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某家属与呼和浩特市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 案例时间:2018-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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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NMGRTHZ151606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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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7年8月21日晚23:35分,患者方某某(女,80岁)“因高空坠落致大腿肿痛活动受限2小时”,入呼和浩特市某三甲医院急诊治疗。急诊诊断为:患者多发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多发脑梗、并脑缺血、创伤性湿肺、多处骨折,下达病危通知。8月22日早晨6:40分左右,患者陷入深度昏迷,心率、血压持续下降,院方立即予以抢救,持续一个半小时左右,患者心音消失,动脉博动消失,基本生命体征消失,经与家属沟通后,医院停止抢救,8月22日8:40分宣告患者死亡。
患方家属认为:医护人员未能很好的观察病情,没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抢救措施不得力,昏迷后救治不力。要求院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院方则认为:诊治过程未违反常规,诊疗手段对症治疗,处理及时、合理,不承担责任。由此引发医疗纠纷。
【调解过程】
2017年8月22日,呼和浩特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接到医院报案,称方某某的众多家属聚集医院,拒绝把尸体停进太平间,现场可能失控,情况非常紧急。医调委迅速做出反应,由主任带领2名调解员赶到现场。此时住院部已聚集了20多名家属,一部分家属守住病房不让移动尸体,另一部分家属围住医护人员吵闹辱骂,引来大批病人及陪护人员的围观,现场十分混乱,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如不及时疏导、劝解,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调解员以“防激化”为重点,第一时间启动了矛盾纠纷重大隐患处置预案。首先稳定患方家属情绪,同时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也积极介入,维护现场秩序。医调委及相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患方家属进行耐心说服、劝导,死者家属情绪逐渐缓和,场面得到初步控制。
调解员们深知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紧时间调查取证,了解整个抢救过程,做好充分准备,然后针对焦点问题,采取相应对策,争取尽量缩小双方分歧。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第一次调解开始。院方对患者的治疗过程及死亡原因给予详尽的解释,而患方对院方给出的因多发伤合并发展导致死亡的解释不予认可。调解员指出:患方若不接受医院的解释,可以复印、封存病历,保留证据,以便于申请专家鉴定;对死亡原因持有怀疑,可以申请尸检。因患方家属拒不移尸太平间,院方拒绝进行谈判,第一次调解没有达成共识。调解员提出暂时休息,准备第二次调解。
时近中午,天气比较炎热,因病房停着尸体,住院患者及家属开始抱怨医院,院方正常诊治工作受到影响。移尸问题成了头等大事。为了尽快恢复医院秩序,不影响其他住院患者,调解员们顾不上休息、吃饭,找到患方家属,对其进行单方约谈,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告知停尸闹事是违法行为,触犯法律需要承担后果。接着,又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劝说,即使死后,人也有体面和尊严,不应该拿亲人的尸体为要挟手段来获取赔偿。经过调解员依法入情的苦心劝说,家属终于同意移尸太平间,医院秩序得以恢复,为下一步调处工作的继续进行,打下良好基础。
在接下来的第二次调解工作中,调解员一方面反复分析案情,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运用医学知识向患方解释分析方某某的病情及死亡原因,并陪同患方代表封存了病历;另一方面,真诚地倾听,耐心地安抚患方家属,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次沟通,终于使双方紧张的关系得到缓解,并达成初步和解意向。
【调解结果】
由于工作措施得力,法律政策宣传到位,加之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和真诚沟通,痛失亲人的家属平息了激动的情绪,克制自己的行为,不再漫天要价,而是正视事实,理性进行沟通协商。经过医调委工作人员坚持不懈的居中调解,以及各方联动协调攻关,最终双方于8月29日达成赔偿协议,院方一次性赔付患者家属各项费用共计309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一宗可能演变成“医闹”事件的医疗纠纷就此高效化解。
【案例点评】
近年来,医疗纠纷频繁发生,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造成群体事件的原因之一。医患纠纷中往往采取不理智的方式,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要求医院高额赔偿,导致医患双方的对立情绪不断加剧,而且矛盾冲突愈演愈烈,调解难度非常大,稍微控制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更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例集中体现了医疗纠纷发生后即停尸、聚众、要求高额赔偿的共性特点。本案能够调解成功,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人民调解员坚持不懈,做了大量的工作;二是坚持依法、自愿原则,不偏不倚;三是善于思考,及时发现案中的焦点所在,实施重点突破。展现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高效、专业、快捷,充分证明了人民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的较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