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对社区矫正对象卢某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案例
- 案例时间:2023-06-07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HLJSJJXBF1679903764
- 案例类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卢某某,性别男,文化程度小学,海林市山市镇人,家庭环境一般,妻子患有精神疾病,常年吃药,双方无固定职业靠领取低保为生,有一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家庭生活困难。2010年至2016年期间,卢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将位于海林林业局山市经营林场施工区内的林地变更为耕地,违法开垦林地,林地为防护林,经鉴定,非法占用农用地所造成破坏生态资源修复费用为人民币8279元,被毁坏林木价值人民币9506元。卢某某自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依法犯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1.按时向司法所汇报思想情况、工作生活情况。
3.司法所干警不定期到家中走访,对其进行监管教育。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卢某某进行了入矫谈话,向其了解有关家庭及生活的基本情况,告知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定期向司法所报到,应当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奉献精神和改造力度,司法所每月组织辖区内在矫人员开展社区活动。在公益劳动中,卢某某虽年龄较大但任劳任怨,能够主动帮助清理乡镇街道和捡拾垃圾,表现积极。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教育与矫治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卢某某入矫时及矫正期间经常询问其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等,在其妻子因肠梗阻病故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询问其生活状况,为其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通过内在的心理调整,培养其积极的生活心态,学会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
在卢某某入矫后,司法所了解到其家庭生活困难,夫妻二人均以领取低保为生,为保障节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每年在春节期间均对其进行走访帮扶工作,为其送去帮扶物资,尽全力帮助其欢度佳节。
【案例注解】
社区矫正工作任重而道远,要在积极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的前提下,注重从思想引导、心理疏导、法律宣传、困难帮扶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工作,宽严相继的管理措施使社区矫正对象对法律产生敬畏,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