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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对缓刑社区矫正对象陈某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案例

  • 案例时间:2023-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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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FJSJJXBF1669364449
  • 案例类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陈某,男,1991年3月出生,户籍地为福建省清流县,居住地在厦门市海沧区。2009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22年6月25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缓刑考验期从2022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24日止。2022年7月,陈某到厦门市海沧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到,由执行地司法所承担其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通过谈话了解到,陈某不久前刚刚做了甲状腺癌的切除手术,目前还在手术恢复中,又担心公司发现他违法犯罪的事情后会辞退他,因此身体和心理都承受巨大的压力,感觉对未来生活感到迷茫。工作人员针对其目前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鼓励其勇敢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树立起对美好生活的信心,顺利平稳渡过矫正期。

(一)利用关爱助其抵抗病魔

陈某入矫以后,工作人员主动了解其身体状况,关心其病情,询问治疗恢复情况,并与矫正小组成员一起制定陈某术后病情复查计划,拉近与其距离,其态度有所转变,语气也开始缓和起来。另外工作人员又积极协调心理医生,专门为其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焦虑的情绪、消除其思想顾虑、增强自信,鼓励其保持良好的心态,勇敢的与疾病做斗争,树立积极面对生活的勇气,提高其生存的意志。在每次的走访谈话中营造轻松、融洽的氛围,以友善、尊重、真情的态度对待他,经常询问其病情复查情况及生活上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陈某有了很大的改变,心态开始慢慢变好、不再乱发脾气、急躁焦虑的状态也在慢慢改变。其表示要认认真真的生活,积极接受教育社区矫正。

(二)解决困扰使其树立生活信心

为解决其后顾之忧,工作人员利用走访的机会,到陈某工作的单位与其领导进行了深入沟通,得到了单位的理解与支持,表示不会因为陈某犯罪而解雇他,希望陈某能好好工作,安心接受社区矫正。陈某当即表示,一定会加倍珍惜现在的工作机会,不会辜负公司和社区矫正的机会。

(三)通过教育学习促其遵纪守法

针对陈某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明辨是非能力差的问题,工作人员利用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的机会,指导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陈某的法治观念,提高其法律意识,加深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识,其表示对自己以前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在日常的实地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又不断为其分析社区矫正对象人际关系的重要性,提醒其保持理智头脑,多交良师益友,抵制诱惑,严禁参与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涉邪等违法犯罪活动,督促其遵纪守法,避免重新犯罪。

(四)三“心”助其重燃生活希望

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关心、细心、耐心”的帮扶教育下,陈某逐渐恢复了对美好生活的希望,不再抱怨命运的不公平,生活上得到家人的悉心照料,身体也在慢慢康复,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得到了领导的肯定,收入也越来越高。他表示,非常感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扶教育,对未来充满希望,目前把精力都放在工作上,不会再为身边小事感到焦虑、好好珍惜现在生活,继续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社区矫正。

【案例注解】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了解并掌握矫正对象家庭、生活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持个别化矫正,用真情和实际行动促使其安心接受社区矫正。通过典型事例和普法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早日融入社会,做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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