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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王某与某镇卫生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18-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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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AHRTHZ1525311723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2013年12月14日,王某将准备分娩的妻子送到涡阳县某镇卫生院待产。当晚十时许,病人出现难产,后转至某矿工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母子双亡。事情发生后,王某家人将尸体拉到卫生院停尸闹丧,而卫生院将死者尸体架往院内西操场旁的垃圾堆旁,争执中,卫生院一方将王某亲友打伤,双方矛盾升级。王某向涡阳县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征求某卫生院同意后,受理了该纠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查中,调解员先后和当事双方进行了沟通交流,王某认为,产妇入院后,卫生院为其做全身检查告知无碍,但在接生中指派无资质的医生进行医疗操作,导致产妇和婴儿死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各类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0万元。某镇卫生院则认为,指派的医生只是为病人做检查,后期出现难产是无法预料的突发情况,况且病人母子已经转院,死亡情况不是在本院发生,自己不应承担责任。此外,卫生院还提出,根据相关规定,赔偿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当事人应先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索赔。本案中,如果当事方不做医疗事故鉴定,卫生院只能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一次性给予3万元救助。

由于当事双方预期赔偿金额差距较大,且态度强硬,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调解员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进一步对案件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建议公安派出所对卫生院殴打王某亲属进行调查立案。在掌握案件基本来龙去脉后,调解员与卫生院进行了沟通,并指出接诊治疗过程中安排无资质医生进行相关操作是违法行为,双方发生冲突时教唆殴打他人同样违反法律规定,卫生院应该换位思考,端正态度,妥善处置此次纠纷,尽量将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卫生院研究后最终表示,同意给予王某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明确卫生院态度后,调解员又与王某进行了沟通,对其亲人的不幸逝世进行了安抚慰问,并指出其停尸闹丧不仅影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更是对死者的不尊重,这样不仅不利于纠纷的化解,更容易造成矛盾冲突升级。在调解员的多次劝说下,王某同意降低赔偿数额,尽快和卫生院达成和解。后又经过多次调解,卫生院诚恳地向王某及家人表达了歉意,并最终达成和解。

【调解结果】

某卫生院自愿一次性补偿王某医疗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王某及亲属不再追究某卫生院相关责任人的一切法律责任。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医疗事故引起的纠纷,本案中,某卫生院安排无资质医生行医,后期处理纠纷过程中殴打他人均属于违法行为,也是造成矛盾升级的主要原因。调解员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和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当事双方充分表达意愿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双方的心理,找到双方争议的焦点,利用背靠背、换位思考等方法,找准切入点,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调整相应的工作方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步缩小双方的争议差距,最终成功的化解了该起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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