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竞秀区赵某某与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20-05-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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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RTHZ1576574263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2015年,当事人赵某因双髋关节活动受限,入住某医院骨科接受治疗。经某医院初步检查,诊断结果为赵某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和右侧大隐静脉曲张。某医院根据诊断结果,在完善术前检查及术前准备后,对赵某施行了右侧髋关节置换手术。2016年,赵某在某医院进行术后复查,根据其右髋关节X光片和复查结果显示,赵某右髋关节脱位。某医院再次对赵某的右髋关节进行了复位手术,但是术后效果不佳。某医院又再次对赵某施行了右侧全髋关节置换术后翻修术,但术后效果仍然不佳。因多次医疗未能治愈,赵某认为,某医院医务人员对自己的病情估计不足,且未能尽到审慎的观察处理义务,系手术失误导致自己右髋关节脱位,进而又多次进行了手术。现在自己右髋关节和整条腿一直疼痛,严重增加了自己的身心痛苦和经济负担,因此向某医院提出了100万元的高额赔偿。但某医院不认可赵某提出的赔偿数额,双方因此引发矛盾纠纷,并共同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医调委受理该纠纷后,首先对纠纷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经调解员调查了解,赵某来自本市山区,孤身一人,少年时因患有强直性脊柱炎不能继续学业,也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家里老人相继去世后,赵某一直希望能够治好身体的残疾,让自己行动便利,生活自理。但因家庭困难,没钱进行治疗。此次在某医院就医,系因家中电线短路导致房屋烧毁,有关责任单位支付赔偿款后才有钱治病。但在某医院第一次手术失败后,导致其右髋关节脱位,再次手术后右腿仍不能负重走路。赵某如今只能拄着双拐,加上患有强直性脊柱炎,不能长久站立,只能躺卧,严重影响行走和日常生活。由于赵某现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长期住在医院,每月还需花费4000元雇佣护工。第二次手术半年后,某医院曾动员赵某出院,但赵某以某医院把自己治坏为由提出高额赔偿,并且执意不离开医院。而某医院则认为,手术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在于赵某多年患有强直性脊椎炎,手术失败不完全是医院的责任。因双方对纠纷未能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赵某开始采取留滞某医院的举措,晚上在医院楼道、水房内等处长期临时过夜,白天就到主治医生的工作处纠缠,严重影响了某医院的工作秩序。
针对上述情况,调解员首先对赵某的思想开展疏导工作,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次纠纷,同时积极引导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告知其可以对自己的病情征询上级医院治疗意见或到法院进行诉讼。但赵某坚决不同意进行司法鉴定,并执意要求留在医院,希望医调委能主持公道,帮助其进行调解工作。某医院也表示,同意由医调委对本次医疗纠纷的责任进行评估,愿意按照医调委的责任划分意见进行赔偿。根据双方的调解意向,医调委组织本市医疗库专家对赵某的医疗情况进行了专业论证。经医疗库专家讨论后认为,赵某多年患有强直性脊椎炎病史,某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应当注意强直性脊椎炎在髋关节手术中的禁忌,综合考虑赵某的身体情况,对治疗效果提前进行研判,采取适当的医疗手段,同时应当及时与赵某就医疗情况进行沟通,但是某医院未能注意医疗禁忌,医疗手段存在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此医疗纠纷中某医院应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调解员及时将专家论证意见告知了双方,双方对专家论证意见均表示认可。调解员随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协助双方就赵某的医疗费(除去免除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费用项目和赔偿标准进行了协商,并共同确定某医院的具体赔偿数额为25万元,双方对此均表示了认可。
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后,赵某却多次表示不愿离开医院。经过与赵某沟通,调解员了解到,赵某真正的“病根”是认为自己孤身一人还身有残疾,无人照料,无家可归。赵某对某医院索要高额赔偿,不仅是认为某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更重要的原因是认为自己没有归处,所以想一直留在某医院。考虑到赵某的顾虑以及赵某生活状况的特殊性,为了更好的解决赵某的生活困难问题,真正化解矛盾,调解员立即主动驱车来到赵某所在的村、乡及县、市扶贫办,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帮助赵某申请了社会救助,并设法协调当地政府部门给予了赵某五保及对口扶贫等帮扶政策。调解员同时又请来赵某所在村庄的村长和村支部书记以及县扶贫办的同志共同来到医院,共同做赵某的思想工作。请赵某放下思想负担,解除生活顾虑,告知其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已经对其回家后的安置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调解员也会继续积极协调政府部门落实其五保和对口扶贫等救助政策。了解自己的安置问题已经得以解决后,赵某终于同意离院回家。通过调解员一个多月的艰辛努力,双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下:某医院赔偿赵某共计人民币25万元整。
双方调解协议履行后,赵某回到家中,并委托其亲属将一面写有“热心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医调委,表达了对调解员工作的认同和感谢。
【案例点评】
本起纠纷涉及的医学知识并不深奥,而赵某认为自己无人照料、无家可归才是调解的难点。调解员不畏辛苦,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驱车百公里赶到赵某的家乡进行走访,了解具体情况,并热心联系多个相关部门,积极解决赵某回乡安置问题,才顺利解除了赵某的思想顾虑。这一调解过程不仅体现了人民调解员的热心与公正,也体现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