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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昌江县对缓刑社区矫正对象吴某依法开展教育帮扶案例

  • 案例时间:2023-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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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NSJJXBF1671627655
  • 案例类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吴某,男,1977年6月出生,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均为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昌江县)。2021年12月23日,吴某因犯故意伤害罪,经海南省昌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22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2022年1月11日起,由受委托司法所负责对吴某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一)分析研判,找出帮扶难点

受委托司法所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开展入矫第一课时,就发现该对象情绪不高,对于海南省司法厅派驻民警找其谈话不予理睬,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和教育帮扶内容不予了解也无所谓。

通过吴某矫正小组谈话和吴某了解到,吴某从小患有眼睛残疾,双目看不到任何东西,大龄未婚,父母年迈老弱,家庭没有劳动力,系低保户家庭,靠领取残疾补贴等政策性补助维持生活,犯罪后残疾补贴被取消,且被原工作的盲人按摩店的老板辞退,家庭收入受到很大影响,经济收入没有保障。

受委托司法所认为,吴某系残疾社区矫正对象,受教育程度较低,经济上是贫困的,心理上是无助的,在社会上是弱势群体,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帮扶是不信任的。如果没有解决吴某的经济收入问题和残疾补贴问题,吴某就算安全度过社区矫正期,也很容易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制定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

受委托司法所根据吴某的个别谈话教育记录、家庭和社会关系、风险评估等情况,组织吴某矫正小组成员分析研判,制定了以下帮扶措施:

1.针对吴某具有按摩的特长,积极解决吴某的就业问题,恢复稳定的收入来源。

2.沟通联系县残联等相关部门,积极解决吴某残疾补贴的问题。

(三)开展教育帮扶情况

1.顺利解决就业问题。社区矫正对象吴某犯罪前在海口市秀英区某盲人按摩店工作已三年有余,按摩店老板知道其触犯法律被判刑后,将吴某辞退。工作人员在与吴某谈话中,了解到吴某想继续在该按摩店工作。工作人员立即赶赴海口市秀英区,与按摩店老板沟通了解,最初老板心存顾虑,怕吴某再次犯罪,给自己带来麻烦;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并且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积极与按摩店老板沟通,向按摩店老板讲解政策,做他的思想工作,在工作人员锲而不舍的努力下,最终按摩店老板同意吴某继续在按摩店工作。

为了方便吴某更好地工作,更好地接受教育矫正,受委托司法所工作人员最初想为吴某办理执行地变更,后因吴某不符合要求,无法变更执行地。受委托司法所查阅规章制度,建议吴某根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经吴某申请,昌江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批准,受委托司法所依法为吴某办理相关手续,向吴某送达了《社区矫正事项审批告知书》,并抄送昌江县人民检察院。

2.恢复残疾补贴。吴某被宣告缓刑后,次月吴某的残疾补贴停止了发放。受委托司法所积极与县残联沟通联系,并邀请律师向县残联解读了“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程序重新申请补贴”的规定,经沟通协调,吴某不属于退出残疾补贴项的规定要求,应立即恢复吴某的残疾补贴,次月吴某就补领了残疾补贴。

通过帮扶,吴某目前安心在盲人按摩店工作,生活较稳定,服从监督管理,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很信任,思想动态稳定。

【案例注解】

老病残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社区矫正对象中的特殊群体,由于其年龄和身体上的客观因素,是社区矫正安全隐患的风险点,帮扶好老病残社区矫正对象,对于我们减少和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有着直接的影响。

我们制定个性化矫正教育帮扶措施时,要多措并举,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需求,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困难,从而转变其工作和生活态度,树立信心,促使其平稳度过社区矫正期,顺利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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