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对社区矫正对象葛某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案例
- 案例时间:2023-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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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SSJJXBF1670487687
- 案例类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葛某,男,1971年11月出生,户籍地及居住地均在甘肃省兰州市。葛某因交通肇事罪被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0日止。2019年9月30日,葛某到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报到,由执行地司法所负责对葛某开展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帮扶教育。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一)根据心理健康状况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葛某入矫时,因其自述身体行动不便,未能按规定期限报到。执行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其入矫后,为掌握其实际情况,立即与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进行实地走访,经了解,葛某案发前为出租车司机,父亲早年亡故,因为父亲治病花光家中积蓄,导致其妻与其离婚,后葛某与儿子一同生活。与妻子离婚后,为偿还负债和养育儿子,葛某从事了出租车行业,因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高,患上了腰椎间盘突出。案发后,葛某从业执照被吊销。因生活来源丧失,且当事人家属因情绪激动而言语过激,葛某难以承受精神压力,于2018年初在其父坟前服药试图自杀,被墓地管理人员发现并送往医院,及时将其抢救。
针对葛某身心状况,执行地司法所认为其矫正思路应以排解抑郁情绪、愈合情感创伤为主,重在提升其应对挫折的能力,在个性化矫正方案中为葛某安排了专业的心理治疗。同时针对葛某的罪行,执行地司法所为其开展普法及道德教育,从而提升其法律素养。
(二)积极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帮助重拾生活信心
葛某自杀未遂后,出现了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对外界刺激极为敏感,记忆模糊不清,难以分清梦境与现实,恐惧与外界接触,饮食、个人卫生状况方面均不佳,无法正常生活。针对此情况,执行地司法所为其联系了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及治疗。通过给予葛某理解和关注、帮助其获得自我调整的能力等方式对其进行治疗,取得了较好的结果。在心理治疗期间,葛某的交流能力、精神状态有所改善,可以与心理咨询师进行较为流畅的沟通,也开始注重个人卫生状态,同时能够清晰复述案发经过。治疗结束时,相比于入矫前,其精神状态已趋近健康,正逐渐从骤遭变故的阴影中走出,有了回归正常生活的能力。结束治疗后,葛某开始寻找新的工作,重新承担起家庭责任。
(三)开展法治道德教育切实提升遵纪守法意识
在对葛某的矫正过程中,司法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督促其按时点检报到、提交思想报告、参加各类学习和公益劳动,同时对其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教育,为其普及交通安全与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其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结合心理治疗缓和其与受害者家属之间的矛盾。
【案例注解】
社区矫正对象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有不同的人生经历、性格特征、家庭环境等。社区矫正机构在制定矫正方案时应当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点,充分体现个性化矫正的作用,利用多种手段,更好地体现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原则、以人为本的精神,给予其尊重与关怀,让社区矫正对象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