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对缓刑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案例
- 案例时间:2022-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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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FJSJJXBF1658711634
- 案例类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陈某某,女,1989年8月出生,户籍地、现居住地均为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2021年11月22日,陈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21年11月26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止。2021年12月1日,陈某某到福州市马尾区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由执行地受委托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社区矫正期间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陈某某报到后,在首次入矫谈话时,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陈某某于2021年9月查出患左乳腺癌,已扩散至淋巴结(淋巴结见转移癌),目前正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接受化疗。陈某某与其丈夫、长子、次子及公婆共同生活。其公公无业,其婆婆身体情况较差,常年吃药。其丈夫患腰椎间盘突出,无法从事重体力工作,两年前买了辆二手面包车,从事货物运输工作。两个儿子均年幼,长子读幼儿园大班,次子读幼儿园中班。根据陈某某的犯罪原因、健康状况、家庭实际及日常表现,以及陈某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一方面及时向马尾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告,另一方面有针对性为其量身定制了符合实际的矫正方案,并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等措施。
(一)因人施“矫”,体现人性化监管
根据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定,陈某某入矫当日即纳入二类管理,每日早晚两次在“福建在矫通”APP上位置确认,每半个月进行书面汇报一次。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周电话了解其生活、身体情况,督促其遵照医嘱、积极配合治疗。陈某某文化程度低,虽小学毕业,但其无识字、书写能力。了解到陈某某的文化水平,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谈话笔录方式帮助其完成《报告单》。因陈某某处于化疗阶段,身体虚弱,司法所按照社矫相关规定免除陈某某的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采取个别教育方式,通过线上“空中课堂”和线下“走访教育”完成,除了向陈某某普及预防“两卡”犯罪相关法律知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外,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专门分享一些癌症病人抗癌成功的励志故事,增强其法治观念同时帮助其加强对癌症的认知。因人施“矫”,采取人性化管理,拉近了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距离,为有效监管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二)强化心理疏导,缓解消极情绪
患病前,陈某某无业,负责家务和接送孩子上下学。其丈夫微薄的开车收入是家庭的主要生活来源,家庭生活日常开支及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对于陈某某一家来说原本就是一种负担,但一家人省吃俭用还能勉强应付。陈某某患重病后,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其没有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只是简单吃药,结果导致病情加重(淋巴结见转移癌),陈某某不得不住院治疗,每天高昂的医疗费用让整个家庭负债累累,生活艰难。
在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个别谈话和走访中,对于陈某某表达出的负面情绪,司法所积极向马尾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告,为预防疏导排解社矫对象陈某某恐惧、消极、悲观厌世的不良情绪,使病人保持乐观、豁达的精神,司法所联合阳光学院心理系的师生,专门上门为她做了三期心理疏导,让其保持良好的心态与疾病斗争,提高生存质量。通过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一段时间后,陈某某情绪逐步平稳,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其已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完成了八次化疗和十五次放疗,后期每天靠药物维持病情并定期复查,目前精神状态良好,生活开朗乐观。
(三)发挥矫正小组功能,开展多元化帮扶
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后,建立了以司法所所长、社会工作者、其丈夫、村干部、邻居为小组成员的矫正小组。针对陈某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矫正小组功能,对陈某某开展多元化帮扶。
根据陈某某的身体状况,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上门开展亲情帮教活动,一方面引导家属对陈某某多加鼓励和陪伴,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心理障碍、重燃生活希望,另一方面告诉陈某某要积极配合医生治疗,社区矫正机构和家属都是她坚实的依靠。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陈某某的邻居,为让陈某某安心治疗,鼓励邻居轮流接送两个孩子上下学,力所能及的帮忙陈某某做些家务,让其充分感受到来自社会与邻里的关爱。
针对陈某某家庭经济困难的事实,司法所将陈某某列为重点帮扶救助对象,及时向村、镇及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协调帮助其申请民政低保手续、困难村民临时救助金和妇联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在司法所、区社矫局大力推进协助下,陈某某低保手续已获得审批通过,领到第一笔低保金2600元和村委会发放的3000元困难临时救助金,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妇联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也已在审核发放中。为解决高额医疗费用问题,司法所积极帮助其在水滴筹大病救助平台上两次发布筹款信息并发动工作人员、身边好友在微信群发转发,社会上爱心热心人士捐资近60000余元,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四)统筹社会资源,解决家庭收入难题
陈某某患病后,为陪同陈某某到医院就诊及日常常规检查,其丈夫已无法正常工作,家里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陈某某系文盲,即使是常规血液检查也要有人陪同,这让其丈夫再就业的可能性变得微乎其微。鉴于上述情况,在保证陈某某丈夫能够陪同陈某某去医院检查、治疗的前提条件下,司法所工作人员发动社会力量及工作人员身边的资源,为陈某某丈夫找到了一份相对安定稳定的工作。目前其丈夫在家附近的一个小区物业做值夜班的保安,解决了陈某某家庭收入的难题。
【案例注解】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但社区矫正不应该只是机械的、冰冷的,而应该是人性化的、有温度的。本案中,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文化程度低、法律观念淡薄、不幸身患重病,在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根据其文化水平及身体状况,执行地司法所因人施“矫”,开展人性化监管,既保证了教育矫正质量,又体现了人文关怀。对于陈某某面临的现实困难,司法所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免除其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主动协调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及社会力量,开展多元化帮扶救助,有效帮助其化解现实困境。司法所在日常社区矫正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职能,一方面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制度,另一方面通过定期走访,用“平常心、真性情”与他们进行交心交谈,及时掌握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工作等情况,发现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融入人文关爱,让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党和政府的关爱,帮助他们树立健康、积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实现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