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对缓刑社区矫正对象邓某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案例
- 案例时间:2023-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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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XSJJXBF1655369931
- 案例类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邓某,男,1987年9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2021年12月,因盗窃罪被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22年1月5日起至2022年7月4日止。2022年1月6日,邓某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到并办理了入矫手续,由执行地受委托司法所负责落实其缓刑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一、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
2022年1月,社区矫正管理局与受委托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审前调查,通过谈心谈话、实地走访、矫正小组反馈等方式对邓某进行了全面了解。受委托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其离异,育有一子,与父母居住,且患有糖尿病、心脏病及高血压,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情绪暴躁易怒,常与父母争吵,悲观心理严重。工作人员查明原因后,针对邓某家庭问题、身体状况、心理健康、缺乏劳动能力、经济拮据等情况,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采取了针对性矫正措施。
一是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受委托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过程中发现,邓某对村干部邓某某特别信服,对邓某某的意见和建议都能积极对待,为此,将邓某某吸收纳入矫正小组内,帮助做好思想引导工作,鼓励其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二是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辅导,通过倾听、开导等方式缓解邓某不良情绪。三是联合当地政府、家属和村干部进行帮扶救助,帮邓某落实了低保政策;四是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共同做好邓某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
二、积极发挥帮扶作用
矫正前期,邓某存在经常打电话不接,手机关机、停机等情况,为此,受委托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跟其谈话,但效果甚微。邓某总是强调:“欠了太多的债,交不起话费,自己又赚不到钱,小孩子都养不起。”
针对这一情况,主要做法是:一是开展法治教育,对邓某拒不配合矫正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引导,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违规行为和抗拒矫正的严重后果,端正了其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二是开展心理教育,帮助邓某化解心结,重拾生活信心。工作人员积极与其沟通交流,帮助宣泄、舒缓情绪,消除内心压力,恢复心理健康,邓某感受到了矫正工作人员的真心,进而,对矫正工作产生了信任。三是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通过开展法治教育、思想教育,走访了解、谈心谈话,发挥村干部邓某某的作用,采取激励、鼓励等方式肯定其表现等,帮助恢复信心,引导思想转变,同时,积极引导家庭成员采用包容、鼓励的方式,让邓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帮助其重拾起生活的信心。
三、调解纠纷解难题
工作人员从关心关怀上入手,帮助解决生活、家庭中的困难,消除邓某的顾虑,安心接受社区矫正。2022年4月,邓某因家庭经济问题与父亲发生争吵,父亲认为:邓某不关心家里经济情况,好吃懒做,没有担负起孩子父亲的职责。邓某的想法是:自己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使家庭负担加重,心中满怀愧疚,但听到父亲的讲话后,又急又气,跑到司法所吵闹要外出务工,叫嚣着“不让其出去,就死在司法所”。一方面,疫情肆虐,邓某无法外出务工就业,且身体根本不适宜外出务工;另一方面,亲人言语刺激,进一步刺痛了邓某敏感的心,家庭矛盾激化。
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安抚邓某情绪,并通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矫正小组成员,建议兵分两路。一是由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汇同矫正小组成员邓某某一起对邓某进行安抚劝导、心理疏导;二是由矫正小组其他成员与村委会干部一同到邓某家中了解情况,摆事实讲道理,说服其父亲。最终,一场家庭纠纷消弭无形,家庭重归和睦。
平息了纠纷后,为了解决根源性的问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汇同受委托司法所、村委会、乡政府、矫正小组多方人员针对邓某的家庭情况进行分析,研讨方案:一是协调提高邓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引导邓某在本地工业园园区就业,增加家庭收入。
在受委托司法所的关怀下,邓某终于放下了心里包袱,积极乐观面对生活和工作,主动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机构从社区矫正对象的各类矛盾纠纷入手,帮助和引导其通过调解和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效果显著。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矫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取得了成效,使社区矫正对象主动配合工作,服从管理,积极矫正。
【案例注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裁判内容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犯罪原因、犯罪类型、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实现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社区矫正机构和受委托司法所积极运用多种教育帮扶措施,在矫正期间对邓某进行个性化的矫正,坚持因人施教,在综合社区矫正对象邓某具体情况基础上,为其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并根据矫正情况及时调整,实现了有效监管。同时,积极落实教育帮扶措施,大力开展教育帮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其进行就业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促使其重拾生活信心,实现了帮助其适应社会、顺利回归社会的矫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