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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对交通肇事罪社区矫正对象肖某某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案例

  • 案例时间:2021-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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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NXSJJXBF1612146570
  • 案例类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肖某某,男,1985年4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2020年12月22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娄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21年1月6日起至2022年1月6日止。2021年1月7日,肖某某到娄星区司法局报到,由执行地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肖某某父亲残疾,母亲身患癌症,妻子需照顾父母和两个年幼的小孩,家庭开支基本靠肖某某打零工维持,其家庭是村里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交通肇事,肖某某补偿给死者家属十几万元,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这使得肖某某情绪十分低落,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

为了让肖某某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司法所在接收入矫后,一方面邀请其妻子加入到矫正工作中来,用亲情的力量来引导、鼓励他;另一方面,在对其进行入矫宣告、告知其矫正相关制度时,司法所工作人员也都与其进行谈心,进行适当的心理引导。

肖某某初入矫时,因为经济压力太大,常常沉默寡言,内心自责。在工作人员走访时发现他存在焦虑情绪,娄星区依托政府购买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联合心理咨询师对肖某某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帮助他排遣郁闷情绪。矫正小组的成员在考察走访了解肖某某情况的同时,也引导其妻子及家人对他多陪伴、理解、安慰,用亲情感化他,帮助消除负面情绪,找回社会归属感和认同感。在心理咨询师和矫正小组成员以及其家人的帮助下,肖某某逐渐开朗,心理状态回归健康,肖某某承诺将为了父母妻儿更加努力工作,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娄星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通过组织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守法意识。组织肖某某及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进行劳动,既培养肖某某为社会贡献、为他人服务的意识,又帮助其在劳动中实现自我价值,树立生活自信,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通过对肖某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目前肖某某已经找到了一份油漆工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也让他重拾对未来生活的信心。通过心理疏导和个别谈话,其负面情绪也得到了良好的排遣。平时在生活中或工作中遇到困难,肖某某也愿意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各方面都趋向稳定。

【案例注解】

本案中,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通过对肖某某工作、生活等情况的了解,针对其经济压力大、心理负担重等问题,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社区矫正对象作为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工作、生活压力一般都较大,从而存在心理问题的情况也较为普遍,为了更好促进社矫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工作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要加强教育帮扶,尤其要针对社矫对象的个体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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