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吴某某与阳某甲等人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19-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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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NRTHZ1565839409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海口市龙华区某酒店因经营需要,对酒店进行装修。2019年,包工头吴某某承包了该酒店的装修工程,并将该工程的木工、涂料、电工分包发给阳某甲、赵某乙、石某丙。同年5月中旬,阳某甲等人承包的工程均完工。完工后,按约定吴某某应分别支付劳务工资给阳某甲101480元、赵某乙29000元、石某丙45000元,但吴某某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阳某甲等人多次向吴某某讨要劳务工资无果,遂向某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某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此案。
【调解过程】
某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立即展开调解工作,并于当天召集各方当事人前来调解。经初步了解,包工头吴某某承包某酒店的装修工程,并将该工程的木工、涂料、电工分包发给阳某甲、赵某乙、石某丙。该酒店装修工程由阳某甲等人分别带工人施工,如今工程已完工,工人们却拿不到工资,情绪非常激动。吴某某表示工程是五月中旬完工的,完工后需要时间与酒店方结算,酒店方没结算付款,他也拿不出钱给工人。
调解员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对案件调解的思路也基本清晰,开始着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对阳某甲等人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做法表示赞同。在调解过程中吴某某也对拖欠工人工资的具体金额确认无误。
调解员随后向吴某某讲述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约定期限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吴某某与酒店方之间的工程结算和他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结算,两者虽然具有关联性,但又是属于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在本案中吴某某理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期限支付劳务工资。经过一番讲述,吴某某对调解员的说法表示认可,同意向农民工支付工资,但前提要与酒店方沟通协商支付的时间才能给予答复。阳某甲等人站在吴某某的角度考虑问题,也理解他的难处,同意回去后商议再定。为了避免案件拖延时间过长出现新变化,调解员希望吴某某尽快给予答复。
后因天气原因,吴某某未能与酒店方取得沟通。为有效疏导情绪、防止矛盾升级,调解员向阳某甲等人解释了吴某某未能按约定时间答复的原因,同时,积极主动地催促吴某某,让其克服困难尽快与酒店方联系。第二天,吴某某与酒店方顺利取得联系。当日,调解员再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前往调委会进行二次调解。调解中,吴某某表示可以在2019年6月向农民工支付劳务工资。阳某甲等人认为支付时间过长,当场表示不同意。阳某甲等人称,吴某某多次违约未能及时支付劳务工资,导致工人都有怨言,而且端午节临近,多数工人又是外地人,急需要钱回家过节。这时,双方对支付劳务工资的期限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场面僵持不下。
调解员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支付劳务工资的期限。如何提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是摆在调解员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了打破僵局,既能解决吴某某资金周转问题,又能让农民工拿到劳务工资,平衡双方利益,调解员提出分两个阶段支付劳务工资的方案,即第一阶段支付阳某甲、赵某乙、石某丙三人各1万元;第二阶段再付清剩余劳务工资。吴某某同意调解方案。阳某甲等人考虑到手下工人急需用钱,起初并未同意。经调解员结合实际情况从方案的可行性和款项履行等方面对其进行劝说,最终使阳某甲等人最终同意了调解方案。双方于当天签订书面调解协议书。
【调解结果】
吴某某与阳某甲达成调解协议如下:1、吴某某在第一个规定期限前向阳某甲支付劳务工资人民币壹万元(¥10000);2、吴某某在第二个规定期限前向阳某甲支付剩余劳务工资人民币玖万壹仟肆佰捌拾元(¥91480);3、阳某甲收到吴某某上述款项后,双方就此事不得再追究另一方的法律责任;4、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吴某某与赵某乙达成调解协议如下:1、吴某某在第一个规定期限前向赵某乙支付人民币壹万元(¥10000);2、吴某某在第二个规定期限前向赵某乙支付剩余劳务工资人民币壹万玖仟元(¥19000);3、赵某乙收到吴某某上述款项后,双方就此事不得再追究另一方的法律责任;4、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吴某某与石某丙达成调解协议如下:1、吴某某在第一个规定期限前向石某丙支付人民币壹万元(¥10000);2、吴某某在第二个规定期限前向石某丙支付剩余劳务工资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3、石某丙收到吴某某上述款项后,双方就此事不得再追究另一方的法律责任;4、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案例点评】
随着社会快速的发展,大批量的农民工兄弟进入城市,为城市的现代化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人民调解组织要秉承“优先调解”的原则,为农民工讨薪开辟调解的“绿色通道”,为他们优先解决实际问题。然后要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冷静分析纠纷中确定的用工主体和工资的给付主体。同时还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讨薪,维护自身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涉及面广,仅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往往难以奏效,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