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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鸡西市某局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20-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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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LJRTHZ1558942380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王某是鸡西市某局退休职工。1988年3月,王某在鸡西市某局仓库清扫卫生时,因啤酒瓶爆碎将其右腕割伤,导致右手三根手指活动受限。1990年11月,王某被该局上级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某局评定为三等甲级伤残,并为其发放了“伤残抚恤证”,按年度发放伤残抚恤金。2009年12月,鸡西市某局在接到省局的通知后,将王某的伤残证送往省局进行审核,审核时由于省局将王某的送审伤残档案材料遗失,导致未通过审核,伤残抚恤金也无法纳入民政部门统一发放。2015年以前,鸡西市某局一直使用“按项目管理的公用支出”资金支付王某的伤残抚恤金。但因政策变动,某局归属地方财政后,市财政局重新核定了市某局资金预算项目,不再有“按项目管理的公用支出”预算项目。因此,自2016年开始,某局停发了王某的伤残抚恤金。从此,王某多次到某局进行上访,但事情一直未能解决。上访过程中,王某情绪激动、语言激烈,对某局日常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并且王某年近70岁,身体状态不好,为避免造成严重后果,鸡西市信访局将该上访案件移交给鸡西市鸡冠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

2018年7月26日,调委会接到该案件后迅速研究案情,并指派人民调解员邵某、王某调解此案。调解员首先来到鸡西市信访局找到案件负责人赵某了解情况。赵某作为此案件的第一受理人,对案件情况掌握比较详细,为调解员提供了一些可行性建议。掌握第一手信息后调解员找到了王某,了解他的实际情况和诉求。王某右手三根手指活动受限确实影响日常生活,长期上访事情仍得不到解决,也导致王某郁结难舒,身体状况十分不好。在上访前,王某曾经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证据不充分,驳回了王某诉讼请求。纠纷没能通过诉讼途径圆满解决,王某这才走上了上访之路。在与王某的沟通中调解员意识到,王某并不是无理取闹之人,走上访之路是无奈之举,只是为了尽快解决问题。为了打消王某的对立情绪,调解员一边安抚他,一边给他讲解上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费时费力,而调解既快捷高效还免费。王某被调解员的真诚所打动,表示愿意通过调解解决问题。

随后,调解员又到某局了解情况。经过与某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交谈,调解员了解到某局并不是故意拖欠王某的伤残抚恤金,单位也确有难处。某局曾多次因王某一事与省局沟通协商,但由于财政已经划归地方,对于该历史遗留问题省局无法解决。对此,调解员对某局进行释法说理,本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为因某局与省局工作中存在瑕疵,导致王某的伤残档案材料遗失,无法通过当初的审核,也无法纳入民政部门统一发放的范围。因此,某局和省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某局提出的目前省局已经无法解决此事,调解员建议某局在市级想想办法能不能解决伤残抚恤金的发放问题。某局将此事向市政府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并就此事组织某局和民政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但因现行政策,王某还是无法纳入抚恤金统发。

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没有气馁,既然当事人双方都想解决这次纠纷,那么就一定有办法,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找出让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调解员找到王某,将某局为了解决问题所做的努力悉数讲给他听,希望打消他对单位的怨气,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并给他分析目前的形势。经过一番劝导,王某提出如果某局愿意一次性补偿自己10万元,以后就不需要再给他发放伤残抚恤金,自己也不会再因此事找某局要补偿或者上访。

调解员按王某的伤残抚恤金标准进行了测算,认为10万元的补偿金较为合理。经过衡量,调解员决定从某局打开突破口。调解员与某局领导进行了一番长谈,某局表示,单位对王某受工伤一事异议,而且王某作为退休职工,在单位辛辛苦苦一辈子还因为工作负了伤,补偿王某10万元较为合理,一次性了结也免去了单位很多后顾之忧。这个问题不解决使单位的老员工因此受了委屈,真有什么意外也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

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某局愿意支付王某补偿款,但是由于一次性支付存在困难,想分两次付清,每次支付五万元。针对这一情况王某又有所担心,怕单位支付一次之后拖延下一次支付时间或干脆不予支付。就这一问题调解员与王某促膝长谈、耐心沟通,告知双方约定的所有事宜都会在调解协议中写明,并且对第二次补偿款的支付会确定一个具体的时间,所以王某担心是多余的。经过调解员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1.某局支付王某10万元补偿款。

2.补偿款分两次付清,分别于2018年8月3日支付5万元,2018年9月3日支付5万元。

3.补偿款支付完毕后,王某不得再因此事向市某局要求每年支付伤残抚恤金或其他补偿,也不得再因此事上访。

调解成功后,王某非常开心,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地了,可以好好享受退休生活。某局也很欣慰,自己的员工能得到妥善安排,也不会因为上访案件影响单位日常秩序。

【案例点评】

劳动争议纠纷是近年来较为多发的纠纷。本案因档案缺失导致王某得不到合理待遇,进而导致王某上访。调解员受案后,仅用8天时间就将一年多未解决的信访纠纷及时化解。调解中,调解员凭借严细认真的工作态度、丝丝入扣的调解技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信访案件妥善解决,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本案的启示有以下几点:

一是摸清案情,反复调处。开展调解工作掌握案情是基础,本案中调解员从信访局、王某、某局方面全方位了解案情,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依法依理开展调解,主动为双方想办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二是不偏不倚,言辞恳切。本案中,原本双方当事人因为此次纠纷僵持了一年多也没得到解决,情绪都很焦躁,调解员采用亲切的口吻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进行劝导,言辞恳切、发自肺腑、一视同仁,让当事人对其产生信赖感,从而更容易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解决方案。三是弄清症结,对症下药。本案之所以一直未解决,症结就是某局因为历史原因无法给付王某伤残抚恤金,那么如何补偿王某、怎么补偿就是本案要解决的关键。找准症结,调解员聆听各方意见,疏导双方情绪,提供建议,对症下药,找到令双方满意的方案,圆满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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