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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郭某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依法给予警告

  • 案例时间:2019-05-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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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LJSJYJ1551335147
  • 案例类型:社区服刑人员被依法给予警告案例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郭某,男,1980年11月出生,户籍地为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现居住地为伊春市南岔区。2016年2月,因犯纵火罪被伊春市乌伊岭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2月5日起至2019年2月4日止。

【被依法给予警告的情况】

(一)发现、认定行为情况

郭某到司法所报到时,由其妻子陪同,通过交谈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郭某没有上过学,没有文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郭某还患有精神发育迟滞,属于限制刑事责任人。在进行入矫宣告时,工作人员对郭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条款进行了一一讲解,并特别强调手机24小时开机,人机不能分离,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地,又嘱咐其妻子要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管工作,其妻子表示一定积极配合。考虑到郭某行动不方便,批准他腿伤没好之前可以不用参加社区服务,但是每周一要用平台定位的手机号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通话,并且工作人员每月会到其家中进行面谈。

2016年3月30日,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照贯例登陆社区矫正管理平台,查看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情况,发现郭某手机位置显示在黑河市逊克县。工作人员将情况报告司法所所长,所长多次给郭某打电话,但无人接听,又给其妻子打电话,问她郭某的去向,其妻子告诉司法所所长,两个人昨晚吵架,今早一早郭某就走了,目前不知去向。经了解,郭某的父母在逊克县居住,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郭某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并将郭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擅自离开居住地后果告知了郭某的父亲。由于当地交通不便,考虑到郭某的身体原因,当夜返回危险较大,因此要求其明早必须返回,其父亲也表示利用晚上时间,一定好好教育郭某,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矫正规定,接受司法所的监督管理,不给司法所添麻烦。

对郭某违反社区矫正规定情形调查取证,并制作调查笔录。结合郭某擅自离开居住地的情况,3月31日,司法所向南岔区司法局建议给予郭某一次警告处罚。南岔区司法局收到司法所的建议后,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核实。根据司法所上报的平台定位截图和郭某、郭某妻子的供述,确定了情况的属实,符合“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给予警告的条件。

(二)给予警告情况

2016年3月31日,司法所填报《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审批表》,提请南岔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郭某给予警告处罚。南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集体评议,经南岔区司法局局长批准,作出警告决定,出具《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三)文书送达情况。

2016年4月1日,南岔区司法局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站小组成员以及南岔区检察院工作人员来到郭某家,向郭某宣读并送达了《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并由郭某妻子在送达的文书上代签了字。在警告决定书送达后,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郭某进行了一次训诫谈话,严肃告知其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后果,以及这次的警告处罚对他的严重影响。训诫谈话后,为了今后能够顺利的对郭某开展矫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又与郭某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谈话教育。通过谈话,工作人员了解到郭某因为腿摔断了,没法出去务工,在家妻子总是埋怨他,心里很烦,就想出去散散心。原以为不接电话能在父母家多住几天,却没想到这么严重,受到了警告处罚。

(四)警告的效果情况

在对郭某下达警告决定书后,郭某对自己的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有了明确的认识,真正认识到如果不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自己将会失去这次社区矫正机会,失去这宝贵的自由,面临的将是大墙内的生活。通过警告,郭某的思想受到了很大的震动,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有了明显改变。

(五)给予警告过程中接受人民检察院监督情况

南岔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了司法所宣读和送达《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的过程,并表示大力支持司法所的作法,对违法违纪以及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坚决给予处罚。

(六)利用本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组织召开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当场宣读了对郭某的警告决定,同时讲解了相关规定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受到警告后仍不悔改的后果。通过这次警告,对其他社区矫正对象也起到了震慑作用,接受社区矫正的意识明显增强,参加集体活动的态度明显转变,能够按时到司法所报到、主动上交思想汇报、积极踊跃参加各种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

【小结】

此案例对司法所今后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于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在加强日常监管、个别教育和有效帮扶的基础上,还要根据其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表现和事实,及时依法给予警告,做到严中有爱,爱中有严,使社区矫正对象在宽松和严肃的环境下矫正其错误行为和错误思想,最终实现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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