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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对缓刑社区矫正对象冯某开展教育帮扶案例

  • 案例时间:2022-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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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BSJJXBF1648103099
  • 案例类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冯某,女,1980年12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河北省保定市。2019年4月3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2019年4月16日,冯某到保定市清苑区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由执行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一)日常教育及志愿服务情况
    鉴于冯某因不知法、不懂法导致犯罪,社区矫正机构通过定期开展法治教育,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帮助其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养,引导其回归社会。冯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鉴定等级为好,取得了较好的矫正帮扶效果。

(二)提供法律咨询与心理疏导情况

2020年12月,冯某电话联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称其与丈夫因琐事发生纠纷,其丈夫于酒后对其实施家暴,欲咨询离婚事宜。在沟通过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发现冯某心理上有轻微抑郁倾向。对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首先帮助其疏解抑郁情绪,避免产生轻生念头。其次,告知其面对家暴要留存证据,若再出现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如进入司法程序,可以帮其联系法律援助事宜。通过沟通疏导,冯某的紧张焦虑情绪得以缓解。在之后的随访中,工作人员对此予以重点跟进,并了解到冯某夫妻关系恢复融洽,未再发生类似事件。

(三)提供政策咨询和帮扶情况

2021年3月份,冯某计划开一家护理店,但因不熟悉办理流程遇到困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后,积极帮助其完成网上注册,为其讲解个体经营注意事项,并告知其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嘱咐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经过两年的社区矫正,冯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断提升,认识到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现在,冯某已经依法解除社区矫正,自学了护理技术,以实际行动回报政府的关心和社会的帮助,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案例注解】

本案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制定了个性化的教育矫正方案,与社区矫正对象加强联系、强化信任,让其放下思想包袱,释放焦虑情绪,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帮助其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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