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对故意伤害罪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案例
- 案例时间:2022-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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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SJJXBF1656748551
- 案例类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李某,男,1975年3月出生,户籍地为黑龙江省鹤岗市。2021年12月17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止。2022年1月7日,李某到苏州工业园区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由执行地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监督教育管理。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入矫时,李某在工业园区某物业公司做保安,住公司员工宿舍。父母双亡,唯一的近亲属为远在户籍地的哥哥,但多年未联系。2022年5月7日,执行地司法所日常定位巡查时发现李某手机关机,工作人员当即前往其住所,发现李某因工作期间多次醉酒被公司辞退,并于5月5日搬离了员工宿舍,不知去向。苏州工业园区社区矫正机构当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经多方协力,不到72小时即将其找回并妥善安置,依法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和处罚。被公司辞退后,李某成了无固定住所、无收入来源、无监护人的“三无”人员。为帮助李某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更好地融入社会,苏州工业园区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地司法所为李某量身定制帮扶方案,实施精准帮扶。
一是扶困解燃眉之急。李某因酗酒导致身体受损严重,执行地司法所安排工作人员陪同李某就医治疗。待基本稳定后,通过民政部门协调,将其暂时安置在一家护理院。出院后,执行地司法所为李某提供住所进行临时安置,并为其购置了基本生活用品,还向工业园区社区矫正机构申请了临时帮扶救助款,用于李某日常生活开支。
二是扶心解问题症结。苏州工业园区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地司法所对李某开展了个案研判,认为酗酒是外因,情感缺失是内因。为此,司法所通过李某户籍地村委会获得了李某哥哥的联系方式,鼓励其主动联系兄长,修复亲情关系;安排心理咨询师对李某进行酒精成瘾戒断治疗,帮助其戒除不良嗜好,重拾生活信心。
三是扶技解后顾之忧。执行地司法所征求李某本人意愿,对接街道人力资源部门,安排李某参加维修工等岗位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出院后,司法所将街道某物业公司招聘保安的消息告知了李某,李某参加了面试,正在等待面试结果。李某表示,如果被录用,一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认真工作、好好生活。
【案例注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状况,对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心理辅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依法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遇到暂时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临时救助;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本案中,外地户籍社区矫正对象因酗酒失业无处可以安身,社区矫正机构迅速反应,第一时间消除了安全隐患,妥善安置了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地司法所对本次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深剖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制定个别化方案,通过扶困、扶心、扶技多管齐下,为矫正对象纾困解难,真正实现了精准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