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社区服刑人员汪某某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依法给予警告
- 案例时间:2018-05-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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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AHSJYJ1525246369
- 案例类型:社区服刑人员被依法给予警告案例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汪某某,男,1981年10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2017年10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0月31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2017 年11月10日,汪某某到绩溪县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监管。
汪某某判刑前一直在合肥市某公司工作,先后因伤害他人、赌博被合肥市公安机关处以两次治安管理处罚。因汪某某有治安管理处罚前科,司法所将其列为重点监管人员,县司法局为其佩戴电子腕带进行重点监控。
【被依法给予警告的情况】
(一)发现、认定行为情况
1.2018年3月14日,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员拨打汪某某电话,电话由其妻子黄某接听,其妻声称汪某某出去办事未带手机。司法所要求其妻立即通知汪某某向司法所报告情况。汪某某接到妻子电话后,回电话给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在合肥市,工作人员要求其立即返回并到司法所说明情况。
3月14日下午2点45分,汪某某到司法所报到,工作人员对汪某某进行了询问谈话。谈话中,汪某某拒不承认自己外出到合肥这一事实,谎称自己上午到绩溪县某乡镇索要债务,还让自己的一个朋友为自己证明。3月15日,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以汪某某佩戴的电子腕带为突破口,查阅其近一周内的行动轨迹。经查,3月13日到3月14日,电子腕带轨迹显示汪某某基本在其住所附近,但3月14日14点38分在绩溪高铁站发现运行轨迹,且没有发现其去绩溪县某乡镇的轨迹记录,而14点36分正好有一班高铁从合肥到达绩溪,与汪某某绩溪高铁站的轨迹记录以及其到司法所报到的时间吻合。对此,工作人员分析汪某某可能存在私自拆卸电子腕带,未经请假私自外出到合肥。为进一步掌握证据,3月16日,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商请绩溪高铁站铁路派出所协助调查,工作人员查阅到汪某某3月14日10点41分的购票记录以及其14点37分的出站影像记录,对此,汪某某未经请假外出证据确凿。司法所再次通知汪某某到司法所说明事情经过。3月17日,汪某某再次到司法所,交代了自己将电子腕带私自脱卸后,未经司法所批准外出至合肥市的事实。工作人员告知其行为已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宣城市社区服刑人员电子腕带监控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第十四条规定。
2.司法所对汪某某违反社区矫正规定未请假外出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制作调查笔录。综合3月14日、3月17日对汪某某开展谈话的笔录等情况,司法所于3月18日向县司法局建议给予汪某某警告处分。县司法局收到建议后,对汪某某违规外出一事进行核实。汪某某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到合肥市,有明显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符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给予警告的条件。
(二)给予警告情况
2018年3月18日,司法所召开合议会,一致同意拟给予汪某某警告处分。司法所整理证据材料,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审批表》报绩溪县司法局,提请对社区服刑人员汪某某给予警告处分。3月18日,绩溪县司法局对司法所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核实,召开集体评议会,经县司法局主管局长批准,作出警告决定,出具《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三)文书送达情况
2018年3月19日,司法所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司法所社区矫正宣告室,会同汪某某矫正小组成员,向汪某某宣读、送达了《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并要求其在送达文书上签字。在警告决定书送达后,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一次严肃的训诫谈话,告知其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后果,以及这次警告对他的严重影响。
(四)警告的效果情况
为了提高汪某某对警告处分严重性的认识,司法所对其再次进行谈话,作出严肃批评和教育。谈话教育后,汪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自我反省,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服从司法所的管理,顺利度过矫正期。
(五)利用本案例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3月24日,绩溪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会,会上通报了汪某某因违规外出被警告处分的情况,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整改到位。
【小结】
针对管理难度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应将其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在加强身份意识、法律意识教育的同时,重点落实管控措施,必要时利用电子腕带、定位手机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监管,防止其脱管或再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对于社区服刑人员违规违纪,司法行政机关要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固全证据,果断给予处罚,确保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有序的开展。