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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术后死亡 医疗调解平纷争

  • 案例时间:2018-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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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GZRTHZ1524104276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11日杜某之妻于2018年4月8日到黔西县某医院做手术,术后于2018年1月11日死亡。杜某与医院纠缠不清要院方承担责任,在医院吵闹,向医院讨要说法,院方无奈向黔西县应急办报告,应急办立即安排黔西县医调委承办本案。

【调解过程】

2018年4月11日18.42分,黔西县调解中心医调委安排李高远带队、赵涛、兰霆、姚崇锴前往黔西县某医院对本纠纷初次调解、死者家属称:“死者入院生命体征平稳,发生这样的结果,家属难以接受,要求院方赔偿各项损失40万元”,院方认为:“死者入院时病情非常严重,各项生命体征不稳定,作为院方也是尽力了,但是自己严格按照医疗救治规范操作,没有过错”,由于争辩不清,调解员告知双方封存病历,进行死亡原因鉴定,进一步明确责任,死者家属表示不愿走程序,将尸体运送殡仪馆后,与医院因赔偿问题缠绕吵闹。

2018年4月13日黔西县医调委再次组织当事人到黔西县医调委进行双方调解,调解员从双方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案件的结果,从各方面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医患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

【调解结果】

院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贰万陆仟叁佰元(¥:26300元),患方欠院方医疗费4015元由院方承担。

死者尸体按《黔西县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死者家属处理。

【案例点评】

本案争议大,调解难度大,死者家属不按程序维权,素质较差,法律意识淡薄,但是实践说明,医疗调解仍然是最直接,最高效的,也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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