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人民调解工作

上海市长宁区叶某与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21-01-05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SHRTHZ1606726792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2019年11月,65岁的男性患者谢某因左颈内动脉狭窄于上海市长宁区某医院血管外科住院。经术前检查等准备,住院第三天的上午,谢某在局麻下接受了“左侧颈内动脉支架植入术”,术中予置入颈内动脉支架1枚。手术当日下午,患者突然出现言语不清、意识障碍。医方紧急安排谢某进行头颅CT平扫检查,结果提示:大面积颅内出血。医方根据CT检查结果,对颅内出血情况进行了救治。但是,谢某病情迅速恶化,于术后第二天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叶某认为,医方治疗、告知、抢救等方面均存在过错,要求医方赔偿100万元。医方认为:其在诊断、术前检查、手术方式、手术实施以及并发症的抢救等方面均符合诊疗操作常规。虽然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存在一些疏忽,但是与谢某死亡并无因果关系。谢某死亡的主要原因系其自身病情原因所致,因此,医方愿意给予叶某适当经济补偿,但对其提出的高额赔偿要求无法接受。

医患双方就谢某术后死亡的责任分担、赔偿金额等问题争执不下、经协商无果,遂决定向医院所在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医调委”)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区医调委受理上述纠纷后,指派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初步查阅患者病历资料后,与医患双方分别进行了沟通,以深入了解纠纷经过及双方意见。

叶某认为,谢某平时身体健康,入院时各方面指标均属于正常范围。医方在谢某手术前未就手术方法选择、手术风险以及并发症等问题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知,因此,医方未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针对谢某手术后突然出现大面积颅内出血的情况,医方未尽到积极有效的抢救义务,致使谢某未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而死亡。因此,医方的诊疗行为与谢某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谢某死亡的全部责任,要求医方赔偿100万元。

医方则认为,在谢某手术前,医方已就谢某疾病的诊断、手术方式、手术实施以及手术后并发症等向谢某及其家属告知,谢某及其家属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认可。谢某死亡是由于手术后并发“高灌注性综合征”导致的大面积颅内出血所致,属于手术并发症所引起的患者死亡,并非医方诊疗行为所造成。谢某术后发生颅内出血后,医方及时安排CT检查明确诊断,并按照诊疗规范尽力对其救治,包括降颅压、止血、生命支持、专家会诊等措施。医方对谢某的死亡也感到十分的痛心和无奈,为此深表遗憾。至于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瑕疵,愿意对谢某家属作适当的经济补偿,但对谢某家属提出的100万元的赔偿要求无法接受。

听取医患双方当事人陈述和意见后,调解员根据谢某病史资料进一步梳理了其疾病发生、发展及转归的过程和医方的诊疗过程,归纳了双方争议焦点。调解员认为,医患双方的争论主要围绕医方术前是否履行告知义务、谢某的手术是否具有手术适应症、术后医方救治是否规范3个方面,因此,须针对上述3方面厘清责任分担,才能消弭分歧、化解该起医患纠纷。

考虑到叶某心情急切、希望尽快解决纠纷,调解员一方面以最快速度整理好资料、启动了专家咨询程序,以对该纠纷进行客观专业的分析评估;另一方面与叶某反复沟通,倾听叶某讲述,安抚其情绪,及时告知调解工作的进展情况,逐步获得了叶某的理解和信任。

专家咨询会上,血管外科、神经内科的专家首先听取了叶某的陈述,详细询问、了解了谢某入院前的身体状况、生活习惯以及在住院期间的检查和治疗情况,就谢某的死亡原因及抢救过程向叶某进行了分析和解释。专家告诉叶某,患者及其家属在术前告知书上签字,即表示认可相关手术方案并知晓告知书上所列风险,因此,并无证据表明医方未尽告知义务。随后,专家向医方询问了谢某的治疗、用药情况、术前谈话内容以及术后抢救过程,对医方的诊疗行为作了详尽的分析,指出了医方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专家认为:1.医方的诊治流程存在缺陷,介入治疗前准备不充分,如双抗药物(即两种抗血小板聚集药物)应用;2.医方就手术方式、手术实施、风险等向患方告知不充分;3.手术完成后,医方对患者的病情观察欠严密,病历记录不完整,病情恶化后与患者家属沟通和告知不充分。综上所述,医方诊疗行为存在瑕疵。

经过专家咨询解答,虽然医患双方的相关争议有所缓和,也各自作出些许让步,但是具体到赔(补)偿金额上仍有较大差距。对此,调解员并未轻易放弃,参考专家咨询意见,就知情告知情况、诊疗行为与患者死亡因果关系、医方存在的不足、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等与医患双方反复说明和沟通,针对医患双方在赔(补)偿金额方面的差距努力斡旋,一方面劝说患方正确认识手术并发症的不良后果和面对诊疗风险,降低赔偿诉求,抓住本次调解的机会,争取尽快解决纠纷,避免盲目进入诉讼阶段;另一方面希望医方认识到自身工作的不足,在赔(补)偿金额上做出让步,获得患者家属谅解,并改进工作、预防类似纠纷发生。

【调解结果】

医患双方就赔(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1.医方赔(补)偿叶某人民币50万元整;

2.患方自行结清谢某住院费。

医患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向法院申请完成了司法确认,并按照约定履行了协议。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左颈动脉支架植入术后发生“脑高灌注综合征”导致大面积颅内出血死亡的案例。医方在术前准备、风险告知、术后观察、病历记录等方面存在瑕疵,但是,患者的死亡是其难以完全避免的少见并发症所导致,与医方诊疗工作中的缺陷相关性不强。调解员通过专家咨询评估医患双方责任分担,消弭双方分歧,再进一步通过说服疏导,引导双方正确认识自身问题、互谅互让,并就赔(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最终成功化解纠纷。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