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某某与资阳市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18-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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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CRTHZ1542273682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舒某某,男,50岁,因“发现右侧腹股沟可复性包块3+天”, 于2017年12月5日到资阳市某医院就诊。医院初步诊断:1.疝气病—中气下陷症;2.右侧腹股沟斜疝。医院于2017年12月5日为患者进行了“右侧腹股沟疝无张力修补术”。在2017年12月6日,患者发现自身阴囊肿大,颜色发黑并感疼痛,该症状一直持续到2017年12月11日患者出院。2018年6月26日,患者前述症状经四川某医院诊断为“右侧腹股沟斜疝术后、低睾酮血症”。患方认为因医院手术及治疗措施不当而导致患者右侧睾丸萎缩,给其造成了一定的创伤和痛苦,为此要求院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院方则认为患者的症状是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医院诊断、手术并无不当,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发生医疗纠纷,患方到当地信访部门信访,经资阳市雁江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法律宣传和思想沟通,双方于2018年7月4日向医调委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受理纠纷后,医调委调解员立即着手了解案情。通过询问当事双方和查阅病例资料,初步掌握了纠纷基本事实,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调解方案。在调解之前,调解员分别多次找院方、患方进行沟通,了解患方诉求和院方意见。
第一次调解后调解员发现当事双方分歧较大,患方认为医院在对其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提出了巨额赔偿要求。院方指出对于患者出院情况病历已明确记载:“一般情况良好,精神、食欲可。未诉不适。伤口对合好,I/甲愈合,已拆线,余无无不适”,坚持己方无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介于当事双方分歧较大,态度坚决,无进一步调解的基础,调解员决定暂停调解。通过与患方深入交谈,在取得信任的基础上,进一步宣讲法律法规,引导其在医院治疗终结,进行司法鉴定后再行调解。同时,调解员又与院方沟通,争取理解与支持,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司法鉴定后再行调解的共识,给双方一定缓冲期,调解员进一步完善了调解方案,为下一步调解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2018年7月10日,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军区总医院检查,发现舒某某右侧睾丸变小。2018年7月31日,舒某某到四川某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鉴定机构经过鉴定,出具如下鉴定意见:1.资阳市某医院对被鉴定人舒某某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被鉴定人舒某某发生右侧睾丸萎缩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过错理论参与度为60%—90%(仅供委托方参考)。2.舒某某右侧睾丸萎缩,血睾酮降低,需药物替代治疗,评定为七级残。3.舒某某两年内的后续医疗费用约为4960元。若在两年内未能恢复睾酮水平,则需要终生服药,其后续医疗费建议以实际支出为准。
经当事双方同意,医调委于2018年8月15日进行了再次调解,经过当事双方陈述、答辩、相互举证质证、多轮辩论后案件事实已基本清楚,双方主要分歧是赔偿金额有一定差距,调解员说事实,摆道理,讲法律,经过多次耐心的沟通,当事双方差距逐渐缩小,调解员抓住适当时机,提出当事双方均能接受的方案,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并最终签订了一次性赔偿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由院方一次性赔偿患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0万元。
2.当事双方已充分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并已理解其全部含意,此协议对当事双方不存在任何误解或曲解等情形。
3.本协议签订以后,当事双方自愿承诺,在患方领取上述赔偿后,当事双方就此纠纷所有问题已处理完毕,不得再就此事提出其它任何要求及主张,当事双方之间也不存在任何未解决事宜。
4.本协议生效后,当事双方须守信,不得反悔,并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九份,当事双方各执一份,另留备查。
9月10日,经调解员回访得知,院方已于2018年8月20日将全部赔偿款一次性转入患者舒某某指定银行账户,双方矛盾纠纷化解。
【案例点评】
本案能够成功调解,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做得较为充分是基础。纠纷受理后,调解员及时对案情调查了解,询问当事双方及相关人员,查阅病历资料,对纠纷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既试探双方底线,又加强交流沟通,以诚恳的态度、设身处地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努力争取双方理解信任,将纠纷的解决引入依法调解的轨道,对促成矛盾纠纷妥善处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调解员以退为进,因势利导,善于寻找突破口。在当事双方分歧巨大时,果断决定暂停调解,指导患者医疗终结后进行司法鉴定,为自己高额赔偿请求提供证据支撑,做到赔偿于法有据,促使其理性回归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路径。恢复调解后,双方一度处于僵持,调解人员适时利用有利时机,抓住突破点,适时推出当事双方均能接受的方案,推动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调解员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解读,把握调解节奏,调解手法恰当,善于掌控局面。通过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引导当事双方既摆事实,又讲道理,又依法律,使双方既有适当的陈述辩论,便于向双方传递来自对方的压力,又不致使局面失控,掌握好一个合理的度,经过多个回合,使局势朝着预定方向发展,最终促成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也是本案一个成功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