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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临沧市临翔区某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 案例时间:2018-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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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YNLGLD1544513564
  • 案例类型:律师代理、辩护成功的诉讼案例
【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28日7时,张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至临翔区收费站路段时撞到悬挂于路上方临翔某局购置的显示屏,致使显示屏损坏并无法使用。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驾驶的重型货车挂靠四川某公司,而张某系刘某聘请的驾驶员,同时该重型货车在某财保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保险期均为2016年4月9日至2017年4月8日。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有效期内。

临翔某局因张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行为造成其显示屏财产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财保公司按照损坏显示屏的造价金额在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内承担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四川某公司、刘某、张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以显示屏的造价金额没有相应的票据及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判决某财保公司以鉴定结论确定的价值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内承担赔偿责任。

【代理意见】

我们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主要争议的焦点在于受损的显示屏受损价值金额如何确定,临翔某局所要求的按照显示屏的实际造价应否得到支持,还是应当通过鉴定机构来确定显示屏受损价值。很明显,我们认为本案应当通过委托鉴定机构来确定受损价值,最终以该鉴定结论确定某财保的赔付金额。具体如下,首先,临翔区某局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来证实其显示屏的造价金额或实际支付金额。临翔某局提交了多份证据,主要包括施工合同、施工单位的报价清单、具体金额支付的情况说明及多份发票等,并以此来证实该显示屏的造价金额,但实际临翔某局提交的合同、报价清单除了系单方报价以外在价格上也与市场价不符,差价过大,不足以证实显示屏的造价或损失金额;而支付发票中的金额高于显示屏的实际造价金额实际是支付多个项目的总发票金额,即无法区分开显示屏项目的实际造价金额。其次,临翔某局作为国家行政单位,项目是否进入政府采购统一进行招投标,据实践中由于财政经费的问题很多合同金额并非最终实际交易金额。所以显示屏受损价值应当通过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虽然在本案中显示屏被损后为避免交通安全及堵塞,临翔某局已经将残值进行废物处理客观上已无法鉴定也不同意鉴定,但本案显示屏也并非小项目,该项目的施工图纸、报价清单受损照片足以启动鉴定程序。因此本案应当通过鉴定确定显示屏受损金额,并此为赔付标准。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财保公司按照鉴定机构确定的受损价值在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内进行赔付。

【裁判文书】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的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本案中,由于张某的过错造成原告购置的显示屏损毁,临翔某局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持。因临翔某局提交的合同中的显示屏造价没有相应的票据予以佐证,亦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被损毁显示屏的价格,故法院对其要求以合同造价来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某财保公司申请对被损毁的显示屏价值进行鉴定,虽然临翔某局不同意鉴定,但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专业鉴定,最终法院采纳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某财保公司按照鉴定机构确定的受损价值在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内进行赔付。

【案例评析】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涉及大额的财产损失保险赔付该如何操作?如何能及时、最大限度的得到赔偿?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由于车辆购买了保险,涉及保险理赔,针对较小的财产损失经报险后保险公司会进行相应的定损,而针对财产损失金额较大的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理赔,协商不成经双方选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保损失得到及时、合理的赔付。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因侵权而遭受的财产损失是否可以根据财产的原价值得到理赔?

根据《侵权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的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很显然,交通事故中侵权造成财产损失应按照侵权发生时财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而非按照原价值确定。

【结语和建议】

本案是一起较为简单的交通事故引起的侵权纠纷同时涉及保险赔付责任,但由于涉及的财产损失金额较大、损失价值的确定,处理起来相较于一般的交通事故而言更为繁琐,但如若及时咨询专业人保留相应的单据将使复杂问题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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