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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某小区业主与某物业公司物业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20-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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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RTHZ1563443878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连云港市海州区某小区,紧靠市小商品批发市场,入住率较高。2017年起,多栋楼体出现外墙涂层开裂脱落现象,业主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房屋质量有问题。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相互推诿,问题没有彻底解决。2018年,小区原有停车位无法满足车辆增长停车需求,导致小区路面乱停乱放严重,更有部分绿化带被业主毁坏用于停车。业主怨声载道,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因小区物业费不能足额收取,物业公司缩减服务开支,安保、保洁等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形成了恶性循环。物业公司打算将欠费业主告上法庭,业主委员会集体商量后,向幸福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首先接待了业主代表,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业主代表认为,物业公司长期提供低质量服务,并且没有解决业主反映强烈的顶楼漏雨、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强烈要求罢免物业公司。而后,调解员主动找到物业公司负责人,向其了解情况。物业工作经理向调解员反映,顶楼漏雨问题他们多次联系开发商未果,但按照规定不符合动用维修基金的条件,所以这一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而由于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造成物业公司目前实际亏损运营,不得已减少了工作服务人员,降低了服务质量。

为了避免直接见面再生冲突,调解员在倾听双方陈述和意见后,分别依法依规向他们进行了政策讲解。为了让业主形成共识,调解员主动加入该小区业主微信群,向他们介绍了房屋质量问题什么时限什么情况应该由谁负责、业主应该如何保存固定证据、维修基金如何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该小区实际情况,为他们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结合以往案例,向他们讲解强行更换物业的法定程序以及后续问题。特别是强调了该小区的现状,如果辞退了现在的物业公司,基本不会有哪家物业公司愿意入驻并投资根本性改善小区状况。对于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是有权将欠费业主告上法庭的,业主还需要出庭应诉,牵扯大量精力。

同时,调解员多次与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强调了物业公司该履行的服务,特别是房屋质量问题出现后,物业公司作为业主的“大管家”就应该主动担负起与开发商的协调工作,而不是把业主推给开发商后完全不管不问。后期的车辆停放无序、卫生打扫不及时等问题也与业主拒缴物业费存在必然关联,并且是形成了恶性循环。如果物业公司把业主诉至法院,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就会加剧,更不利于解决问题。而如果物业公司摆正姿态,积极为业主协调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做好小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业主也自然会主动缴纳物业费。调解员动员物业公司,一定要主动作为,为业主排忧解难,从而获得业主的认可。

在与业主和物业公司形成了初步和解意向后,调委会请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负责人来到街道调解室,由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共同出面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现场,社区法律顾问再次就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进行了解释,调解员让双方各自阐述了诉求,并依据前期达成的和解意向进行了调解。在经过前后1个月6次面对面调解下,当事双方看到了对方的诚意,并最终就相关细节达成了一致意见。最后,物业公司同意先垫付资金维修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承担的部分由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共同向其另行主张。同时,物业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而后再收缴物业费;业主们代表也表示,物业公司履行承诺后,就会缴纳所欠费用。

【调解结果】

调委会历经三个多月,通过走访调查和多次与当事双方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2019年5月,物业公司出资将小区所有破损墙面进行了修复,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了规范管理,卫生清扫等服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升。业主委员会也主动动员未及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补齐了相关费用。

【案例点评】

随着商品房住宅小区的普及,物业矛盾纠纷愈加凸显。特别是矛盾冲突的业主一方,人员构成多元复杂,人数多、诉求多,且都涉及切身利益,化解难度大。通过此案矛盾的成功化解,可以看到调解物业纠纷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要不厌其烦的多调查、多了解、多沟通。同时,调解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在对双方进行调解的时候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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