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司法局对开设赌场罪社区矫正对象黄某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案例
- 案例时间:2023-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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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SJJXBF1669098244
- 案例类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黄某,女,1969年出生,户籍地为湖南省怀化市,居住地为深圳市坪山区,丈夫在东莞工作,两个儿子均在湖南老家。黄某患有美尼尔综合症、糖尿病,2021年8月24日因开设赌场罪被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期间在深圳市坪山区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限自2021年9月4日起至2022年9月3日止。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一)制定矫正方案
成立矫正小组后,工作人员在入矫谈话中了解到,黄某原系服装店老板,因生意惨淡导致关闭。在此期间,其家中接连发生长辈去世、负债累累、被追债等事情,后其因为帮忙贴补家用在饭店帮厨时又意外受伤,且其丈夫因其被判刑等多种原因多次提出离婚。黄某身心俱疲,时常以泪洗面,甚至有结束生命的想法。矫正小组经讨论研究后制定了以加强监管、心理疏导、改变不理性认知、法律知识教育、生活帮扶、法律资源链接等为主的矫正方案,帮助黄某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
(二)加强日常监管
黄某入矫后,经矫正小组综合研究认为其法律观念淡薄,由于其家庭关系上存在一定的矛盾,难以监督其配合日常社区矫正工作,因此其列入“缺少家庭关爱”重点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通过走访、个别谈话等加强沟通交流,为其进行法治教育,进行情绪疏导,及时准确了解黄某最近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提醒黄某完成相关社区矫正规定,帮助黄某适应社会矫正、尽快重新融入社会。
(三)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对于黄某存在家庭支持力量薄弱、悲观厌世等问题,社区矫正机构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展开了深度心理访谈。上门走访时,耐心倾听黄某哭诉,从其工作、生活经历中挖掘其坚强独立、会经营能吃苦等闪光点,使其逐渐走出自怨自艾的自卑心理,在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引导和劝慰下,黄某排解了自己消极的悲观情绪,由一开始的情绪激动变得逐渐平静,也谈了很多自己内心的想法和委屈。心理咨询师循序渐进,先建立了稳固的访谈关系,再进一步解决其心理问题,帮助黄某走出自己的情绪困境。
(四)开展家庭关系修复工作
黄某与其丈夫关系较差,两个孩子长期在老家生活,与家人的感情链接较为薄弱,为帮助黄某重新融入家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利用黄某每月当面报到、电话报到以及集中教育活动的机会,邀请心理咨询师通过情感共振、心理关怀的方式逐步引导黄某深刻反省自己所犯罪行的,劝导其与家人积极沟通和解,充分帮助黄某缓和家庭矛盾。
(五)链接资源缓解生活困境
由于黄某收入微薄、家庭困难且身患顽疾,社区工作者和矫正小组多次组织走访帮扶,多次通过送米、送油等方式提供生活物资帮扶,对于债务纠纷给予法律援助和必要的心理支持。经过一年的社区矫正,最终表现良好,于2022年9月3日期满解矫。黄某消极悲观的情绪问题大为改观,对区社区矫正中心和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表示了感激之情。
(六)解矫后回访关注近况
黄某解矫后,工作人员回访黄某的心理、生活、工作状态,帮助其疏导负面情绪,对其生活上、家庭上的实际困难提供帮助,给予就业指导等。黄某的态度和认知较好,其租住房屋从杂乱无章到整洁温馨,也反映出其走出低谷、重拾生活自信的改变。
【案例注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和《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社区矫正部门应依法依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性化教育帮扶工作。
在对黄某展开教育帮扶的过程中,黄某因就业、生活困难导致悲观消极,自身患多种慢性病、家庭人际关系中存在问题,给矫正小组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也让矫正小组认识到,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和帮扶的过程中,厘清其问题核心,从生活实际困难入手只能治“标”,开展心理帮扶劝导、心理健康建设方能治“本”。坪山区社区矫正机构高度重视心理咨询服务,准确把握心理建设和情绪引导在教育帮扶中的重要作用,心理健康建设和生活困难帮扶两手抓,致力于打造坪山区“心矫治”品牌,充分运用社会化、人性化的矫正方式,有效帮助了黄某深刻反省自身罪行、重新融入社会。同时坪山区社区矫正中心通过心理建设和走访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地教育改造犯罪,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挽救失足者,防止重新犯罪,解决社会问题,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