共同到郑州市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受理此纠纷后,调解员首先依据双方的申请材料,了解双方诉求,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听取双方意见,再约见双方当面协商。见面后,调解员首先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并告知调解原则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并称医调委会依法公正调解,不会偏袒任何一方。经查明了解,双方的争议点主要如下:从患方方面看,第一,医方对患者术前术中未行彩超检查,术前准备不足,导致手术失败;第二,医方存在严重失职及出现问题时避重就轻,逃避责任;第三,患者到省级医院检查后,医生说考虑患者身体状况,需要恢复一段时间,才能进行二次手术,且费用也比第一次手术要高,医院应当承担二次手术的医疗费用。从医院方面看,医方对患者治疗过程中,完善术前检查及准备工作,患者住院期间未发现有疝气复发迹象,医疗行为没有违反医疗常规,医务人员已经尽到了谨慎注意义务。

针对医患双方的调解诉求,调解员认真研究制定调解方案,确定了解决本纠纷的关键点是要明确:1.医院是否存在过错;2.患者右侧腹股沟疝复发与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目前患者待身体恢复一段时间后还要进行二次手术,二次手术治疗费用该由谁来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调解员对患方进行耐心劝解,告知患方要明确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需要根据相关鉴定结果来确定。目前尚未进行鉴定,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经过反复劝说,患方家属情绪缓和,并向调解员询问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员从法律的角度,给予患方建议,患方同意通过鉴定依法解决争议。

针对鉴定费用如何垫付的问题,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鉴定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按照责任比例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各自垫付50%,医患双方表示同意。最终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共同选择通过鉴定解决争议。鉴定费用由医患双方各自暂垫付50%,待鉴定意见出来后依据鉴定结论各自承担相应比例的鉴定费用。

双方共同申请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几日后,医调委收到《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考虑医方存在术中操作方式欠妥的过错行为,其过错行为与被鉴定人右侧腹股沟疝短期内复发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依据鉴定意见,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到医调委就此进行协商,并向双方宣传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医疗费以实际手术费用进行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6000元,最终医患双方就纠纷处理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调解结果】

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医患双方依据鉴定意见,就纠纷处理方案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患者选择郑州其它医院就诊手术,医院承担患者右腹股沟疝复发再次手术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

2.医院待患者右腹股沟疝再次手术后,一次性支付患方人民币6000元整。该费用包含: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等法律规定的一切费用。

3.在医患双方如约履行上述协议内容后,医患双方本次医疗争议即告终结。今后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再以此纠纷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也不得损害对方名誉。

4.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充分协商后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5.双方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辖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调解员在之后的案件回访中得知患者已进行二次手术,手术顺利,双方如约履行协议。

【案例点评】

本案中,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及时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找出双方争议点,灵活运用调解方法,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疏导,引导双方依法通过鉴定公平解决纠纷。同时依据专业鉴定意见,积极组织双方对话协商和沟通交流,最终使得纠纷成功化解,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处理医疗纠纷时,要以法律为依据,稳定患者情绪,在建立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