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刘某与某物业公司、蒋某物业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18-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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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CQRTHZ1542875245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11日上午,重庆市渝北区某镇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善和”调解室接到某物业公司电话,反映居民刘某将物业公司办公大门反锁,导致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办公,急切寻求调解室予以协调解决。调解室接电话后立即组织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及心理辅导员等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心理辅导员见刘某情绪异常激动、暴躁,立即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在心理辅导员的耐心劝说下,刘某的情绪逐渐恢复了平静,愿意接受调解,向心理辅导员敞开了心扉,诉说了境遇。
2018年7月6日,刘某车子左边在车库被擦挂了,当时反映给车库管理员,管理员回复刘某马上汇报,尽快查清肇事车辆,但是一个月过去了却一直未得到物业公司的回复,刘某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催促过物业公司几次,始终未得到解决,所以,今天特意到物业公司询问结果,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一时冲动下,反锁了物业公司的办公室大门,要求物业公司今天务必解决车辆擦挂问题。
社区法律顾问张某了解情况后,为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告知其行为已经阻碍了物业公司的正常办公,损害了对方合法权益,如果造成损失是要负责的。刘某听了法律顾问的讲解,及时认识到了自已的错误行为,随即将物业公司办公大门打开,恢复了物业公司的正常办公。随后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及心理辅导员将双方当事人带至社区调解室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到达调解室后,调解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是否需要申请调解员回避,并告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接受调解后,调解员让双方分别陈述。物业公司负责人反映,事情起因是刘某的车辆在车库被擦挂,物业公司一直未找到肇事车辆,因此未及时给予赔偿,刘某一气之下反锁物业公司办公室大门,导致物业公司无法正常办公。刘某陈述,本人每年都按时缴纳了停车费,车子停在车库出了问题,物业公司肯定要负责,希望物业公司及时解决车辆擦挂造成的损失。
听了双方的陈述后,调解员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告知物业公司,本案中刘某既属于小区业主又定期向物业公司缴纳了车位管理费用,物业公司对于车位和停在车位上的车辆具有管理义务。现刘某的车辆被擦挂,物业公司有监督管理责任,应该积极主动参与调查解决,若未能查出侵权人,刘某可以先向物业公司请求赔偿。听到调解员的相关分析,物业公司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职责所在,立即和调解员调取2018年7月6日的监控视频,核实情况属实后,根据车辆信息登记系统,查到肇事车辆是小区某住户蒋某的车,确认原因是蒋某在出库过程擦挂的。查明原因后,调解员和物业公司负责人立即通知保安部主管与蒋某联系,经多方努力,最终联系上了蒋某,约定下午14:00到调解室调解处理。
下午当事人按时到达调解室,物业公司负责人向蒋某说明情况,并提供2018年7月6日的监控视频。蒋某称:因为当天走得比较急,没注意到擦挂到旁边的车辆,加之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回家,只是偶而回家居住,电话号码也是外地的,物业公司又是用座机号码拨打的,平时都有不接座机和陌生号码的习惯,所以一直不清楚这个事情。刚好昨天晚上回重庆,才得知那天车辆擦挂的事。蒋某看了视频后,承认是自己的责任,理应赔偿。蒋某称,当时走得过急,没注意到旁边的车,确实不是故意的,当即给刘某赔礼道歉。
最后,在调解员的调解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蒋某自愿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给予刘某相应的赔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达成以下协议:
1、蒋某愿意承担车辆擦挂给刘某造成的损失,当场向刘某支付500元现金作为赔偿,并向刘某和物业公司致歉。
2、刘某反锁物业公司大门,给物业公司的工作和形象带来影响,向物业公司进行赔礼道歉,并承诺以后会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3、物业公司未能及时解决业主需求,在职责范围内帮助业主查清相关情况,给刘某赔礼道歉。以后加强相关方面的管理,履行好管理职责,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纠纷得到了合理解决,保障了业主的相关利益,刘某和蒋某对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并表示愿意遵守本调解协议内容,当场履行协议。
【案例点评】
小区停车导致的车辆擦挂较为常见,类似的事情发生较多,关系到小区的安全稳定,要妥善处理,调解员需有过硬的法律功底,较强的心理知识,谨慎对待,才能为纠纷各方公平处理问题,并使各方信服。在这起案例中,有几点值得学习:
一是以专业的法理分析明确责任,纠纷发生之初,物业公司就应该迅速处理此事,但未研读相关物业管理条例,让此事一拖再拖,导致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激化。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利用相关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调解思路,把握关键点,平缓双方氛围,以防事态进一步恶化。
二调解过程中,对刘某因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采取过激行为进行心理疏导,让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明白了自己的不理智行为给物业公司带来了损失,向物业公司赔礼道歉,并承诺以后会合理合法表达诉求。让当事人明白“得饶人处且饶人”,凡事留有余地,有理也必须采用合法方式反映诉求。
三是社区调委会反映迅速,及时组织三方共同解决问题,充分体现了调解需要耐心、细心、责任心,特别是面对细小常见的矛盾纠纷,不能忽视,要积极疏导,及时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实现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