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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等人与某有限责任公司、胡某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18-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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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RTHZ1522309600
  • 案例类型: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17日,周某、向某某等50余名四川籍务工人员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团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称3月初他们一行人来某团某敬老院建设工地务工,后来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工地停工,要等2018年后才能施工,现在这些务工人员工资都没有发放,已经等了一个多月,工地承包老板胡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年关将近,外面气温零下30度,大家只能住在没有任何取暖设施的平房中,饥寒交迫,没有办法才来求助,希望帮助他们索要工资。调委会及时与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取得联系,并立即受案调解。

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54名工人工资到底何时发放?工资是由承包方胡某发放还是施工单位某有限责任公司发放?

【调解过程】

考虑到此次讨薪纠纷人数多、涉及金额大、拖欠时间长、居住条件差,导致务工人员情绪极不稳定,若处理方式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调解员首先稳定务工人员的情绪,让他们选派3名代表留下解决问题,其他人员回去等结果,离开的时候他们说:“我们相信调委会一定会给我们主持公道的,我们听你们的”。调委会主任及时与团场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由信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共同参与调解,以便尽快解决,让务工人员早日返乡。

11月17日下午,在接到调委会调解通知后,施工单位某有限责任公司工地负责人顾某来到调委会办公室,3名代表一见面就与施工单位负责人顾某争执起来,指责顾某言而无信,欺骗了他们。顾某则称工钱应该找承包商胡某结算,况且工程量都还没有核对,无法确定工资数额。调解员及时稳住了他们的情绪,耐心做他们思想工作,并与承包商胡某电话取得联系,胡某称他的工程款也没有发放到位,故不能给务工人员发放工资。经过反复调解劝说,双方于当日达成初步协议:54名务工人员先等施工单位质量验收过关后,再由相关人员核算工程量,并由施工单位将人工工资登记造册。 待工资确定后,第一批13名人工工资由某有限责任公司代为支付,第二批 41名人工工资由胡某支付(某有限责任公司已将该笔款项打给承包方胡某)。并定于12月1日之前,将所有工资全部支付给工人。

12月5日,调解员接到务工人员代表李某的电话,称工程量已经核算好了,工资表也登记造册,第一批人工工资144740元某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发放给13名工人。但是第二批41名人工工资,胡某一直在以各种理由延迟支付,眼看马上要过年了,家里都急用钱,李某称要是年前不结清工资就带40多人去上访,让胡某也别想过好年。后经调解员耐心劝说,务工人员表示可以等到12月底,如果胡某到12月底还不发放工资,他们就去上访。12月27日早上,李某等41名务工人员全都来到调委会,此时矛盾进一步升级。调委会通过协调各方力量,终于让从未谋面的承包商胡某亲自来到调委会。通过现场调解,调解员向承包商胡某讲明有关法律规定,耐心对其劝说,最终承包商胡某将392074元当场发放给41名务工人员。

【调解结果】

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务工工资144740元,承包商胡某支付人工工资392074元,至此所有款项全部付清。

【案例点评】

解决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是当前农民工维权的突出问题。这类纠纷处理不当,极易给当地的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导致大规模群体性纠纷,还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本案中,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信访、综治部门稳定外围,是预防群体性上访,创造“坐下来”调解的首要条件。随后,及时查明事实真相,严格按照依法调解的纠纷原则,分清责任,在承包商胡某反复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的情况下,调解员找到工程总公司,通过说服、教育、疏导,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积极监督协议的履行,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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