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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依法接收案例

  • 案例时间:2021-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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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DSJJDJS1616124493
  • 案例类型:社区矫正决定和接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男,1956年7月出生,户籍地为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居住地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2012年10月,因绑架罪被济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经减刑后,刑期至2022年11月13日止。在监狱期间,能够认罪伏法,服从管教。2020年12月,因患有右肺癌并脑转移等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规定的疾病,经山东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2020年12月31日,山东省某监狱将陈某某移送至张店区司法局,由执行地司法所对其进行日常监管,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能与人正常沟通。

【依法决定和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情况】

(一)依法进行调查评估情况

2020年11月18日,张店区司法局收到山东省某监狱关于陈某某委托调查函,要求核实陈某某出监后居住地,并调查其社会危险性和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张店区司法局收到委托函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立即组织受委托的司法所对陈某某的基本情况、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居委会意见等进行调查了解。

司法所采取走访的形式进行调查,走访对象主要是陈某某亲属、居住地居委会及周围邻里。经调查,陈某某妻子已去世,现两个女儿均居住在淄博市张店区。其大女儿有稳定的收入和住房,表示陈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会跟随其一同居住。司法所又走访了陈某某大女儿住所所在居委会,经居委会查询,陈某某大女儿房屋所有情况属实,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其大女儿基本情况比较了解,但对陈某某本人不太熟悉。司法所工作人员告知居委会,若陈某某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将会同其大女儿共同在此居住,居委会有责任协助司法所对其做好相关社区矫正工作,居委会明确表示愿意配合。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访了陈某某大女儿的街坊邻居,因陈某某入狱时间较长,之前也不在此居住,邻居对他本人情况并不了解,但基于他本人的身体状况较差,邻居表示应该没有社会危险性,愿意帮助对其进行监管教育。走访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制作了调查笔录,并经过被调查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调查走访中了解的居委会及邻居的相关情况,形成了初步评估意见,并将调查笔录等书面材料一并于11月23日报张店区司法局。

张店区司法局对受委托的司法所提供的调查材料进行了综合分析,出具了最终的调查评估意见,于11月24日将评估意见寄送山东省某监狱,同时抄送张店区人民检察院。

(二)对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的接收情况

2020年12月30日,陈某某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山东省某监狱电话联系张店区司法局,商定移交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因陈某某身患肺癌合并脑转移,病情危重,已送至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双方商定于12月31日下午两点左右,在陈某某接受治疗医院进行移送交接,张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按时到场与监狱人民警察一起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并当场核实法律文书、核对身份,采集人脸信息,同时告知其家属报到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需代陈某某到张店区司法局补齐相关手续。

2021年1月3日,陈某某女儿携带相关材料到张店区司法局代为办理其他手续,司法局及时为陈某某建立了社区矫正档案,同时告知其女儿三日内需到受委托的司法所为陈某某办理报到。2021年1月4日下午,陈某某女儿至受委托的司法所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司法所为陈某某确定了由受委托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居委会干部、陈某某女儿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同时与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明确矫正小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社区矫正宣告书由其女儿代签,同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受委托的司法所特别强调,在社区矫正期间,陈某某作为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每月向司法所报告个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提交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病情复查情况。

【案例注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十八条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张店区司法局依程序对罪犯陈某某进行调查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二条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张店区司法局和监狱密切联系,依法在陈某某接受治疗的医院进行了交付接收。

在此次对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的前期调查评估和后期交付接收工作中,张店区司法局认真做到了“两个确保”。一是确保调查评估工作的全面、准确、可靠。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听取居委会干部、街坊邻居和被评估人亲属等多方意见,在调查评估上坚持真实、公正、客观的原则,为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提供有参考价值的评估意见书。二是确保报到接收流程规范、方式灵活,实施个性化矫正。针对陈某某重病住院这一情况,及时到医院为其办理交付手续,同时根据其病情和家庭情况,为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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