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某村与某砖厂环境污染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18-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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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XJRTHZ1539658905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交城县某村干部韩某于2018年4月21日早晨发现该村口桥梁桥洞有淤堵现象,经观察发现淤堵物是附带砖块的渣土。恰逢汛期,出于安全考虑,韩某立即向村两委作出报告,并走访了附近村民,得知该渣土系附近砖厂倾倒。于是村委会成员集体前往砖厂找负责人了解情况,砖厂负责人极力否认倾倒渣土行为,双方情绪激动,产生纠纷。看到事情无法正常沟通解决,某村委会于是申请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乡调委会)进行调解。乡调委会受理后电话征求了企业负责人意见,征得同意后受理了纠纷。本案焦点在于查明倾倒渣土的行为是否为砖厂员工所为。
【调解过程】
当天下午调解员首先来到砖厂了解情况,负责人为人豪爽,但极其自负,因此抵触情绪很大,他一再强调砖厂成立以来一致重视安全教育,从来没有此类情况发生,此次不可能是砖厂员工所为,是当地村委无理取闹。在与负责人沟通没有结果后,调解员转换思路,根据村干部韩某提供的线索,赶赴桥梁附近有早起习惯的村民家调查了解情况,根据目击村民描述,调解员把范围缩小到砖厂的几名司乘人员身上。调解员随即回到砖厂与负责人进行了沟通,阐明了河道堵塞的严重后果,用“旁敲侧击”法暗示该负责人:以前没有不等于今后没有,况且此事并非空穴来风。假如真是村委无理取闹,叫排班的司乘人员来说明一下情况反而可以自证清白,调委会自然会主持公道。一番耐心劝说之下,砖厂负责人冷静下来,与调解员一道走访司乘人员,在一个多小时的调查后,得知倾倒渣土系砖厂一名司机于当日早晨所为。原本该员工应当将渣土倾倒在指定地点,恰好事发当天当事人遇到紧急事情,情急之下就地倾倒在了河道一侧,没想到渣土顺势倾泻而下,堵塞了桥洞。真相大白后,调解员对司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建议砖厂负责人摆正位置,妥善处理此事。同时向其说明端正态度、做好善后事宜,不仅不会影响他在当地的良好声誉,反而会让大家更加刮目相看。
次日,调解员就该纠纷做了公开调解。村委会成员先陈述了事情的经过,表示砖厂该行为会对村民出行以及防汛方面造成严重影响,要求砖厂立即清理渣土确保河道畅通,并作出保证今后不得在河道倾倒渣土,同时由倾倒渣土的司乘人员出面道歉。砖厂负责人表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去了解情况,在得知真相后已经认识到错误所在,并且为没有严格管理员工道歉。在调解员的劝导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定了如下调解协议:
1、砖厂立即清理渣土确保河道畅通,由砖厂负责人保证今后不得在河道倾倒渣土。
2、司乘人员当众承认错误,做出公开道歉。
砖厂在4月22日下午五时前将渣土清理完毕,保证河道通畅,并向村委出具保证书;司机对自身不当行为做出公开道歉,同时在全场职工大会进行深刻反省,提升其他员工的安全意识。
【案例点评】
调查了解,掌握一手资料既是纠纷调解的重点,也是纠纷调解的难点。在正式开展调解前调解员必须把握局势,收集有效信息,了解事实真相,全面掌握当事双方的矛盾焦点、起因经过,找准当事人的认识误区和问题症结,这个过程是调解的基础环节,被很多调解员戏称为“破案”阶段。本纠纷中,调解员迅速查明事实真相,找准切入点,突破一方当事人心理防线,然后抓住砖厂负责人为人豪爽、说一不二的性格特点予以说服,矛盾自然迎刃而解,展示了基层调解员丰富的调解经验和高超的调解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