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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对故意伤害罪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教育帮扶案例

  • 案例时间:2022-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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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SJJXBF1663914094
  • 案例类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陈某,男,1992年12月出生,已婚,户籍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居住地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2018年1月23日,因故意伤害罪被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2月3日起至2022年2月2日止。2018年2月9日,陈某到淮安市清江浦区社区矫正中心报到,由执行地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一)坚持用心教育,消除负面情绪

司法所在了解到陈某性格孤僻的相关情况后,特别注重营造朋友间平等交流环境,在家常式谈话中渐进了解其家庭情况、心理状态和未来生活打算,在此基础上制定个别化矫正方案,针对性提升其“规则、纪律、感恩”三种意识。一是提升规则意识,细致阐明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社区矫正人员身份,要求其主动配合社区矫正,平稳度过缓刑考验期。二是强化纪律意识,加大纪律观念的培养,告知其违反纪律可能导致的处罚后果,杜绝消极应付、无畏轻视心态,让纪律条款入心见行。三是培养感恩意识,通过高墙内外对比,充分体现新时期社区矫正的人性化特征,彰显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引导其以感恩之心回报社会、国家。

(二)坚持回归导向,提振生活信心

从生活优渥的工程师到承受犯罪苦果的社区矫正对象,内心自卑和外界看法成为阻碍陈某回归社会的巨大阻碍。为此,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思想教育和生活帮扶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积极联系辖区文化艺术团队,引导陈某加入文化服务队伍,在开展法治文化汇演、扫黑除恶专项演出等主题宣明的文化活动中实现辖区居民法律素养和自身违法犯罪认识程度双提升;另一方面通过矫正小组日常走访和微信联系群对陈某进行动态关心,在了解到陈某想从事建筑行业又担心罪犯身份影响录用的真实想法后,司法所通过社会资源衔接和街道就业推荐,帮助陈某进入辖区某小区建筑工程项目部。陈某非常珍惜这个机会,其谦虚谨慎、乐学勤勉的工作态度得到项目部同事的接纳和认可。工作解决后,陈某不忘给自己“充电”,每晚坚持学习一级建筑师课程,周末还去市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一级建筑师培训。

(三)坚持亲情融入,优化矫正环境

陈某年轻、冲动,做事情不考虑后果,平时不学法、不懂法,一时激情致人重伤酿成犯罪苦果,对他人造成严重生理伤害,对家庭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内心的负罪感和恐慌感导致其难以快速适应社会矫正。司法所针对其情况,决定发动家庭亲情力量,每月定期对陈某开展家庭走访。因陈某父母住在安徽老家,并未与其共同生活,司法所工作人员以陈某的女友作为突破口,让其女友的父母、祖父母共同参与矫正教育工作,形成强大亲情后盾,通过家人经常性心理沟通,开展教育、疏导工作,构建融洽良好亲情、爱情关系,建立积极向上的矫正氛围,逐步消除陈某的情感压力和外界隔阂。2019年4月,陈某与女友组成了新的家庭,成长为一个爱岗爱家的青年。

【案例注解】

本案中,陈某具备专业工作技能,有一定的生活就业能力,但是性格内向敏感,回归家庭、社会的思想顾虑较多。执行地司法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结合其家庭、生活实际,通过法纪教育、社会参与、亲情感化等多种手段,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显著提高适应社会、自立自强能力,实现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统一,取得了较好的矫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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