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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某大厦与社区居民环境污染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18-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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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BJRTHZ1525857396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2016年5月,东城区某大厦进行外立面装修施工,工程产生的噪音给周边众多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双方因噪音问题产生矛盾,经过多次协商未果。2016年12月7日上午,居民代表李某某联合数十名居民找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要求对某大厦施工扰民一事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委会调解员通过约请大厦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张某某进行面谈、到施工现场实地调查的方式,对纠纷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2016年5月,北京市东城区某大厦外立面改造工程开始进场施工,施工方为某建筑公司。由于大厦位于市中心,根据北京市《禁止货车通行规定》:(一)四环路(含)以内道路,于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在6时至22时,禁止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二)全天禁止外省、区、市载货汽车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但为北京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在办理了进京货运通行证以后,可以在每天0时至6时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施工方的建筑材料运输、卸车只能在夜间进行,运输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音巨大,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导致多数住户平日里不敢打开窗户,家有老年人、小孩的住户更是休息不好,临近高考的孩子无法静心复习功课。此外,施工时间长达半年之久仍未完工,居民曾多次到现场询问,被告知“3个月完工”“很快完工”,但已经过了半年多的时间,居民仍然在忍受噪音干扰。周边居民曾多次找到施工方和某大厦,要求对施工扰民一事进行协调沟通,并要求补偿自五月以来因施工产生的扰民费。某大厦方面称施工方一直未就这个问题进行过沟通,直到事件发展到居民集体到施工现场及大厦内讨要说法,大厦的管理人员才知晓整件事件的来龙去脉。由于居民的一些做法已经严重影响到工程施工进度及大厦内单位办公环境,各方都希望尽快解决此事,要求社区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经过多次与居民代表、某大厦管理部门负责人沟通,总结出本次纠纷主要矛盾争议集中在以下三点:一是因某大厦外立面施工,其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居民日常休息;二是双方协商2016年5月至12月共计八个月的噪音扰民费确切金额及发放时间;三是居民集体到施工现场及大厦内讨要说法,干扰了施工进度和单位正常办公。

为此,调解员查找出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在立项、招投标、施工过程中以及纠纷发生后均应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在资金、技术措施、管理方面采取对应措施,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夜间施工产生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建设单位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给予经济补偿。据此,调解员及时与某大厦负责人沟通,并协调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某大厦三方积极进行协商解决。

2016年12月8日上午,调解员召集某大厦负责人、施工方代表、居民代表开展调解,首先是告知《人民调解法》赋予双方的的权利义务,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经调委会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居民代表将因施工而受影响的事例一一列举,拿出了连续多日夜间噪音的录音,请鉴定机构出具的噪音鉴定等证据,希望某大厦方面的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此事,换位思考,并共同协商解决对受影响居民的经济补偿问题。某大厦的负责人在认真听取居民代表提出的诉求,看到居民提出的各项证据材料后,对此表示十分理解,对因施工给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并愿意积极协商解决此事,给居民满意的答复。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主持下,最终达成了以下书面调解协议:

1、施工方从2016年12月23日开始对居民发放扰民费,每户每月补偿300元 ; 

2、补偿时限自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共计8个月,每户2400元 ;

3、居民不再干扰工地正常施工,其他未尽事宜应在调委会的主持下协商解决。

2017年1月20日,调解员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回访。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工作和结果表示十分满意,对于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

【案例点评】

本案例中,一边是社区居民生活不便,饱受噪音之苦,一边是某大厦施工方由于交通限行不得已夜间运输和施工的无奈。为解决纠纷,如果走诉讼程序,居民须找司法机构做鉴定,再到法院起诉,经过法院排期,开庭审理后拿到判决书,可能还会遇到执行难的问题。对几百户居民和施工方、某大厦方来说,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诉讼成本是非常高的。

相比之下,人民调解的优势显现出来,此次事件中,共发放扰民费共计70余万元。在标的大、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调解员克服困难,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既设身处地为各方当事人着想,又劝说双方应换位思考。对居民一方,指出阻止施工是不明智的解决问题方式,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将自己置于被动地位,矛盾激化不利于问题解决,更不利于和谐社区建设。对施工方,指出夜间施工给居民造成的困扰。在调解员不懈努力下,此事件圆满解决、没有进一步激化,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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