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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陈某家属与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20-0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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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BRTHZ1565253584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患者陈某因双上肢麻木、双下肢无力1年加重伴活动不利1周,于2019年2月入住廊坊市某医院。入院后,根据病史及相关辅助检查诊断为:颈椎病(脊髓型、交感型),病情诊断及手术指征明确。陈某和家属同意进行手术治疗后,医院完善术前检查,指导陈某行相关术前准备。术前充分进行病历讨论,确定手术方案,明确手术禁忌。3月,全身麻醉下行:颈椎前路C4-5、C5-6、C6-7间盘摘除、椎间融合器植骨融合、颈椎前路板、螺钉固定术。手术顺利,体征平稳转入病房。当日下午,陈某自诉呼吸困难。值班医师查看,嘱其大口喘气,并协助陈某改变体位后呼吸困难有一定程度缓解,但于10分钟后呼吸困难加重,考虑为气道粘膜水肿所致,给予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0mg入壶,改低流量吸氧为高流量吸氧。又20分钟,陈某呼吸困难进一步加重, 打开切口敷料可见:颈部右侧肿胀明显,考虑呼吸困难为血肿形成压迫气道所致,紧急于床旁行开放切口,清理切口内出血及血块,期间陈某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立即进行心肺复苏,联系麻醉科、急诊科、心内科相关值班医师紧急救治。先后采取环甲膜穿刺(S0m1 注射器针头两根)开放气道、下口咽通气道加压给氧、气管插管、心脏除颤等相关抢救措施。最终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陈某突如其来的死亡,其家属悲痛欲绝、难以承受。他们认为,术前检查各项指标正常,而在术后陈某表示不适后,值班医生对于陈某的不适症状没有做出准确判断和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是直接导致陈某死亡的原因,应负完全责任。而医方则认为,该手术指征明确,医方履行了告知义务,且陈某死亡属于手术并发症,虽然术后医方有监护不到位、处理不及时之责,但不应负全部责任。

医患双方争执不下,一度失控的死者亲属聚集多人围堵医院、停尸房,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医疗秩序。为了平息事态,该院医政科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及时向市医调委告知案情,请求医调委派人介入该纠纷的调解。在征得患方同意后,医方与患方共同到市医调委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医调人员在听取双方陈述、基本理清纠纷原委的基础上,首先明确指出,患方聚众围堵医院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如造成严重后果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发生医疗争议选择医调委调解或者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解决纠纷,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通过宣传劝导,疏散了无关人员后,调解人员耐心地做死者家属代表的心理疏导工作。首先强调:应尽快进行尸体检验和医学鉴定,否则医患双方可能承担对各自不利的后果。但是,由于死者家属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拒绝了尸检。

市医调委认为,此纠纷争议的焦点是陈某的死亡是否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医方有过错,那么应该承担何种责任?为此,医调委主办调解员分别召开由医学专家、法律专家、调解人员、相关医政、医务人员参加的案情分析会,综合大家意见,得出如下结论:陈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医方对陈某行颈椎病前路手术的术后预判不足,三处椎间盘摘除后创面多,出血和渗出液增加,引流管较细,造成切口内引流不畅,形成血肿,压迫气道,加之抢救措施不够得力,造成陈某窒息后心脏骤停。从该疾病手术操作来看,颈椎前路手术后切口内血肿形成并有临床症状的情况属于该项手术并发症之一,发生率较低,约千分之一左右,起病隐匿,一旦出现临床症状可迅速导致窒息并危及受术者生命。

陈某家属对上述分析和结论性评判意见表示理解和认同,放弃了进一步扩大事态的想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尸体运回了原籍处理。同时,表示愿意在医调委解决此纠纷。医方也认为,在该纠纷中其为陈某所行颈椎病前路手术的上述过错与陈某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依据事实评析了责任,双方心悦诚服的基础上,调解人员按照本市医调委有关纠纷处理程序,组织医患双方学习了侵权责任法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并以医方承担主要责任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医方赔偿患方共计500128元(其中包括:住院医疗费58462元;住院护理费 300元;交通费等1000元;丧葬费38832元;被扶养人生活费57964元;死亡赔偿金303570元;精神抚慰金40000元)。

事后回访,双方对医调委在2周内依法及时处理该纠纷的工作精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给予充分的肯定。

【案例点评】

医疗纠纷发生后,在死者家属情绪失控的情况下,院方医政科工作人员按照预案在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向市医调委征询意见,按建议动员遗属将尸体转移至太平间并适时把患方引导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稳定了医疗秩序,防止了事态扩大。

调解人员本着“公平、公正、及时、依法”的原则,针对双方对客观事实基本认可、医患双方均不申请医学鉴定的情况,医调委组织专业人员按既定程序,先理清事实,再评判责任,通过案情分析使医患双方化解分歧,进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进行调解,是促使纠纷尽快解决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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