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与新安县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18-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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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NYRTHZ1544753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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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8年1月15日上午9时许,新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接到新安县某医院电话:一名五十多岁妇女抱着亡者照片静坐在门诊大厅,安保人员无论如何询问该妇女都拒不回答。因当事人系女性,医调委指派一名女性调解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询问,该妇女(刘某)终于将事情缘由告知调解员。
原来,刘某之子(高某,28岁)于2017年11月1日上午因胸痛、胸闷和呼吸困难等症状,前往新安县某医院看病,经诊断为“气胸”。11月2日上午,高某在医院胸外科进行“胸腔闭式引流排气”。11月8日上午8时,高某出现畏寒、高热、咳嗽、咳大量脓臭痰、咯血等症状。11时40分转入洛阳市另一医院,诊断为“肺气肿”。因病情危重,先后转入两所省级医院接受治疗,然而,遗憾的是,高某仍于11月12日因治疗无效死亡。
高某母亲认为,新安县某医院对儿子高某的死亡负有主要责任,一是该医院治疗不当耽误病情;二是未对高某使用抗菌药物。故要求院方必须给个说法,主治医生要负责任。经调解员积极协调,刘某和院方同意医调委介入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2018年1月15日,医患双方按约来到医调委,调解员告知双方调解原则、调解纪律、调解程序后,进行第一次面对面调解。
首次调解分三个程序:一是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回避事项、双方确定委托代理人,写出书面陈述意见和要求;二是由调解员做死者家属工作,告知扰乱医院正常办公秩序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刘某不再扰乱医院秩序;三是因患者死亡时间已经超过尸检时间,建议对患者生前诊疗资料进行保存,并邀请医学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患方意见:人死了要钱无用,医院要负全部责任,主治医生给一个说法;承诺调解期间不扰乱医院办公。
院方意见:要求划分责任,院方如有错,愿意承担责任。
调解员告知双方,划清责任是调解的依据和基础,有必要请医学专家进行评估论证。经协商,医患双方同意。2018年1月17日下午,新安县医调委邀请呼吸内科专家2名及胸外科专家1名对该诊疗过程进行评估论证,评估论证按规定程序实行回避制度。医患双方对专家组成员无异议,均不申请专家回避。论证会上专家组成员认真听取了医患双方各自的观点和看法,询问了双方的疑点,查阅了相关病例资料。专家组通过分析讨论研判,作出以下意见:
1.患方“自发式气胸”诊断明确,行“闭式引流术”方式方法正确,符合手术治疗规范;
2.医方对“自发式气胸”的预后及可能产生并发症的严重性预判不足;
3.医患双方沟通不到位。
1月19日,医调委将评估论证意见结论告知医患双方。院方表示回去研究后答复。患方认为不能接受论证意见书,坚持院方应该负全责。调解员耐心对患方解释并告知如果不认可,可以在接到意见书之日起15内向洛阳市医学会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月21日,院方认为既然专家评估论证意见指出医疗中有过错,并且造成患者死亡结果,愿意承担责任。患方坚持人已经死了,要钱无用,坚持院方交出主治医生一命抵一命。调解员发现患方因丧子之痛、情绪极不稳定,于是采取了“拖延放凉调解法”。从1月22日至2月7日,调解员每天都与死者家属电话问候,但不提调解处理。2月8日下午,临近年关,医调委调解员一行3人带着大米、食用油、水果一起来到死者家中,帮忙整理院子拉家常,依然不提纠纷。在调解员即将离开时,死者父亲双眼含泪,请求调解员帮助了解此事,并表示相信医调委能够给出一个公平的处理结果。
2月11日上午8:40,在医调委的组织下,医患双方再次来到医调委进行第二次调解。死者家属提出300000元的赔偿要求。院方表示赔偿要求过高,不能接受,并指出死者是因病离世,省级医院也未能治好,院方只承担部分责任。对此,调解员对院方的意见进行了指正:评估论证非常清楚,死者住院期间院方对预后及可能产生并发症的严重性预判不足,如果预防到位,病情也许不至于发展到最后,这一点院方是无法推卸责任的。同时安慰患方:人既然不在了,多少钱都是无法挽回的,但是也得换位思考一下,医院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出现这样的结果也不是院方愿意看到的。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一同测算了赔偿数额,并引导双方就责任比例进行了协商,经过反复的做工作,直至下午5时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在调委会的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如下:
1. 院方一次性给予死者家属120000元的赔偿;
2.此协议为一次性协议,死者家属不能再以此事向院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2018年3月15日,调解员电话回访死者家属,刘某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十分感谢调解员的辛苦付出。
【案例点评】
在本案的调解中,医调委站在客观公平的立场上,实事求是的调解纠纷,在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的同时,邀请医疗专家组对事故责任进行鉴定,对医疗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同时,在矛盾冲突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采取“拖延放凉调解法”,使死者家属能够冷静对待纠纷的调解。最终,顺利化解了此次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