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陈某等200余人与某婚纱摄影公司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19-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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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DRTHZ155323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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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8年7月,青岛市某婚纱摄影公司(以下简称摄影公司)老板胡某引火自焚,企业早已债务缠身,一时间所有摄影门店陷入混乱,债主堵门,店内财物被哄抢,所有店面狼藉一片。摄影公司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某镇经营了一处庄园作为拍摄基地,胡某出事后,债主强行开走庄园内车辆数台,庄园的财务经理携款逃跑。在庄园工作的216名职工见此情形,感到自己的工资要化为乌有,于是围攻庄园的管理人员,甚至涌向政府。因索要劳动报酬而引发的信访案件潮涌而来,当地镇政府高度重视,公安部门安排人员24小时看管庄园,制止非法哄抢行为。为尽快化解矛盾,政府引导企业与职工共同到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调解处理。2018年7月26日,庄园总经理赵某与职工陈某等共同向调委会递交了人民调解申请书。
【调解过程】
调委会接到申请后立即着手调查。一方面,与镇政府一同稳控职工情绪,告知私拿公司财物、围攻管理人员、组织非法上访的法律后果,明确职工诉求,指导职工积极准备相关证据;另一方面,走访工商、税务、土管、建设、旅游等部门,对摄影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联络旅游公司总经理赵某积极落实职工工资等情况。
经过走访调查,调解员了解到:摄影公司在庄园注册了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与某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两个子公司,而这两家公司实际上是一套人马。在庄园工作的216名职工有169人属于农业公司,17人属于旅游公司,30人属于摄影公司。这216人所述光工资一项企业就欠223万元,加上加班费、保险待遇、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00万余元。此外,胡某早年离婚,有一婚生女儿(以下简称胡女)一直和其一起生活,是胡某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胡某出事后胡女就不知所踪。
调解员组织第一次调解时,职工代表提出诉求,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加班费、保险待遇、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1200万余元。赵某答复,第一公司现在一分钱也没有,第二他不清楚公司到底欠职工多少钱,所有的账目只有老板胡某和庄园财务经理知道,第三他只是挂名的总经理,他都不知道公司公章现在在哪,希望职工们能冷静,等老板继承人出来给他们解决问题。职工们认为企业这是在为转移财产而故意拖延时间,立时就要闹场,调解员不得不宣布中止调解,择机再调。
此后,经调解员引导,困难职工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青岛西海岸新区海西法律服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困难职工一同向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向区仲裁院递交劳动仲裁申请,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两方掌握到的信息和工作进展,调解员建议立即让职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一来可以保护企业财产,二来可以稳定职工情绪,三来通过诉讼能促使企业的继承者露面。但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告知书的送达是个难题。216名职工属于三个名义上独立的企业,旅游公司尚有总经理赵某能联系,但其他两个公司却是股东不露面,继承人藏而不见,无人可送达。经调解员与法院协商,法院同意对农业公司和摄影公司采用张贴方式送达。但是查封财产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并缴纳保全费,而且法院还提出,被保全财产里的活物,比如羊驼,梅花鹿,孔雀,鸵鸟等珍禽异兽,这些动物如何查封,查封后谁来喂养与看护?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将这些困难向镇政府做了汇报,镇政府同意为职工提供书面担保,职工代表也表示他们愿意看护动物到拍卖之日,但保全费却实在没有。考虑再三,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决定为职工垫付保全费。法院在查封一周后召开了活物拍卖会,圆满地将动物处置完毕。
虽然保全了庄园的财产,拍卖了活物,但要偿付全部职工的工资等费用,差距还是很大。在前期的调查中调解员发现,庄园的土地是租赁的,建筑设施也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大片的庄园现在根本没有什么价值。考虑到这些,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辗转联系到了胡女。但胡女出面后表示,自己一没钱,二她也不了解父亲的企业,希望政府能帮助把庄园卖掉或者找其他人合伙经营庄园。调解员又协助胡女通过各种渠道向外发出庄园寻求收购或合作的消息。一开始有很多企业都对庄园感兴趣,但一听企业的经营状况,都吓跑了。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来自济南的郭某出现了。郭某也经营婚纱摄影产业,而且认识胡某。他认为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做深入调查,以决定是否收购庄园。职工们向仲裁院、法院申请了暂缓开庭。在这30天的时间里,为了能尽快、尽好的促成双方合作,调解员穿梭在职工和企业之间,往返济南十余次,与郭某及职工积极沟通,最终郭某与胡女签订了合作意向书,胡女全面接手父亲的公司。
调解员立即重启调解程序。职工们还是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1200万余元,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胡女认为职工提出的赔偿数额高得离谱,而且职工出示的证据,都是自己手写,没有公司的印章,不足为信。职工解释说工资单是向企业财务人员要的,没有印章,是因为企业把公章藏起来了,根本盖不上。庄园总经理赵某证明职工所述真实。调解员邀请仲裁员现场给胡女讲解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建议其支付劳动报酬,胡女与郭某商量后,最终认可职工所述的工资金额,也同意给职工补交保险,但对职工提出的其他诉求无法回应。她表示父亲出事,企业经营艰难,希望职工能够体谅。有少部分人坚持企业应该给予经济补偿。面对僵局,调解员向职工耐心分析,着重讲解了企业现状,最后所有职工同意企业给出的处理意见,但提出企业必须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工资,还要安置所有职工继续在庄园工作。在调解员的用心调和下,职工的意见也被企业欣然接受。双方当即签订调解协议书,企业也在当日完成付款,一场群访性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调解结果】
1、摄影公司、农业公司和旅游公司共支付职工工资230万余元,保险金30万余元,生育津贴10万余元,企业给全部职工安置新的工作岗位。
2、职工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放弃其它请求,本次劳资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当事人之间不再因本次纠纷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2018年11月12日,调解员向职工做了回访,职工们表示对新的企业很满意,并对调解员的工作表示万分感谢。
【案例点评】
本案作为一起突发性、群体性信访案件,案情急、事态乱、人员多、难度大,采取什么手段处理至关重要,如果就单一的运用调解手段显然行不通。这种情况必须多部门联合处置,多方式引导案情,多角度联络当事人,才能争取到双方当事人的参与,取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本案中,调解员与政府部门积极沟通,必要时寻求政府的帮助;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密切配合,共同出谋划策;善于利用诉讼这一有效手段,通过财产保全既维护了职工利益,又保护了企业财产,通过法院的强制力和震慑力,还促使企业责任人主动出现;合理引用法律援助,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
本案充分展现了调解员在法律知识方面的储备与把握,有效与企业、职工交流分析。同时调解员与各方始终保持良性互动,始终保持中立,调解过程中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架起了企业和职工沟通的桥梁。调解员借助专业权威意见,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使得纠纷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